大成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 年 8 月 25 日
送出日期:2020 年 8 月 2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 成 纳 斯 达 克 100 指 数 基金代码 000834
(QDII)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纽约梅隆银行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经理 冉凌浩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3 年 4 月 1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
其他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
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实现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有效
跟踪,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为:纳斯达克 100 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纳斯达克 100 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纳斯达克 100 指数为跟踪
标的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结构性产品等。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
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在证券交易市场挂牌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
投资范围 凭证,固定收益类证券(含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
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纳斯达克 100 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及以纳斯达克 100 指数为跟踪标
的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结构性产品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资
于以纳斯达克 100 指数为跟踪标的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结构性产品的比例不
超过 10%;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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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金融工具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5%-20%,其中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股票停牌、流动性不足)导致
主要投资策略 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本
基金可能将一定比例的基金资产投资于以纳斯达克 100 指数为跟踪标的的公募基金、上
市交易型基金以及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以优化投资组合的建立,达到节约交易成本
和有效追踪标的指数表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纳斯达克 100 价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美国股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以
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预期风险较高的产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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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如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50 万元 1%
50 万元≤M<200 万元 0.8%
认购费 200 万元≤M<500 万元 0.5%
500 万元≤M<1000 万元 0.3%
1000 万元≤M 1,000 元/笔
M<50 万元 1.2%
申购费 50 万元≤M<200 万元 1%
(前收费) 200 万元≤M<500 万元 0.6%
500 万元≤M<1000 万元 0.4%
1000 万元≤M 1,000 元/笔
N<7 天 1.5%
赎回费 7 天≤N<1 年 0.5%
1 年≤N<2 年 0.25%
N≥2 年 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
托管费 0.2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场地费等;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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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out-of-pocket
fees),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
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进行外汇兑换的相关费
用;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
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与基金
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等;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基金的指数使用费;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投资于美国市场的股票型指数基金,其主要面临以下三类风险:一是境外投资的特殊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法律风险、政治风险以及税务风险;二是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指数授权风险、金融模型风险、跟踪误差风险、标的指数行业集中度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证券借贷和正回购/逆回购风险;三是开放式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包括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大宗交易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3 日证监许可【2014】656 号文注册募
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 大成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大成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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