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9 年 12 月 2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097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9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23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9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通 ETF 联接 A
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
通 ETF 联接 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0975 005735
截止基准日各基金份额
类别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
别的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150 1.149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
别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人民币元)
21,783,679.17 11,569,251.8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各基金份额类
别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4,356,735.84 2,313,850.37
本次各份额类别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基金份额) 0.563 0.563
注:根据《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约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
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
算的每 10 份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 联接 A 应分配金额为 0.300 元,每 10 份华夏 MSCI
2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 联接 C 应分配金额为 0.255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27 日
除息日 2019 年 12 月 2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 年 12 月 3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NAV)确定日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起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权益。
3.2 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
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
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
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
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
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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