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开放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9 月 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沃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29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9 月 8 日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沃利货币 A 华夏沃利货币 B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2936 002937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定 - 是
期定额申购业务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已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2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业务操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3.1 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3.2 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3 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4 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以电子交易平台指定的、与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作为扣款银行卡,目前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华夏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等。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如投资者指定扣款银行卡或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5 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相关规定执行。
3.6 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3.7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规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等)办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
4.2 代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屠彦洋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一幢二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010-88066326
传真:010-63136184
联系人:张静怡
网址:www.amc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各代销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4.3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媒介,披露本基金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开放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五日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