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大额申购(含
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产业升级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6904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康产业
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产业升级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
的 起 始 日 、 金
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7 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7 日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7 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100,000.00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 100,000.00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单位:元) 100,000.00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
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康产业升级混合 A 泰康产业升级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904 006905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
额投资) 是 是
注: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发布《泰康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非直销
销售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公告》,自 2020 年 2 月 26 日起,本基金将
对在非本公司直销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进行限制,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基金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总
金额均应不高于 1 万元(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分别计算),对在本公司直
销机构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金额不设上限。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起,上述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发布的公告内容不再执行。即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起,本基金将对在非本公司直销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
业务进行限制,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
基金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总金额均应不高于 10 万元(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
分别计算),对在本公司直销机构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金额不设上限。
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基
金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金额合计小于或等于 10 万元,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予以确认成功;
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基金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金额合计大于 10 万元,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失败。
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多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基金,则本基金注册登记人有权按金额从大到小逐笔排序,先剔除超过 10 万元(不含 10 万
元)的某笔申请,再逐笔累加至符合本基金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均不高于 10 万元的申请
给予确认。
2)本基金限制非直销销售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期间,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非直销销售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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