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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万家自主创新混合A (00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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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自主创新混合A008120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0-02-10     基金规模:24.17亿份     基金经理: 黄兴亮 
基金全称: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46%
  • 近一月增长率
    -14.31%
  • 近一季增长率
    -7.53%
  • 近半年增长率
    -26.04%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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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关于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
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万家自主创新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1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2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5 月 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5 月 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 年 5 月 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 年 5 月 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 年 5 月 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万家自主创新混合 A 万家自主创新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120 00812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转入、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 2020 年 5 月 8 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3、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及单个投资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明。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 0.15%
0.00%
M≥500 万 0.10%
300 万≤M<500 万 0.06%
M≥500 万 每笔 1,00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 1.50%
0.00%
100 万≤M<300 万 1.00%
300 万≤M<500 万 0.60%
M≥500 万 每笔 1,000.00 元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本基金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1.50%,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

则可得到的 A 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0%)=9,852.22 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 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0=9,838.07 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1.50%,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 9,838.07 份 A 类基金
份额。
  (2)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 C 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投资 5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 C 类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0=47,619.05 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50,000 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 47,619.05 份 C 类基金份额。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制。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针对 A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0 日、少于 9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90 日但少
于 18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180 日但少于 365 日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65 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针对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
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75%
30 日≤Y〈180 日 0.50%

180 日 ≤ Y^〈365 日 0.25%

Y≥365 日 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50%
Y≥30 日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后的余额,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该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10 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75%,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 元
  赎回费用=10,500×0.75%=78.75 元
  净赎回金额=10,500-78.75=10,421.25 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 元,持有时间为 10 日,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421.25 元。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 30 日,则赎回适用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则其可得
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0=11,480 元
  赎回费用=11,480×0%=0 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11,480.00 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1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持有期大于 30 日,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80.00 元。
  5.日常转换业务
  5.1 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 日常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5.3 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1)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开通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现金
宝,基金代码:A 类:000773,B 类:004811)、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和,基金代码:A 类:002664,C 类:002665)、
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益,基金代码:A 类:001635,C 类:001636)、万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
称:万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基金代码:A 类:002670,C 类:002671)、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盈,基金代码:A 类:
003734,C 类:003735)、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祥,基金代码:A 类:001633,C 类:00163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隆,基金代码:003751)、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现金增利,基金代码:A 类:004169,B 类:004169)、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万家天添宝货币,基金代码:A 类:004717,B 类:004718)、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家瑞债券,基金代码:A 类:004571,C 类:004572)、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臻选混合,基金代码:005094)、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潜力价值混合,基金代码:A 类:005400,C 类:005401)、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
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A 类:005317,C 类:005318)、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A 类:
004731,C 类:004732)、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成长优选混合,基金代码:A 类:005299,C 类:005300)、万家量
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混合,基金代码:A 类:005650,C 类:005651)、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混合,基金代码:005821)、万家智造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智造优势混合,基
金代码:A 类:006132,C 类:006133)、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基金代码:A 类:006172,C 类:006173)、
万家人工智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人工智能混合,基金代码:006281)、万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基金代码:A 类:006729,C 类:006730)、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基金代码:A 类:007703,
C 类:007704)、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汽车新趋势,基金代码:A 类:006233,C 类:006234)。
  (2)本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 500 份,基金份额全部转出时不受此限制。
  (3)本公司对通过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 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 0.6%;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 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4)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参看本基金管理人之前发布的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原则上不少于人民币 10 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敬请投资者留意。
  7.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公众号:wjfund_e)
  7.2 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 是否开通申购、赎
回业务
是否开通基金
转换业务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7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否 是
8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否 是
10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1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1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3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4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6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17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9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0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1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2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3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5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6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8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0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33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36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7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4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8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0 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各代销机构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敬请投资者留意。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20 年 5 月 8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品种,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如未来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可参与融券业务,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00 元发售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发售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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