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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商鸿畅39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C (00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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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鸿畅39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C008490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0-09-25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胡中原 
基金全称:华商鸿畅39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39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4%
  • 近一月增长率
    0.18%
  • 近一季增长率
    0.47%
  • 近半年增长率
    1.10%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预计开放日(有限制): 04-09~04-22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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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华商鸿畅39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
华商鸿畅39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1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9 月 25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1
§4 管理人报告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7
§5 托管人报告......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7
§6 审计报告......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8
§7 年度财务报表...... 19

7.1 资产负债表...... 19

7.2 利润表...... 2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2

7.4 报表附注......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4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1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2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2

8.7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3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3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4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4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5
§11 重大事件揭示...... 4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4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4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4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49
§13 备查文件目录...... 4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49

13.2 存放地点...... 50

13.3 查阅方式...... 5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简称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489

交易代码 0084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
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
基金以 39 个月为一个封闭期。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
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
日)10 至 2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
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00,521,541.2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
放利率债债券 A 放利率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489 00849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000,381,090.11 份 140,451.15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
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日)在
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类工具。

具体投资策略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三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0.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姓名 高敏 田东辉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58573600 010-68858113

电子邮箱 gaom@hsfund.com tiandonghui@psbc.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880 95580

传真 010-58573520 010-68858120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街 28 号楼 1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街 28 号楼 19 层

邮政编码 100035 100808

法定代表人 陈牧原 张金良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
普通合伙) 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楼
19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率债债券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5,155,877.69 1,121.86

本期利润 35,155,877.69 1,121.8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88 0.008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88% 0.8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88% 0.8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0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5,155,877.69 1,121.8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88 0.008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35,536,967.80 141,573.0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8 1.008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0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0.88% 0.80%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余额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0.86% 0.01% 0.82% 0.01% 0.04% 0.00%

自基金合同 0.88% 0.01% 0.87% 0.01% 0.01% 0.00%
生效起至今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0.78% 0.01% 0.82% 0.01% -0.04% 0.00%

自基金合同 0.80% 0.01% 0.87% 0.01% -0.07% 0.00%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②根据《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利率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 3 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 3 个月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所指的利率债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以及地方政府债。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20 年 9 月 25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0 号文批准设立,于 2005 年 12 月
20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1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五十六只基金产品,分别为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
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量化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翼
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
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乐享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兴
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瑞鑫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丰利增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可转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上游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改革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电子行业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计算机
行业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高端装备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医药医疗行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恒益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鸿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鸿
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量化优
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擎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男,中国籍,工程硕
士,具有基金从业资
基 金 经 格。2014 年 7 月加入
理,公司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公募业务 2020 年 9 月 司,曾任证券交易部
胡中原 固收投资 25 日 - 6.4 债券交易员;2018 年
决策委员 1 月转入投资管理
会委员 部,2018 年 1 月 2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担任华商现金增利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助理;2018 年 9
月转入固定收益部;
2019 年 3 月 19 日起
至今担任华商润丰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
至今担任华商元亨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6 月 5 日起至
今担任华商瑞丰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2 月 20 日起至今担
任华商现金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5
日担任华商稳固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0 年
6 月 8 日起至今担任
华商鸿益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0 年 6 月 19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双
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9 月 25 日起
至今担任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
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①“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 日、3日、5 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 T 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投资回顾:

2020 年度新冠疫情爆发打乱正常的经济和政策节奏,为应对疫情冲击 4 月前央行“降息降
准”投放大量流动性,收益率持续下行向下突破 2016 年历史低位。4 月后随着疫情被有效控制和国内经济有序修复,央行顺势回归常态化,资金价格自 4 月历史低位快速上行向央行 OMO7 天逆回
购利率靠拢,推动债市重新定价,收益率大幅上行。步入 11 月永煤违约,市场出现恐慌性抛售债市流动性迅速降低,为避免出现系统性风险央行加大 MLF 和 OMO 投放力度,资金价格再次大幅下行,推动债券收益率再次下行。回望 2020 年债券市场收益率先下后上再下大幅波动,本基金把握9 和 10 月份收益率较高的窗口快速完成产品建仓,为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业绩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开债 A 类份额净值为 1.0088 元,份额累计净值
为 1.008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88%,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 0.87%,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0.01 个百分点。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开债 C 类份额净值为 1.0080 元,份额累计净值
为 1.008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80%,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 0.87%,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0.07 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投资展望:

展望 2021 年,疫苗有序推进,经济持续修复,央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资金价格大概率围绕政策利率波动。本基金将积极开拓回购资金交易对手,严格控制产品融资成本,力争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健的业绩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合法、合规、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督察长领导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运作、公司经营管理及员工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了监察稽核,通过开展合规审查、合规咨询、合规宣导与培训、合规检查、合规报告等工作流程,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整改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并通过各类报告、报表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董事会以及监管机构进行汇报,实现了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提高了业务部门及人员的合规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内部监察稽核的重点是: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则的执行情况;基金合同的遵守情况;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信息隔离管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运行情况与员工职业操守规范情况等。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适时、全面、严谨的内部控制体系。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变动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时制定及修订了相关管理制度,对原有制度体系进行了持续的更新和完善,对现有的制度体系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同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不断细化制度
流程,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

(2)全面加强风险监控,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确保内部控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有效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内控管理质量、优化风险管理水平。

(3)有计划地开展合规检查工作,保障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全体员工的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本年度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日常监察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各项监察稽核工作,对证券库管理、信用研究支持、移动通讯工具管理与信息监控、内幕交易防控、公平交易、委托授权管理、风控阈值管理、基金运营、信息技术、信息披露、信息隔离墙、销售适用性管理、投诉举报、反洗钱工作等方面进行专项稽核,对全体员工守法合规行为进行监督,从而较好地防范合规风险。

(4)强化合规宣导和培训。本基金管理人及时向全体员工宣导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通过组织各类合规培训持续向全体员工传达监管政策要点及监管会议精神,通报行业风险事件及监管通报案例情况,督促全体员工规范执业,从而推动公司合规文化建设,形成公司合规共识。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的估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定期审核及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分管基金运营部的高管、分管投研部门的高管、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风险控制部负责人或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由总经理任估值小组负责人,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任估值小组秘书。估值小组关于调整投资品种估值方法的决策,需经 1/2 以上的小组成员同意。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托管人审阅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当对估值原则及技术有异议时,本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
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基金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时,对报告期间基金的估值技术及其重大变化,特别是对估值的适当性,采用外部信息进行估值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程度,以及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及时性等发表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流动性折扣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22454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基金”)的财务
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利润表
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
了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基金2020年12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商鸿畅 39 个月
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
责任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商鸿畅 39 个月
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
清算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
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责任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
开放利率债债券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基金不能持
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
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熹 俞伟敏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1 年 3 月 29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6,893,878.37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21,335,589.8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5,388,534,875.61

资产总计 5,416,764,343.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79,997,08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1,895.08

应付托管费 170,631.69

应付销售服务费 35.96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94,479.63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178,680.64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33,000.00

负债合计 1,381,085,803.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4,000,521,541.26

未分配利润 7.4.7.10 35,156,999.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35,678,540.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416,764,343.81

注:1.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4,000,521,541.26 份,其中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基金份额净值 1.0088 元,份额总额 4,000,381,090.11 份;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 基金份额净值 1.0080 元,份额总额 140,451.15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3.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为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投资。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2,927,984.47

1.利息收入 42,927,984.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419,917.96

债券利息收入 36,874,693.1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633,373.36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减:二、费用 7,770,984.9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596,825.93

2.托管费 7.4.10.2.2 532,275.30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12.07

4.交易费用 7.4.7.19 -

5.利息支出 5,508,371.6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508,371.62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20 133,400.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156,999.5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156,999.55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4,000,521,541.26 - 4,000,521,541.26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 35,156,999.55 35,156,999.55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 -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 - -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4,000,521,541.26 35,156,999.55 4,035,678,540.81
金净值)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小刚______ ______程蕾______ ____程蕾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483 号《关于准予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和机构部函[2020]2382 号《关于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注册,由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4,000,443,998.2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82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
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
金份额总额为 4,000,521,541.26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77,543.0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以 39 个月为一个封闭运作周期,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 39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若不存在月度对日的,则为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到期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等业务。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时长为 10 至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放期前予以公告。

根据《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商鸿畅 39 个
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的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利率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的 3 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 3 个月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所指的利率债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以及地方政府债。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0.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采用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策略投资的债券投资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基金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对于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列示在其他费用科目下。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不适用。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基金管理人的判断。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审阅持有至到期投资以评估其是否出现减值情况,并在出现减值情况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评估日该金融工具可观察的市场价值出现严重下跌,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使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例如,无法按期偿付利息或本金)等。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需评估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对该项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影响。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6,893,878.37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6,893,878.37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548.73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应收债券利息 21,334,041.10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其他 -

合计 21,335,589.83

7.4.7.6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

待摊费用 -

持有至到期投资 5,388,534,875.61

合计 5,388,534,875.61

注: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投资,上述持
有至到期投资均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94,479.63

合计 94,479.63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预提费用 133,000.00

合计 133,000.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本期

项目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4,000,381,090.11 4,000,381,090.11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4,000,381,090.11 4,000,381,090.1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

本期

项目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40,451.15 140,451.15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40,451.15 140,451.15

注:1.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自 2020 年 9 月 10 日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
人民币 4,000,443,998.24 元,折合为 4,000,443,998.24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4,000,303,559.24 份,C 类基金份额 140,439.00 份)。根据《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77,543.02 元在本基金成立后,折合为 77,543.02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77,530.87 份,
C 类基金份额 12.15 份),划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35,155,877.69 - 35,155,877.6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 - -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5,155,877.69 - 35,155,877.69

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121.86 - 1,121.8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 - -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121.86 - 1,121.86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65,168.0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54,749.88

其他 -

合计 419,917.96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券投资收益。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券投资收益。
7.4.7.13.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利收益。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4.7.18 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收入。
7.4.7.19 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交易费用。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审计费用 100,000.00

信息披露费 3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其他 400.00

账户维护费 3,000.00


合计 133,400.0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储银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行”)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华电财务”) 截止至 2019 年 4 月 2 日,系基金管理人的股


深圳市五洲协和投资有限公司 自 2019 年 4 月 3 日起,系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济钢集团”)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本基金管理人原股东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华商基金全部股权转让给深
圳市五洲协和投资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4 月 3 日,本基金管理人已正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
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6%,深圳市五洲协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4%,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股权变更的公告》。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10.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596,825.9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6.7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5% / 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32,275.3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05% / 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 合计

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开放利率债债券 C

华商基金 - 0.97 0.97

中国邮储银行 - 110.13 110.13

合计 - 111.10 111.10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 × 0.30% / 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本期末

关联方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中国邮储银行 1,199,999,000.00 29.9971%

注:中国邮储储蓄银行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本期

名称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储银行 6,893,878.37 365,168.0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邮储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买卖。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1,379,997,080.0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80413 18 农发 13 2021 年 1 月 4 日 100.72 6,005,000 604,825,269.68

180413 18 农发 13 2021 年 1 月 6 日 100.72 6,053,000 609,659,843.03

180413 18 农发 13 2021 年 1 月 7 日 100.72 4,500,000 453,241,251.22

合计 16,558,000 1,667,726,363.93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

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

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

值。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1)第一层次风险控制:在董事会层面

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公司规章制度、经营管理、基金运作、固有资金投资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的分析检查,对各种风险预测报告进行审议,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授权进行工作。(2)第二层次风险控制:第二层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经营层层面的风险控制,具体为在风险管理小组、投资决策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风险控制部层次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风险管理小组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的研究、分析、评估,全面、及时、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并制定基金资产的投资策略,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的目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控制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3)第三层次风险控制:第三层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制。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邮储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债券投
资采用买入持有至到期策略,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于约定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期内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 1,379,997,080.00 元将在一个月以
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且于基金开放期内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于开放期内,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无流动性受限资产。

于开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
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
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对投资组合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主要通
过合理配置债券组合的到期期限,管理利率波动带来的再投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利率
类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6,893,878.37 - - - 6,893,878.37

应收利息 - - - 21,335,589.83 21,335,589.83

其他资产 - 5,388,534,875.61 - -5,388,534,875.61

资产总计 6,893,878.37 5,388,534,875.61 - 21,335,589.835,416,764,343.81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 1,379,997,080.00 - - -1,379,997,080.00

产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511,895.08 511,895.08

应付托管费 - - - 170,631.69 170,631.6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35.96 35.96

应付交易费用 - - - 94,479.63 94,479.63

应付利息 - - - 178,680.64 178,680.64

其他负债 - - - 133,000.00 133,000.00


负债总计 1,379,997,080.00 - - 1,088,723.001,381,085,803.00

利率敏感度缺口 -1,373,103,201.63 5,388,534,875.61 - 20,246,866.834,035,678,540.81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浮动利率类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
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等。
除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5,388,534,875.61 元,
公允价值为 5,425,435,000.00 元。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i)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ii)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iii)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上述投资的公允价值均属于第二层次。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388,534,875.61 99.48

其中:债券 5,388,534,875.61 99.4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893,878.37 0.13


8 其他各项资产 21,335,589.83 0.39

9 合计 5,416,764,343.81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投资。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投资。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票投资收益。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388,534,875.61 133.5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388,534,875.61 133.5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388,534,875.61 133.52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80413 18 农发 13 53,500,000 5,388,534,875.61 133.52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 1 只债券。
8.7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1,335,589.8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335,589.83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 金份额

(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额比例

华商鸿畅 39 个

月定期开放利 293 13,653,177.78 4,000,067,500.00 99.99% 313,590.11 0.01%
率债债券 A
华商鸿畅 39 个

月定期开放利 86 1,633.15 0.00 0.00% 140,451.15 100.00%
率债债券 C

合计 379 10,555,465.81 4,000,067,500.00 99.99% 454,041.26 0.01%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 6,037.51 0.0002%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放利率债债券 A

持有本基金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 1,574.84 1.1213%

放利率债债券 C

合计 7,612.35 0.000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 0~10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有本开放式基金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 0
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

合计 0~10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A

放式基金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 0
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C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 华商鸿畅39个月定期开
放利率债债券 A 放利率债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份 4,000,381,090.11 140,451.15
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 -
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 - -
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 -
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00,381,090.11 140,451.15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任职公告,韩笑微女士担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业
务部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20 年 9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今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金审计费用壹拾万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管理人出具了《关于对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指出管理人风控管理工作存在疏漏、内部监控不健全。管理人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排除业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要求。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单元数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佣金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国盛证券 2 - - - - -

注:1.选择专用席位的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券商经纪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基金管理人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券商经纪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行业分析能力,能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
券商经纪人能提供最优惠合理的佣金率:与其他券商经纪人相比,该券商经纪人能够提供最优惠、最合理的佣金率。

(2) 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经纪人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选定的经纪人名单需经风险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经纪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
一份,基金管理人留存监察稽核部备案。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新增国盛证券 2 个席位。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金 占当期权证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比例

国盛证券 - - 8,929,641,000.00 100.00%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鸿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 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9 月 7 日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鸿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 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9 月 7 日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报

书提示性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鸿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3 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0 年 9 月 7 日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鸿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4 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0 年 9 月 7 日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基

5 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鸿畅 39 个月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0 年 9 月 7 日

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

金基金合同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鸿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6 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0 年 9 月 7 日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鸿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7 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9 月 9 日

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天利宝赎回转认 报

购业务并进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鸿

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8 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参加上海天天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9 月 10 日
金销售有限公司认购费率优惠的公 报



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鸿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20 年 9 月 11 日


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参加上海好买基 报

金销售有限公司认购费率优惠的公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华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0 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9 月 17 日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部分代销机 报

构认购业务的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鸿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1 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9 月 24 日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鸿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2 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9 月 26 日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3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合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9 月 30 日
作关系的公告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4 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合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9 月 30 日
作关系的公告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5 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9 月 30 日
售合作关系的公告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鸿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6 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10 月 1 日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7 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10 月 1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 报

告》的更正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大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8 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者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10 月 27 日
金份额转托管的公告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诚财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19 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投资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12 月 15 日
者基金份额转托管的公告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0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12 月 16 日
合作关系的公告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1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合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12 月 18 日

作关系的公告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 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22 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 2020 年 12 月 30 日

文件的公告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别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机构 1 2020-09-25 至 0.00 1,199,999,000.00 0.00 1,199,999,000.00 30.00%
2020-12-31

2 2020-09-25 至 0.00 999,999,000.00 0.00 999,999,000.00 25.00%
2020-12-31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 20%及以上的情况,由于持有人相对集中,本基金可能面临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延迟或暂停赎回的风险,且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媒介上披露的各项

公告的原稿。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13.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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