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天利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九泰天利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九泰天利量化
基金主代码 0115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和《九泰天利量化股票型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九
泰天利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0 月 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0 月 2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 10 月 2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10 月 2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 10 月 20 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 九泰天利量化 A 九泰天利量化 C
金简称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 011589 011590
易代码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 是 是
放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九泰天利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1 年 10 月 20 日起开
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申购基金,每个交易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追加申购没有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每个交易账户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 元;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每个交易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追加申购没有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本基金存续期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 0.50%。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费率按申购金额分档设置。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费用项 单笔金额(M,含申购费) 收费标准
M<50 万元 1.50%
50 万元≤M<100 万元 1.00%
申购费
100 万元≤M<500 万元 0.50%
M≥500 万元 按笔固定收取,每笔 1,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3.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3.3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3.3.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将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3.3.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6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7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3.8 本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优惠方式和详细优惠规则请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各销售机构保留对其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赎回时,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时,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投资者赎
回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见下表:
费用项 持有期限(Y) 收费标准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75%
赎回费 30 日≤Y<365 日 0.50%
365 日≤Y<730 日 0.25%
Y≥730 日 0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 30 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30 日以上(含)且少于 90 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
赎回费用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 日以上(含)且少于 180 日(不含)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180 日以上(含)的投资者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投资者赎
回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具体见下表:
持有期限(Y) 收费标准
Y<7 日 1.50%
C 类赎回费
7 日≤Y<30 日 0.50%
Y≥30 日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3.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4.3.3 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3.4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确认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3.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6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7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1.1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
5.1.2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305、 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9912)、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97、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4510)、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0892、C 类基金份额:002028)、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2、B 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3)、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2453、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2454)、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1782、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4)、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84)、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39)、九泰天辰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30)、九泰久远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9039、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9040)、九泰科盈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10、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36)、九泰科鑫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342、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343)、九泰天奕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077、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37)、九泰久信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043)、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75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758)、九泰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43、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44)、九泰科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41、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42)、九泰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37、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38)、九泰久睿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74)、九泰久元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025、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026)、九泰久福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0120、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0121)、九泰量化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500)、九泰久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548、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549)、九泰久安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095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961)、九泰天兴量化智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107、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108)、九泰盈泰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224、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225)。
今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若开通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2.2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 T 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 0,则补差费用为 0)
其中,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 T 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公开法律文件。
5.2.3 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或公告也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和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转换转出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转换转入状态。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投资者通常可自 T+2 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6、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如投资者申请转换时,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剩余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
示账户最低持有份额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换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7、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6.1 申请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6.2 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3 扣款日期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4 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6.5 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及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活动或其他另行公告,请以相关公告或公示为准。
6.6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确认情况。
6.7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2 号楼 1 栋西侧一层客户服务部
电话:010-57383818
传真:010-57383894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http://www.jtamc.com/
联系人:桑珊珊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jtamc.com/
7.2 其他销售机构
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陆佳慧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4、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 1 号楼 11 层 B-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丹棱 SOHO 大厦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联系人:李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http://www.qianjing.com/
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https://www.hcfunds.com/
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12-13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1 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http://www.zlfund.cn/
7、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http://www.ifastps.com.cn/
8、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楼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9、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 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联系人: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公司网址:http://www.qiandaojr.com/
10、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http://www.jnlc.com/
11、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http://www.yingmi.cn/
1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联系人:刘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www.hexun.com/
13、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http://www.gw.com.cn/
14、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pnr.com/
1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18F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客户服务电话:86-021-60195121
公司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16、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 号 10 层 101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 号 10 层 1015 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公司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17、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18、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http://www.snjijin.com/
19、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丽霞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2-888
公司网址:http://www.jfzinv.com/
20、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 4 层 40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 4 层 407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010-67000988
公司网址:http://www.zcvc.com.cn/
2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22、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2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http://www.5ifund.com/
2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25、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7 层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陈龙鑫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址:http://kenterui.jd.com/
26、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公司网址:http://www.zszq.com/
27、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杨徐霆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http://www.tonghuafund.com/
2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金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http://www.cgws.com/cczq/
29、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2 号楼 1008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30、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 号 1 号楼 1203、120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 号 1 号楼 1203、1204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陆欣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http://www.zhongzhengfund.com
3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娄宇琦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32、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4 至 24 层内 10 层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京汇大厦 1206
法定代表人:张虎
联系人:郑雅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https://www.taixincf.com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渠道均受理投资人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届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人留意。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九泰天利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或其它销售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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