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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嘉实优化红利混合C (01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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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优化红利混合C012616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1-07-26     基金规模:0.03亿份     基金经理: 常蓁 
基金全称: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46%
  • 近一月增长率
    -3.52%
  • 近一季增长率
    3.62%
  • 近半年增长率
    -7.19%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100元起购
定投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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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关于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起对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根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C 类两类基金份额。
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616),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70032),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
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一)基金费率及分类规则

1、基金费率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嘉实优化红利混合 A 嘉实优化红利混合 C

基金代码 070032 012616

管理费率(年费率) 1.5% 1.5%

托管费率(年费率) 0.25% 0.25%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00% 0.4%

(二)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

100 万元≤M<200 万元 1.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6%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单笔 1000 元

注: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业务实行申
购费率优惠,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包括直销中心柜台及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同时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后端收费可进行费率优惠,具体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 0。

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的赎回
费中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7 天 1.50%

7 天≤T<365 天 0.50%

365 天≤T<730 天 0.25%

T≥730 天 0.0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7 天 1.50%

7 天≤T<30 天 0.50%


T≥30 天 0.00%

(三)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

投资者可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起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以及
定投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四)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后文对照表》、《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3 日
附件:《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二部分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 48、基金份额净值:针对本基金各类基
释义 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金份额,指计算日某一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
额总数

第二部分 49、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销
释义 售服务费等费率收取方式和收取水平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各基金份额类别可以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
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
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50、销售服务费:指从相应类别基金份
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
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的费用

第二部分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
释义 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第三部分 八、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的基 本基金根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本情况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
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
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
本类别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
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
置及费率水平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中列
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合并投资运作,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
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

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
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展需要,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为本基金
增设新的份额类别。新的份额类别可
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回费,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六部分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的申购与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基金
赎回 为基准进行计算;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基金份额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的申购与 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 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赎回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
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各类基金
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计算或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
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 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
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 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
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
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 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
产。 产计入基金财产。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 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 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
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 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
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
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
产。 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4、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
金财产。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 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 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
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的 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 A 类
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 基金份额,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
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 他必要的手续费。对 C 类基金份额所
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 6、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
金额的 5%,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 金额的 5%,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
金额的 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 金额的 5%。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
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 购费率、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
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
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 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六部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与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赎回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
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
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 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动延期赎回处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六部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基金份额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的申购与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赎回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
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
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重新开放申 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 购或赎回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 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
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 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
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 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
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 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 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提前 《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提前
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日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日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值。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合同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当事人及 合法权益。

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基金份额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持有人大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 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

第八部分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持有人大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会 有人大会: 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第十四部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分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基金资产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份额的
估值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
的,从其规定。 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的,从其规定。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第十四部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资产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估值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别的基金份
点后三位以内(含第三位)发生估值错 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以内(含第三位)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 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
人应当公告。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第十四部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分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资产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估值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
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
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分 3、销售服务费;

基金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与税收 付方式 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基金登

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
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7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8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基金的收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益与分配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分配基准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第十六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分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基金的收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益与分配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第十八部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分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的信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息披露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基金管理人应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计净值。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十八部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分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基金的信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
息披露 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变更;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16、某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第十八部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基金的信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息披露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
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九部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分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
基金合同 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的变更、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终止与基 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金债务后,按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发
金财产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生时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
清算 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
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
余财产范围内按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
例进行分配。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具有
同等的分配权。

附件:《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三、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托管人对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基金管理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 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人的业务 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监督和核 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 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查 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
数据等进行复核。 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四、基金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管理人对 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 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基金托管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人的业务 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 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
核查 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 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
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 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 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
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
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计算和会 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 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的
计核算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以计算日各类基金
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
价值。 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
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
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 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
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 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结束后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并以 工作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各类基
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约定
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 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 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
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
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
的核对同时进行。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别的
值小数点后三位(含第三位)内发生差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含第三

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 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 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
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 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大;当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 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 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
人应当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并 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
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 公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前述内
理。 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
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 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
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 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
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 照其对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 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一、基 (三)销售服务费

金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基金登
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
可支付日支付。

(四)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 (五)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
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 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销售服
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
《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 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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