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安上证 180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40180
交易代码 0401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9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2,827,474.9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018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4 月 13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6 年 5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
投资目标 效跟踪,并在谋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的基础上择机实现一定的收益和分
配。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华安上证 180ETF 以求达到投资目标。当本基金
申购赎回和买卖华安上证 180ETF 或本基金自身的申购赎回对本基金跟
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
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
投资策略 降低跟踪误差。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在正常情况下,本基
金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
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
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95%×上证 180 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为华安上证 180ETF 的联接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采取抽样复制的指数跟踪方法,即根据定量化的选股 指标,选择部分标
的指数成份股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 合,并通过优化模型确定投资组合中
投资策略 个股的权重,以 实现基金组合收益率和标的指数收益率跟踪偏离度 和跟
踪误差的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 180 指数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 180 指数,是股票基
金中风险中等、收益中等的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陆滢 田青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7595096
负责人
电子邮箱 luying@huaan.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010-67595096
传真 021-68863414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726,675.74
本期利润 69,665,101.2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08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5.4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53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09,325,337.6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534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6.38% 1.09% 5.72% 1.07% 0.66% 0.02%
过去三个月 1.79% 1.37% 0.51% 1.37% 1.28% 0.00%
过去六个月 25.41% 1.41% 24.71% 1.42% 0.70% -0.01%
过去一年 14.63% 1.38% 12.66% 1.40% 1.97% -0.02%
过去三年 31.89% 1.00% 26.05% 1.01% 5.84% -0.01%
自基金成立起 45.34% 1.39% 30.08% 1.41% 15.26% -0.02%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 年 9 月 29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6 月设立,是国
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
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上海、西
安、成都、广州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
MSCI 中国 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 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
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 123 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 3171.00 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许之彦 本基金的基金 2009-09- - 15 年 理学博士,15 年证券、基金从业
经理,指数与 29 经验,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
量化投资部高 。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济
级总监、总经 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
理助理 工程工作,2005 年加入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
数量策略分析师,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华安 MSCI 中
国 A 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09 年 9 月起同时
担任上证 180ETF 及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同时担任华安深证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3 月,同时担任华安量化
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2013 年
6 月起担任指数投资部高级总监。
2013 年 7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
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3 年 8 月起同时
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2 月担任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
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7 月起担任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6 月起担任华安创业板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12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 MSCI 中国 A 股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沪
深 300 量化增强型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11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创业板 5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 iwind 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
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数为 0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 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长有所放缓,美国经济增速下降,美联储年内降息预期升温。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增加了全球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在稳定经济增长等措施下,国内宏观经济表现基本平稳,主要采取了较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包括降低个人和企业相关税收的政策。国内货币政策保持相对宽松,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在政策改善的预期下,国内 A 股市场上半年特别是一季度信心有所恢复,估值得到较好的修复,五月份之后市场出现一定的回调,特别是中小市值股票,这主要因为受到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加和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的影响,但整体上半年国内 A 股表现比较突出,上证 180 指数上涨 26%。本基金将依然按照全复制的操作思路完成日常跟踪管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4534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5.41%,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24.7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9 年下半年,我们预计全球经济增长仍将进一步放缓,美国防御性降息的可能性较高,
中美贸易谈判是一个中长期的过程。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将进一步增强稳定经济、稳定就业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上都将会大力支持经济的稳定增长。科创板的推出,对国内 A 股市场深层次的改革以及国内宏观经济转型创新发展都将是非常
积极的推动。我们看好国内经济的中长期稳定增长,对国内改革和转型发展充满信心,对中长期投
资国内上证 180 指数为代表的蓝筹股充满信心。目前,上证 180 指数的估值仅有 11 倍,未来两年
的盈利增长比较稳健,分红收益率 3%左右。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总监、研究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高级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15,794,468.85 17,473,382.32
结算备付金 54,960.08 41,697.24
存出保证金 15,261.51 2,317.3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3,585,494.82 260,223,338.41
其中:股票投资 165,157.72 450,176.41
基金投资 293,420,337.10 259,773,162.00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7,599.21 82,345.88
应收利息 2,865.55 3,446.8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08,922.46 272,372.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09,979,572.48 278,098,900.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908,909.78
应付赎回款 541,619.63 193,266.49
应付管理人报酬 6,220.12 6,963.98
应付托管费 1,244.04 1,392.8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1,276.81 3,955.6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93,874.20 298,380.07
负债合计 654,234.80 3,412,868.80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212,827,474.94 237,016,400.33
未分配利润 96,497,862.74 37,669,631.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9,325,337.68 274,686,031.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9,979,572.48 278,098,900.32
注: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1.4534 元,基金份额总额 212,827,474.94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69,853,548.03 -36,718,759.83
1.利息收入 60,398.09 65,868.1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0,398.09 65,868.1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811,901.86 2,449,608.2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9,429.34 -53,927.23
基金投资收益 5,920,726.40 2,503,277.44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04.80 258.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3,938,425.53 -39,263,693.1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2,822.55 29,456.95
减:二、费用 188,446.76 211,775.38
1.管理人报酬 40,470.60 44,947.46
2.托管费 8,094.13 8,989.50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47,010.14 6,556.32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2,396.39
7.其他费用 92,871.89 148,885.7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9,665,101.27 -36,930,535.2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9,665,101.27 -36,930,535.21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237,016,400.33 37,669,631.19 274,686,031.52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 69,665,101.27 69,665,101.27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24,188,925.39 -10,836,869.72 -35,025,795.11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695,779.71 10,687,444.35 39,383,224.06
2.基金赎回款 -52,884,705.10 -21,524,314.07 -74,409,019.1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 - -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212,827,474.94 96,497,862.74 309,325,337.68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238,358,558.52 102,295,782.77 340,654,341.29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 -36,930,535.21 -36,930,535.21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9,953,301.59 -4,178,954.28 -14,132,255.87
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462,608.52 10,258,848.53 34,721,457.05
2.基金赎回款 -34,415,910.11 -14,437,802.81 -48,853,712.9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 - -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228,405,256.93 61,186,293.28 289,591,550.21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 794 号《关于核准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1,124,421,641.61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 18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9 月 29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124,533,978.56 份
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12,336.9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上证 180 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使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目
标 ETF”)、上证 180 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其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该部分资产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上证 180 指数收益率
+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 号《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9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会计期间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会计期间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会计期间不存在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
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前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
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目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ETF”)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无。
6.4.8.1.2 权证交易
无。
6.4.8.1.3 债券交易
无。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无。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0,470.60 44,947.4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73,882.23 179,451.58
注: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豁免管理费。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
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 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X 0.5%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8,094.13 8,989.50
注: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豁免托管费。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 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 X 0.1% / 当
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30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36,027,525.58 36,027,525.58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12,500,0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3,527,525.58 36,027,525.58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1.05% 15.77%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15,794,468.8 60,190.08 16,095,556.2 65,445.59
5 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 83,479,000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1.48%。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 89,764,000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1.58%。
6.4.9 期末(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复牌
股票 股票 停牌 停牌 期末估 复牌 开 数量 期末 期末 备注
代码 名称 日期 原因 值单价 日期 盘单 (单位:股)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价
60048 *ST 信 2017- 重大资 6.28 2019- 13.86 26,299 338,488.00 165,157.72 -
5 威 04-27 产重组 07-12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报告期末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报告期末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165,157.72 0.05
其中:股票 165,157.72 0.05
2 基金投资 293,420,337.10 94.66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849,428.93 5.11
8 其他各项资产 544,648.73 0.18
9 合计 309,979,572.48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65,157.72 0.0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65,157.72 0.05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600485 *ST 信威 26,299 165,157.72 0.05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351,868.00 0.13
2 600519 贵州茅台 179,160.00 0.07
3 600036 招商银行 139,198.00 0.05
4 601166 兴业银行 98,898.00 0.04
5 600887 伊利股份 77,272.00 0.03
6 600276 恒瑞医药 76,044.00 0.03
7 601328 交通银行 69,148.00 0.03
8 600030 中信证券 67,156.00 0.02
9 600016 民生银行 64,896.00 0.02
10 601288 农业银行 58,400.00 0.02
11 600000 浦发银行 56,381.35 0.02
12 601668 中国建筑 51,392.00 0.02
13 601398 工商银行 50,580.00 0.02
14 601601 中国太保 47,180.00 0.02
15 600900 长江电力 46,810.00 0.02
16 600837 海通证券 43,282.00 0.02
17 600048 保利地产 38,966.00 0.01
18 601169 北京银行 38,440.00 0.01
19 600104 上汽集团 36,340.00 0.01
20 603288 海天味业 34,744.00 0.01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2,885,147.91 1.05
2 600519 贵州茅台 1,415,483.21 0.52
3 600036 招商银行 1,203,644.00 0.44
4 601166 兴业银行 814,973.00 0.30
5 600030 中信证券 669,777.00 0.24
6 600276 恒瑞医药 658,339.82 0.24
7 600887 伊利股份 642,011.00 0.23
8 601328 交通银行 615,587.00 0.22
9 600016 民生银行 574,072.00 0.21
10 601288 农业银行 512,073.00 0.19
11 601398 工商银行 482,398.00 0.18
12 600000 浦发银行 469,303.00 0.17
13 601668 中国建筑 464,796.00 0.17
14 601601 中国太保 409,840.00 0.15
15 600837 海通证券 401,204.67 0.15
16 600900 长江电力 398,309.00 0.15
17 600048 保利地产 367,514.00 0.13
18 600104 上汽集团 355,113.00 0.13
19 601766 中国中车 346,987.00 0.13
20 601211 国泰君安 338,112.00 0.12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403,713.35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30,633,387.01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261.5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7,599.2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865.55
5 应收申购款 508,922.4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44,648.73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流通受限部分的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公允价值 值比例(%) 况说明
1 600485 *ST 信威 165,157.72 0.05 重大资产重
组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比例 比例
13,833 15,385.49 23,537,086.16 11.06% 189,290,388.78 88.9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057,412.18 1.44%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 年 9 月 29 日)基金份额总额 1,124,533,978.5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37,016,400.3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8,695,779.7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2,884,705.1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2,827,474.94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资、转换转入份额,赎回含转换转出份额。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无。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2019 年 6 月 4 日发布公告,聘任蔡亚蓉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
管业务部总经理。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019 年 1 月,针对上海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公司高度重视,逐一落实各项整改要求,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2019 年 2 月,公司已通过上海证监局的检查验收。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国泰君安 1 - - - - -
银河证券 2 34,037,100.36 100.00% 11,276.81 100.00%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无。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券商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名称 成交金额 债券成 成交金额 回购成 成交金额 权证成 成交金额 基金成
交总额 交总额 交总额 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国泰 - - - - - - - -
君安
银河 - - - - - - 17,390,49 100.00
证券 7.90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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