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议案”),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投票时间为自 2020 年 5 月 19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 17:00 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纸质表决票的时间为准或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
录时间为准;纸面表决时间在 2020 年 6 月 11 日 17:00 以后的为无效表决,短信方式表决
时间在 2020 年 6 月 8 日 17:00 以后的为无效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截止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5 月 18 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14,309,613,823.63 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055,574,527.29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3.2832%,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9,053,543,606.49 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99.9776%;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259,603.76 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139%,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771,317.04 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85%。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根据《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50,000.00
二、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
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决议生效后的基金转型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本基金的转型安排如下:
1、关于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前述法律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获《关于准予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18 号文)。
2、转型选择期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正式转型前,将有至少二十个开放日供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出。
本基金转型选择期期间为 2020 年 6 月 15 日(含该日)至 2020 年 8 月 3 日(含该日)。在选
择期期间,本基金将暂停日常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投资人仅可以申请赎回和转换转出,期间对于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免收赎回费用。
本基金在选择期豁免《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详细安排请见《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3、《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 2020 年 8 月 4 日)起,《大
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转型后的基金名称将变更为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投资者未赎回或转出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90023)、B 类基
金份额( 基金代码 091023)、E 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 001516) 将分别转为转型后基金
(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90023)、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91023)、E 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 001516)。无意持有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请提前做好退出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当日公告《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情况。
4、转型后申购、赎回业务的安排
基金管理人自《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 2020 年
8 月 4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和安排将
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3 日
公 证 书
(2020)京长安内经证字第 17986 号
申请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4339K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男,一九七三年四月十二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30403197304120411
代理人:吕婧,女,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0104198703251221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公证
申请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申请人”)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委派代理人吕婧向我处提出申请,对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过程和会议有关事宜进行现场监督。
申请人向我处提交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证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证明材料。
经审查,申请人是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请人与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具体承办。
申请人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了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操作方案。按照该方案,申请人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的操作过程:
1、申请人就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通过有关媒体及申请人网站发布了正式公告,进行了有关信息披露,并确定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为本基金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申请人就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在媒体分别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发布了提示性公告;
3、申请人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至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十七时通过上述公告载明的方式向该基金的份额持
有人征集了表决票。
我处对申请人收集、统计有关表决票的数据及结果进行了核查,其结果未见异常。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十点,本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刘乃寅在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席了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的计票会议。监督了申请人的授权代表孙晶、吕婧对截止至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十七时的表决票进行汇总并计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吴志剑一并出席了计票会议并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经现场统计,截止至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份额共有14,309,613,823.63 份,参与本次通讯方式召集的基金份额
持 有 人 大 会 的 持 有 人 或 其 代 理 人 总 计 持 有
9,055,574,527.29 份 , 占 权 益 登 记 日 基 金 总 份 额 的
63.2832%,达到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在上述表决票中,表示同意意见的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9,053,543,606.49 份,占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776%;表示反对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259,603.76 份,占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0.0139%;表示弃权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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