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
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终止运作
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 《关于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
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 “本基金” , 银华深证 100 份额 (基础份额) 场内简称:100 分级, 基金代码:
161812)之银华稳进份额(场内简称:银华稳进,基金代码:150018)和银华锐进份额(场
内简称:银华锐进,基金代码:150019)的终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
日日终银华深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按照各
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银华深证 100 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
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
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银华稳进份额与银华锐进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
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
例详见本公告第 4 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
(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银华稳进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银
华稳进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中等预期风险、 中等预期收益特征的银华深证 100 份
额,由于银华深证 100 份额为跟踪深证 100 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
的涨跌而变化,原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银华锐进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
在份额折算后,银华锐进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特征的
银华深证 100 份额,由于银华深证 100 份额为跟踪深证 100 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
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银
华锐进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折算为银华深证 100 份额前,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
锐进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银华锐进份
额,或者银华锐进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银华稳进份额),合并为银华深证 100 份额,按
照银华深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 由于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等方
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
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银华深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银华稳进
份额、银华锐进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
银华深证 100 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
成损失。
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银华深证 100 份
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不足 1 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
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
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
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
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银华深证 100 份额、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 元、1.010 元、0.790 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
银华深证 100 份额、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各 100,000 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
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折算后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参考) 份额折算比例
净值(元) 基金份额(份) 基金份额净值(元) 基金份额
场 内 银 华 深 证 0.900 100,000 (无变化) 0.900 100,000 份 场 内 银 华 深 证
100 份额 100 份额
1.122222222 112,222 份 场 内 银 华 深 证
银华稳进份额 1.010 100,000 (全部折算为银华深证 100 份 0.900 100 份额
额)
0.877777777 87,777 份 场 内 银 华 深 证
银华锐进份额 0.790 100,000 (全部折算为银华深证 100 份 0.900 100 份额
额)
注:具体折算结果以登记结算机构为准
5、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折算为银华深证 100 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
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
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
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
份额合并或折算为银华深证 100 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银华深证 100 份额确认之日
起计算,其中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银华深证
100 份额持有期自 2021 年 1 月 4 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
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25%归入基金财产,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对
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 1.5%,随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日 1.5%
赎回费率 7日≤Y<1 年 0.50%
(场外)
1年≤Y<2 年 0.20%
Y≥2 年 0%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场内)
Y≥7 日 0.50%
注:1 年指 365 天。
本基金对于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而收取
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日 1.5%
场外特定赎回费率 7日≤Y<1 年 0.125%
1年≤Y<2 年 0.05%
Y≥2 年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
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
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或拨打本公
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 或 010-85186558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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