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场外大
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3 月 1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场内简称:国富 100)
基金主代码 164508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公告依据 简称“《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恢复场外大额申购起 2020 年 3 月 13 日
始日
恢复相关业务的 恢复场外大额定期定 2020 年 3 月 13 日
日期及原因说明 额投资起始日
恢复场外大额申购、定 为满足投资运作需求
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
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 国富 100A 国富 100B 国富 100
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 150135 150136 164508
交易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
恢复大额申购、 - - 是
定期定额投资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为保证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发布公告,决定自 2019 年 11 月 8 日起,
暂停本基金场外大额交易业务。在暂停本基金场外大额交易业务期间,单日单个基
金账户在同一销售机构场外累计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总金额不得超过 10 万元,若
超过 10 万元(不含 10 万元),则超过部分的交易申请管理人有权对其做整笔确认
失败处理。
(2) 为满足投资运作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0 年 3 月 13 日起恢复接受单日
单个基金账户在同一销售机构累计金额超过 10 万元(不含 10 万元)的场外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3) 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发布公告决定自 2019 年 7 月 17 日起暂停本基金
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及场内申购业务,本基金的系统内转托管、
跨系统转托管(场内转场外)业务照常办理。
(4) 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场内/场外 赎回等业务和本公司管理
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照常办理。
(5) 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6)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ftsfund.com
(7)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
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
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
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
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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