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
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折算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116 号)。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
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将折算为
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或将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转托管至场外
后进行赎回。
二、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或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或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的折算
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或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或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或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
额)的份额数×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或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的折算比例
三、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折算基准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方正富邦中证
保险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4 日),本基
金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折算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确认之日
(即 2021 年 1 月 4 日)起计算。
3、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5 日),基金
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自当日起,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业务。
四、《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终止运作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查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
(2021 年 1 月 1 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五、重要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份额数量较少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
险 B 份额的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 1 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折算完成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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