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时间及发售方式安排的公告
根据国家延长春节假期及交易所延长休市安排,并综合考虑实际业务办理情况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规定,决定将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场内简称:大湾区,认购代码:159983)
发售时间由原定的 2020 年 2 月 3 日至 2020 年 2 月 18 日调整为 2020 年 2 月 4
日至 2020 年 2 月 18 日。同时将发售方式由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
组合证券认购 3 种方式调整为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后续募集期内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办理网下组合证券认购并及时公告。
本次调整仅限于发售时间及发售方式调整。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发售机构的名单及联系方式请参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本公司后续发布的有关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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