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
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时
间及发售方式安排的公告》的规定,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场内简称:大
湾区,认购代码:159983)自 2020 年 2 月 4 日至 2020 年 2 月 18 日期间公开发售。投资
者目前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 2020 年 2 月 7 日起,投资者可在华泰证券、
长江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华泰证券、长江证券的规定为
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
(二)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长江证券网站:www.95579.com。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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