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食品 A 份额、
食品 B 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国泰国证食
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泰国证食品饮
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 2020 年 7 月 10 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
的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国泰食品”,交易代
码: 160222)、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份额(以下简称“食品 A”,
交易代码: 150198)及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份额(以下简称“食
品 B”,交易代码: 150199)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
事宜,详见 2020 年 7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2020 年 7 月 14 日复
牌首日食品 A、 食品 B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20 年 7 月 13 日的食品 A、 食
品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分别为 1.001 元和 1.072 元。 2020 年 7
月 14 日当日食品 A、 食品 B 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
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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