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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
上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20 年 7 月 6 日起生效,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7 月 7 日。
本基金从 2020 年 7 月 8 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 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刊登了《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
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发布的《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则、清算报告等向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清算资金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本基金场内份额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清盘
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发放的清盘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
清盘资金发放日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场内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基金代码: 160640) 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556,395.30 元;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 A,基金
代码: 150279) 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1,079,450.55 元;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 A,基金代码: 150280) 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2,081,805.5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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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场外份额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清盘流程、按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场外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获得的分配金额最小为
0.01 元。本次分配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资金发放日为 2020 年 7 月 30 日。鹏
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外份额(基金简称:鹏华新能源分级,基
金代码: 160640) 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33,337,264.36 元。
本基金份额退出登记手续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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