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广发中证医疗ETF联接(LOF)A (502056)
点赞|评论
广发中证医疗ETF联接(LOF)A502056
基金类型:指数型、ETF、股票型、LOF     成立日期:2015-07-23     基金规模:11.90亿份     基金经理: 霍华明 
基金全称:广发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2.04%
  • 近一月增长率
    -11.90%
  • 近一季增长率
    -13.03%
  • 近半年增长率
    -21.66%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5%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5% (1.00折)"众禄"为您节省4.48元/千元!

100元起购
定投100元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广发景润纯债 1.0504 2.47%
广发转型升级混合 0.8226 1.92%
广发招阳两年持有混合… 0.8618 1.89%
广发招阳两年持有混合… 0.8653 1.88%
广发锐意进取3个月持… 1.1156 1.76%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广发季季利债券A 1.2793 4.67%
广发季季利债券B 1.2793 4.67%
广发理财7天债券B 0.5928 2.82%
广发添利货币B 0.5557 2.07%
广发货币D 0.5461 2.03%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98%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1.33%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80%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5045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5]1266 号文募集的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
发医疗指数分级”)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并相应调整基金名称、投
资范围、投资比例、收益分配原则、基金费率等,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
15: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指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次大会公证机关的指定收件人,具体地址和
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 号保利国际广场东裙楼 4 楼
联系人: 张琪骊
联系电话: 020-89188656
传真: 020-34281105、 89899070
电子邮件: services@gffunds.com.cn
邮政编码: 510308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及其附件《<广发中证医疗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详见附件一。
2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 投票
(一) 纸质投票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
金管理人网站下载(http://www.gffunds.com.cn)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
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
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
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
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
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
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
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
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投票
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传送等方式送达至大会收件人处。
(二)电话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 2020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 15: 00 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 或 020-83936999) 并
3
按提示转人工坐席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本基金管理人也将主动与预留联
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通话过程中将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基金份额
持有人身份,身份核实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投票记录从而完成持有人
大会的投票。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
不开通。
(三)短信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投票期间基金管理人向预留手机号码
的个人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意见短信,持有人按规定格式回复短信即可直接投
票。短信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不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
以在投票期间自行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
决权。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
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
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
印件等)。
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
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
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
4
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
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
或由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
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其他证
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
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以及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
权。
受托人为个人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托人为机构的,
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
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
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代销机构的,无
需提供受托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授权方式
1、纸面授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法律法规认可的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
行使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
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广发基金网站下载等方式获
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授权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
授权的,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
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
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未表示具
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
5
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在只存在有效纸面方式授权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没有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意志行使表
决权;
(3)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无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但存在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
式授权的,以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的授权为准;
(4)如果同一基金份额以非纸面方式进行多次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授
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
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授权其授权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
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5)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
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
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 本公告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
内,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
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
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
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
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
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
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
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
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
6
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
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①直接投票优
先。同一投资者既授权投票又自行投票的,以自行投票的表决票为准。②原件优
先。同一投资者既送达投票原件又送达传真件或影印件的,以表决票原件为准。
③最后时间优先。投资者不同时间多次以相同方式投票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
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
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其他投票方式以系统
记录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 广发医疗指数分级 A 份额、 广发医疗指数分级
B 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 50%;
2、《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应当由
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 广发医疗指数分级 A 份额、 广发医疗
指数分级 B 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通过之日起五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直接出具
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各自的基金份
额占在权益登记日对应级别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基金持有人大会方可举行。如
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基金合同》 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就
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
各自基金份额分别合计代表三分之一以上的对应级别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重
7
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或授权委托人和投票人
已不在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名单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
做出的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
权或明确撤销授权,则以最新授权和投票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7 楼
联系人: 晁梦婷
客服电话: 95105828
传真: 020-34281105、 89899070
电子邮件: services@gffunds.com.cn
邮政编码: 510308
2、公证机构: 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 26 号 2 楼
联系人: 赵萍
联系电话: 020-83355889
邮政编码: 510030
3、见证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广州东塔)
10、 29 层
联系人: 刘智
电话: (020)37181333。
十、重要提示
1、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交易风险警示,维护市场平稳,
基金管理人决定广发医疗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医疗分级;基金代码: 502056)、
广发医疗指数分级 A(场内简称:医疗 A;基金代码: 502057)及广发医疗指数
分级 B(场内简称:医疗 B;基金代码: 502058)于本公告发布之日(2020 年 6
月 12 日)自开市起停牌,并将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开市复牌,同时,自 2020
8
年 6 月 12 日起暂停医疗分级份额分拆业务。上述三类份额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计票日(2020 年 7 月 21 日)自开市起停牌,并将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开市复
牌。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
表决票。
3、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未能通过本次大会审议的议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会再次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和律师费用
等可从基金资产列支,上述费用支付情况将另行公告。
5、 本公告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附件一: 《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及《<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 召开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附件四: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2 日
9
附件一:《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及《<
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证医
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和《广发中证
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并相应调整基金
名称、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收益分配原则、基金费率等。
为实施本基金转型的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本次转型及基金
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 就本基金转型需对《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详见本议
案附件《<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
明》。
转型后的《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时间将
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议案及其
附件《<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2 日
10
《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的说明
一、声明
1、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66 号文核准,并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正
式成立运作, 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
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指导意见》”)、《公募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或“我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广发
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将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本次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广发医疗指
数分级 A 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 B 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
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
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且本基金正式转型前,将有至少预留
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基金管
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方案要点
(一)更名
基金名称由“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广发中证医疗
11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调整运作方式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后,将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
配对转换和折算机制。
(三)转型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本基金将在转型正式实施前安排选择期以供基
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如赎回、转出或者卖出),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基金管理
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选择期期间,医疗分级份额的交易、赎回,医疗 A 份额与医疗 B 份额的交易、
合并业务照常办理,不受影响; 医疗分级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业
务(包含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将暂停,具体恢复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卖出医
疗分级份额、 医疗 A 份额、 医疗 B 份额或赎回医疗分级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
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医疗分级份额、医疗 A 份额、医疗 B 份额
将于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转换,最终将转换为广发医疗分级变更注册为广发医疗
(LOF) A 类份额。在选择期期间,由于医疗分级份额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
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
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
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
回、转入、转出或调整赎回方式等。
(四)基金份额的转换
本次基金份额的转换将医疗 A 份额、医疗 B 份额转换成医疗分级份额的场内
份额; 在保持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不变的前提下, 将医疗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
外份额分别转换成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内
份额和场外份额。
转换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基金份额数=医疗分级
份额数。
医疗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
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医疗分级份额、 医疗 A 份额与
12
医疗 B 份额的场内份额经转换后的份额数采用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不
足 1 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
人的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直到所有
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如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有变化,以其最新规定为
准。
故基金份额转换后,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
存在着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医疗分级份额、 医疗 A
份额与医疗 B 份额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存在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
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五) 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 将生效,《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将同时失效,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上述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 基金变更注册后的产品方案要点
1.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
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13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投资策略: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
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
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
4.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完全复制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
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
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以跟踪标的指数为投资目标,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5.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医疗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
(七)基金注册登记的模式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C
类基金份额采用我司自主办理基金注册登记的模式,在已募集基金的运作中,我
司的注册登记系统运行稳定、良好。
(八)费率设计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暂时仅接受场外申购和赎回。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可接
受场内和场外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费率结构如下:
费用类别 M 为申购金额, N
为持有期限
费率
一次性
费用
A 类申购费(含场内、
场外)
M<50 万元 0.50%
M≥50 万元 100 元/笔
A 类赎回费(含场内、
场外)
N<7 日 1.50%
7 日≤N<1 年 0.50%
1 年≤N<2 年 0.25%
N≥2 年 0
C 类场外赎回 N<7 日 1.50%

14
N≥7 日 0
年费 管理费 0.50%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0.20%
指数许可费 0.02%
下限为每季度 5 万元,即不足 5
万元时按照 5 万元收取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含)的投资者
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基金管理人就转型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基金转型不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
略等事项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特别决
议,特别决议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
级 A 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 B 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通过方可做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
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因此,本基金转型、通过持有人的大会表决,符合《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本基金转型后,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已就变更登记有关事
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集的风险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由权益登记日
分别代表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 A 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
15
B 份额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为防范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不符合上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集,基金管理人将在会前尽可能与基金份
额持有人进行预沟通,争取更多的持有人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转型议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提前向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了意
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转型议案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转型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则基金管理人拟按照有关规定
向持有人大会重新提交转型议案。
(三)转型过程中的运作风险
基金转型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
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转型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和管理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
系: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 020-83936999)
16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机构持有或所管理的产品持有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f
funds.com.cn) 及 2020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公布的《关于召开广发中证
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人/本机构特此授权 代表本人/本机构参
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
机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7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
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要
求的授权委托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
表决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
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
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
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
授权无效。
18
附件三: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类别 广发医疗指
数分级份额
广发医疗指数
分级 A 份额
广发医疗指数
分级 B 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
(以权益登记日份额为准))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020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1、机构投资者通过其管理的产品投资本基金的, 投资者出具的本表决票表决意见视同其管理的
全部投资于本基金产品的投票意见。
2、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
见。本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表决意见未
选、多选或字迹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签名或盖章部分填
写不完整、不清晰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
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票计为无效表决票。

19
附件四: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全文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全文 (LOF 广发 ) 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名 称变更
全文 媒体 全文 媒介
P4-P5 第一部分 前言
……
三、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 )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P3 第一部分 前言
……
三、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由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广发中证医疗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转
型后的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已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原《广发
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自同一日终止,原《广发中证医
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当事人,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转为《广发中证医
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P6-P11 第二部分 释义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广发中证
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删)
10、 《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P5-P9 第二部分 释义
……
9、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20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
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
……
18、 基金份额分级:指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包括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广发中证医疗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与广发
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

19、广发医疗份额:指广发中证医
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20、广发医疗A份额:指广发中证医
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即
稳健收益类份额
21、广发医疗B份额:指广发中证医
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即
积极进取类份额
22、广发医疗A份额的本金:除非基
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广发医疗A
份额而言,指1.00元
23、广发医疗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
率:指“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
款利率(税后) +4%”,同期银行人民
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
效日所在年度的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
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
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
后) +4%”。每份广发医疗A份额年基准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
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
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

21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收益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删)
31、 销售机构: 指基金的直销机构
和代销机构
32、直销机构: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33、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删)
……
35、 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
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和
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通过
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 申购、
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 场外申购、场外
赎回
36、 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办理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赎回和上市
交易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
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
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38、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
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9、 中国结算TA系统: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
册登记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
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TA系

40、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证券经营
机构认购、 申购、买入所得的基金份额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42、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
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上海开放式基金
24、 销售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
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
构,以及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单位
……
27、 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
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
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通过该等
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为
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8、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
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的申
购、赎回也称为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30、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
务的机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的注
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
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 中国结算TA系统: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
册登记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
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TA系统
32、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证券经营
机构申购、买入所得的A类基金份额登
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4、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
人开立的, 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

22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账户, 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的账户
43、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
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45、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
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的日期
47、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
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3个月(删)
……
54、 《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
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
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和实施细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5、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
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删)
……
58、份额配对转换:指根据基金合
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广发医疗份额与广
发医疗A份额、广发医疗B份额之间的配
对转换,包括分拆与合并两个方面
59、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的每2份
广发医疗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1
份广发医疗A份额与1份广发医疗B份额
的行为
60、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份广发
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情况的账户
35、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
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7、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广发中
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
合同》生效日,原《广发中证医疗分级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终止
……
45、 《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
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
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和实施细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23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医疗A份额与1份广发医疗B份额进行配
对申请转换成2份广发医疗份额的场内
份额的行为(删)
62、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
的方式买卖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A
份额和广发医疗B份额的行为
……
64、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
6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
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 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
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
日, 广发医疗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
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
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
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A份额和广发
医疗B份额) 的10%
……
7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
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
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
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49、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
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
51、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
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包
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
5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
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
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
日, 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
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
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
62、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
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
不限于出借期限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转融通出借证券、 到期日在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63、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申

24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
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
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
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
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
基金份额
6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
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
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5、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本基
金以一定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
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
支付费用的业务(新增)
P12-P13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
份。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执行。 (删)
……
九、 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采用分级方式运作,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包括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广
发医疗份额”)、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
“广发医疗A份额”)与广发中证医疗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
份额(即“广发医疗B份额”)。其中,
广发医疗A份额、广发医疗B份额的基金
P10-P11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
七、 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
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
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25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 1的比例不变。此
三类基金份额分配不同的基金代码,所
代表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根据基金份额登记托管账户的不
同,广发医疗份额分为场外份额和场内
份额,共用一个基金代码。其中,场外
份额登记托管在中国结算TA系统基金
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份
额登记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
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
十、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场内的广
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A份额与广发医
疗B份额将同时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
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
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
符合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减少或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者在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或变更收费方式等,调整前基金管理
人需及时公告。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
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八、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P13-P20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
计算规则(整章删除)
P13-P20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整章删
除)
P13-P20 第六部分 基金备案(整章删除)
P12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存续
一、本基金的历史沿革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由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广发中证医疗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
年6月16日《关于核准广发中证医疗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1266号)核准募集,基金
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
新增章


26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23日起
正式生效。
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5月7日《关于
准予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注册批复》,广发中证医疗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就基金变更基金
运作方式、基金名称、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投资比例、收益分配原则、基金
费率等事宜进行变更注册。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于XX年XX月XX日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广发中
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
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广发中证医
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运
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
例、收益分配原则、费率水平以及修订
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转型后基金更名
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自XX年X月XX日起,《广发中证医
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生效,原《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终止。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 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
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
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新增)
P21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P13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27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
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广发医疗份额、
广发医疗A份额与广发医疗B份额上市
交易。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开始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
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
种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四、 上市交易的规则
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
市交易需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
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基金份额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
复上市和终止上市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七、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
则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基金
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本基金符合法
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
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
规定,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申请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
理人应在基金上市前至少3个工作日发
布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四、上市交易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后具备下列条件,基
金管理人可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
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上市:
1、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3、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
件。 (新增)
五、 上市交易的规则
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
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
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本基金前一交
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新增)
八、 上市交易的停复牌和终止上市
本基金的停复牌和终止上市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
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
《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

28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
市交易的新功能,本基金可以增加相应
功能,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
九、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不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本基金可
以申请在包括境外交易所在内的其他
交易所上市交易,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在
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
市交易的新功能,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
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一、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不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本基金
可以申请在包括境外交易所在内的其
他交易所上市交易,而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P22 第八部分 广发医疗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并开放申购
与赎回后,投资人可对广发医疗份额进
行申购与赎回。广发医疗A份额、广发
医疗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与
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办理广发医疗份额场内申
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代销
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
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人
需使用上海证券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广发医疗份额场内
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办理广发医疗份额场外申
P14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并开放申购
与赎回后,投资人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可
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相应基金
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仅接受场外
申购和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办理该类
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接受场内和
场外申购与赎回,其中登记在中国结算
TA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可直接办理场
外申购与赎回等场外基金业务,也可通
过办理跨系统转登记业务将基金份额
转登记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办理
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登记在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可直接办理
场内申购、赎回业务,也可以通过办理
跨系统转登记业务将基金份额转登记
到中国结算TA系统中,再办理场外申购
与赎回等场外基金业务。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场内申购和
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人需使
用上海证券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
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场外申购和

29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
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投资人需使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广发医疗份额
场外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和场内、
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广发医疗份额申购、
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
和场内、场外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
办理广发医疗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
金场内、场外代销机构名单将由基金管
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或其他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
构和场外代销机构。投资人需使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开
放式基金账户办理A类基金份额场外申
购、赎回业务,需使用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办理C类基金份
额场外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和场内、
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和场
内、场外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场内、
场外代销机构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
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示。
P22-P23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广发医疗份
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广发医疗份额申购、
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
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广发医疗份
额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
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广发医疗份
额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
P14-P15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除
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
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
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
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基金份额赎
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

30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
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广发医疗份
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
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下一开放日广发医疗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
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
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
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P23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广发医
疗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
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
行顺序赎回;
5、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P15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
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
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申
购、赎回应使用基金账户,办理基金份
额的场内申购、赎回应使用上海证券账
户;
6、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内申
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 若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
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
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31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P24-P25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用途
1、 广发医疗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 广发医疗份额的申购份额的计算
详见《招募说明书》。 广发医疗份额的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
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广发医疗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场内申购份额保留
至整数位,不足 1 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
返还至投资人资金账户;场外申购份额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广发医疗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广发
医疗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
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6、 广发医疗份额的申购费率、申
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
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
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P17-P18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用途
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披露。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披露。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
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本基金C类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
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场
内申购份额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额
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至投资人资金账
户;场外申购份额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各类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本基金
各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
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
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
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32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
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
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
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
金赎回费率。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
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
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
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新增)
P25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4、 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
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
P18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4、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
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时。
……
P26-P27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情形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
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
P19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情形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
额支付, 对于场外赎回申请, 应将可支
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

33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
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出
现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场
内赎回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
业务规则办理。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
办理并公告。
P27-P28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广发医
疗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包括广发医疗份
额、广发医疗A份额和广发医疗B份额)
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
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包括广发医疗份额、广
发医疗A份额和广发医疗B份额) 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例,确定该单个账户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P19-P21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
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
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
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
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
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
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该单个账户当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34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
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广发医疗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的,基金管理
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该比例以上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选择将当日未获 办理部分予以撤
销),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
回申请与其他账户赎回申请按前述条
款处理。
(4)暂停赎回: 广发医疗份额连
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广
发医疗份额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
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
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
进行公告。
3、 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
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
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公告。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的,基金管理
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该比例以上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的赎回申请与其
他账户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
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
定该单个账户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投
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
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
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依照
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
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
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
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
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本基金的赎回申
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
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场内赎回
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相应规则进行
处理。 (新增)
4、 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
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

35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处理方法, 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公告。
P28-P29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广发医疗份额净
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
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广发医疗份额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
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公告最近1个工作
日的广发医疗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
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
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
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广发医疗份
额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
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公告
最近1个工作日的广发医疗份额净值。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广
发医疗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
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在合理时
间内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P21-P22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
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
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
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
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
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
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
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在合理时间内告
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
进行相互转换。
十二、 C类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
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C类基金份额
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
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

36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十二、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广
发医疗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资人在
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
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
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
划最低申购金额。
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
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
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
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
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新增)
十三、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本
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
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
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
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
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
申购金额。
P30-P31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
管及其他业务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
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1、基金份额的登记
(1) 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
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的广发医疗
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TA系统基金份额
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通过场内认
购、 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广发医疗份
额,以及所有的广发医疗A份额和广发
医疗B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
金份额持有人证券账户下。
(2)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
的广发医疗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
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登
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广发医疗A
份额和广发医疗B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不能直接申请场内赎回,
但可按1: 1 比例申请合并为广发医疗
份额后再申请场内赎回。
(3) 登记在中国结算TA系统中的
广发医疗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场外赎回,
在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后,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或者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申
请按1: 1比例分拆为广发医疗A份额和
P23-P24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
管及其他业务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和转托管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
1、 A类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采用分系统
登记的原则。场外申购买入的A类基金
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TA系统的基金账
户下;场内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A类
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
有人证券账户下。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既可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以直接申请场
内赎回。 登记在中国结算TA系统中的A
类基金份额可申请场外赎回。
2、 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登记在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投资人开立的基金
账户中,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注册
登记机构不同,两者暂不能进行相互转
换。

37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广发医疗B份额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2、 系统内转托管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持有人将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中国结算TA系统
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
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TA
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广
发医疗份额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
点)时,须办理已持广发医疗份额的系
统内转托管。
(3)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
广发医疗份额场内赎回或广发医疗份
额、广发医疗A份额和广发医疗B份额上
市交易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须
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3、 跨系统转托管
跨系统转托管是指持有人将其持
有的广发医疗份额在中国结算TA系统
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
的行为。
广发医疗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
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处于募集期内的基金份额不能办
理跨系统转托管。
基金销售机构或基金登记机构有
权对办理转托管业务收取相关费用。
……
四、基金的冻结、解冻与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
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
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
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
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
(二)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1、 A类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持有人将
其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在中国结算TA系
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
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 2)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TA
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
金份额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
须办理已持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 3)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
基金份额场内赎回或基金份额上市交
易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须办理
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2、 A类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
跨系统转托管是指持有人将其持
有的A类基金份额在中国结算TA系统和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
行为。
A类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
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3、 C类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
已持有基金份额在场外不同销售机构
之间的转托管。
基金销售机构或基金登记机构有
权对办理转托管业务收取相关费用。
……
四、基金的冻结、解冻与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
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
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
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
然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

38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业务规则。 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
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
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
业务规则。
五、如遇法律法规及注册登记机
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发生变动,
本基金的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与
解冻的相关规则将相应调整。
P32-P3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第十章节整章删除)
P34-P36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第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
利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
(1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业
务;
……
(1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
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
事宜;
……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
金份额认购、 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确定广发医疗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P25-P27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
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
(1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
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
(1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
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9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
(14) 按规定受理广发医疗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
赎回款项;
……
(24) 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
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
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
金认购人; (删)
……
(14)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
P37-P39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
……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
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
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的情形,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
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
2、根据《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
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
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
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
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
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
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
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
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
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P28-P30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
……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
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
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的情形, 有权呈报中国证监会,并有权
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
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证其托管的基金
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
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
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
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
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

40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
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
有规定或者有权机关外,在基金信息公
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 广发医疗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
(12)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 (删)
……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
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
有规定或者有权机关、托管人上市的证
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之外,在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
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
(15)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监
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19)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
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协助基金
份额持有人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P40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
广发医疗 B 份额仅在其各自份额类别
内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包括但不限于:
……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
务包括但不限于:
(4)缴纳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款
P30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
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
同,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
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
有所不同。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包括但不限于:
……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者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
务包括但不限于:
(4)缴纳基金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

41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
费用;
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P41-P42 第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
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
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审
议事项应分别由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
疗 A 份额、广发医疗 B 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独立进行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的份额
级别内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
设立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
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11)单独或合计持有广发医疗份
额、广发医疗 A 份额与广发医疗 B 份额
各自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
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
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
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
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
费及其他应当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删)
……
(3)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P32-P33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
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
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
设立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 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 当出现或需要
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
( 5) 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调整该
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
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
日的基金份额计算, 下同)就同一事项
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
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
( 2)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或
变更收费方式
……
( 6)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
原合同
本章节
版本过
旧,按
照基金
合同填
报指引
修改更


42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
(7)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
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 申
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
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
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申购、赎
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
托管等业务规则;
(7)标的指数调整指数编制方法,
以及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新增)
……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其他情形。
P42-P43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
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
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
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
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
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 单独或合计持有广发医疗份额、
广发医疗A份额与广发医疗B份额各自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
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
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
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单独或合计持有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
疗A份额与广发医疗B份额各自基金份
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
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
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
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P33-P34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
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
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
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
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
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
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
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
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
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
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
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
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
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
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
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43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
起 60 日内召开。
5、 单独或合计持有广发医疗份额、
广发医疗A份额与广发医疗B份额各自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都不召集的, 单独或合计持有广发
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与广发医疗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
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
合。
5、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 单独或合
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
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
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P44-P45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
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和
监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
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
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
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
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
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
示,有效的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与广发医疗 B 份额各自的基金份
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对应级
别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 。
P34-P35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
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和
监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
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
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
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
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
(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
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
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
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
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
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
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 6 个月以内,
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44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
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
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
的方式视为有效:
……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
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的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
疗A份额与广发医疗B份额各自基金份
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对应级别基金
总份额的 50%(含 50%) ;
……
(5)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第 1 款第(2)
项、或者第 2 款第(3)项规定比例的,
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
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应当有各自基金份额分别合
计代表三分之一以上的对应级别基金
份额的持有人参加, 方可召开。 (删)
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
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
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
一) 。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
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
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
的方式视为有效:
……
(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
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
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
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
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
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 6 个月以内,
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
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P45-P46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P35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45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
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
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
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
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
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
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
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
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广
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与广发医
疗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
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
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
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
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
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
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
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
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
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
议的效力。
……
P46-P47 六、表决
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与
广发医疗 B 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
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
大会的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
与广发医疗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该级基金份额表决
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
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
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
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
加大会的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
额与广发医疗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该级基金份额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
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
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
P37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
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
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
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
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
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
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
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
《基金合同》、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

46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通过方为有效。
……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
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
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
一同公告。
……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
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
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
P4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
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广发医疗
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与广发医疗 B 份
额各自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
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
经参加大会的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与广发医疗 B 份额各自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或合计所持该级基
金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
之二)表决通过;
……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
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
起生效,生效后方可执行,且该决议应
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
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P39 第十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
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
(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
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
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
通过,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
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
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
定媒介公告;
原合同
本章节
版本过
旧,按
基金合
同填报
指引进
行修改
更新。
P50-P51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P40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47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
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广发医疗
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与广发医疗 B 份
额各自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基
金份额的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
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
经参加大会的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与广发医疗 B 份额各自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单独或合计所持该级基金份
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
二)表决通过;
……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
基金托管人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 生效后方可执行,且该决议应当
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
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
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广
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与广发医
疗 B 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3、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
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
合公告。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
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
(含 10%)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
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
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
通过,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
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
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
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
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
3、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
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P52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托管协议。
P4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托管协议。

48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
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
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
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
的权利义务及职责,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
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
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
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
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
的权利义务及职责。
P55-P5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
……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固定
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
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
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
券、 质押及买断式回购、 银行存款等)、
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等) 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
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
P45-P4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依法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
支持证券、 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
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
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新增)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
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90%
……
P57-P59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标
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
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
P47-P50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其中投资
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
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49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
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 0.5%; (删)
(3)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的,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
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
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权证、 资产
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
押式回购)等;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在任何
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
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所持有
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
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
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2)、 (11)、(14)、
(15) 项规定的情形外,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 3)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的,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
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
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
等;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
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
股票总市值的 20%; 在任何交易日内
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
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
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
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
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
(11)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的,还须符合以下限制:出借证券
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参
与出借业务的单只证券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该证券总量的 50%;最近 6 个月
内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不得低于 2 亿
元;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30 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
均计算; (新增)
……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2)、 (8)、(12)、(13)
项规定的情形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标
的指数成分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
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50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
动:
……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第(11)项规定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出借业务。基
金参与出借业务不终止确认出借证券。
基金持有证券的持有期计算不因出借
而受影响, 出借证券应纳入基金投资
运作指标计算范围。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基金托管人不因
提供监督而对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投
资等承担任何责任。
……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
动:
……
(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
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
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
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
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
合理价格执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
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
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

51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
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
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
定为准。
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投资等上述事项
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
失。 (新增)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
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 本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
定的限制,自动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或监管规定,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P60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完全复制指数的股票型
基金, 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特征,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
广发医疗 A 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
稳定的特征;广发医疗 B 份额具有高风
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P50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完全复制指数的股票型
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以跟踪标的指数
为投资目标,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
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七、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进行融资、融券。
八、未来条件许可情况下的基金模
式转换
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
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ETF),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使本基金采取 ETF 联接基金模式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
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
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
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P62-63 第十八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P52-P54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52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权证、 债券
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
等资产及负债。
……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 资产支
持证券、 股指期货和银行存款本息、应
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 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一)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
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
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
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
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
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
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
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
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
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
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形同,但具有不同
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
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
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
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
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
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
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二)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
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
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
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
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
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
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

53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三、 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
估值
(1)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
括股票、权证等)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
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以最
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
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
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
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
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
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
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
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
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
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
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
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
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
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
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
估值。
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四、 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权益类证券
的估值
(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 以
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
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
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的,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
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可参考
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
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
格。
( 2)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
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
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
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 3)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
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
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
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
进行估值;
( 4)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
可转换债券, 以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
全价;
(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有价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
证券和私募债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
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 6)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
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
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
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
市场报价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价值的
情况下, 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
认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

54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有价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
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
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
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
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
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
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
当日结算价格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
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
估值。
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应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新增)
2、处于未上市期间或流通受限的
权益类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
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 3) 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
期的股票, 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
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
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
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
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市场交易
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
种,采用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 1)银行间市场交易不含权的固
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
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
(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
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
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
显差异, 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
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5、 股指期货合约以估值当日结算
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55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
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
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
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6、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
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的相
关规定进行估值。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
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
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
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
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
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对于由此引致
的任何结果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P63-64 四、 估值程序
1、 广发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包括
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和广发
医疗 B 份额) 计算, 广发医疗份额基金
份额净值、广发医疗 A 份额和广发医疗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广
发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广发医疗
A 份额和广发医疗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后,将广发医疗份额基金份额净
值、广发医疗 A 份额和广发医疗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
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七、 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
P54 五、 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
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八、 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

56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
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
公布。
八、 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
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
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
予以公布。
九、 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
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P67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删)
P5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新
增,以下序号依次更新)
4、 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新增)
P67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1%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 1%÷当年天数
……
P57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 0.50%÷当年天数
……
P67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 0.2%÷当年天数
……
P57-P58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 0.15%÷当年天数
……
P58 3、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2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57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在次月首日起5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登记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新增,以下序号依次
更新)
P68 3、 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按季支付。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指
数所有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
数许可使用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通常情况
下,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02%/当年天数
H=每日应付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
人民币 5 万元,即不足 5 万元时按照 5
万元收取。计费区间不足一季度的,根
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许可使用费划
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
度前 10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指数供应商。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指数使
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
付。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P58-P59 4、 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
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
中所规定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计提方法
支付指数使用许可费。指数使用许可费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的费率、
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5
-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58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付。 付。
P69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
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
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
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
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
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
规执行。
P59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履行适当
程序后,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
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
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
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
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
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P70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广发医
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广发医疗 B
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有
关限制,则基金管理人本着维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对上述收益分配原则进行修改,
且此项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P60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
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
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
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
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
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
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
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

59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的,从其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有
关限制,则基金管理人本着维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对上述收益分配原则进行修改,
且此项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四、 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
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
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
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
告。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P71-78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
(本章节整章删除)
P80-P82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
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对信息披露的方式、登载媒
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
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
P63-P65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
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
规对信息披露的方式、登载媒介、报备
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
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

60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
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
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或“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
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
息资料。 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
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指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
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
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
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
媒介上。 (删)
……
(四)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和
广发医疗 B 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
上市交易 3 个工作日前,将基金份额上
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
上。
(五)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广发医疗
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和广发医疗 B 份
额开始上市交易或者广发医疗份额开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
产净值和广发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广发医疗 A 份额和广发医疗 B 份额
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在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
和广发医疗 B 份额开始上市交易或者
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
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
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
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
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三)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
市交易 3 个工作日前,将基金份额上市
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上
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四)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份额
开始上市交易或者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资产净
值和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基金份额开始上市交易或者开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
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61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广发医疗份额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
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
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广发
医疗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广发医疗 A 份额和广发医疗 B
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
露广发医疗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广发医疗 A 份额和广发医疗 B
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六) 广发医疗份额申购、赎回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广
发医疗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
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
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
制前述信息资料。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
的次日,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 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
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
能够在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
息资料。
P83 (八)临时报告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
超过百分之三十;
……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
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广发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五;
……
21、 广发医疗份额开始办理申购、
赎回;
22、本基金开始办理或暂停接受份
P65-P67 (七)临时报告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1、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
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
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新
增)
……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新增)
……

62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额配对转换申请;
23、本基金暂停接受份额配对转换
后恢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24、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折算;
(删)
25、 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和广发医疗 B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26、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
额和广发医疗 B 份额暂停上市、恢复
上市或终止上市;
27、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基金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事项。
20、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1、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
费方式发生变更;
……
26、基金份额停牌、复牌、暂停上
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27、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28、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9、当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进行估值;
30、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三十
个工作日、四十个工作日、四十五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
形的;
31、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认为
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
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或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
他事项。
P84 (十一)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
息。
P67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
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
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
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
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
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
细。
(十二)投资股指期货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
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
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
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
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

63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
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
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网站披露
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
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三)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的信息披露本基金参与融资及转融通
证券出借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
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参
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情况,包
括投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损益情况、
风险及其管理情况等, 并就报告期内
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
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作详细说明。
(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
息。 (新增)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
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
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和基金上
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并
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
应当一致。
……
P87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
自决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
介公告。
……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
当终止:
……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根据清算的具体
情况适当延长清算期限,并提前公告。
P7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
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
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
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
延。

64
原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
后合同
页码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说明
……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
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
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
偿基金债务后,按分别计算广发医疗份
额、广发医疗 A 份额与广发医疗 B 份额
各自的应计分配比例,并据此由广发医
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与广发医疗 B
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其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
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
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
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P89 第二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募集结束后
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
生效。
P73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经**年**月**日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自 **** 年 ** 月 **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原《广发中
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同日终止。
P90-113 第二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略)
P75-P97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略)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