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ETF 申购赎回
结算模式和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发布的相关通知,决
定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调整上海证券交易所跨市场股票 ETF 的申购赎回结算模式。同时,根据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国内市场 A 股 ETF 收费调整的通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中证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调整旗下 ETF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旗下部分 ETF 的申购赎回结算模式
1、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代码 场内简称 基金名称
512480 半导体 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5660 沪深 300E 国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调整方案
投资人 T 日申购、赎回成功后,中国结算对申购赎回涉及的 ETF 份额、组合证券和现金替代,实行多边净额结算,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继续采用代收代付的方式。结算模式调整后,投资人当日申购的 ETF 份额,同日即可卖出,当日申购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次一交易日起也可卖出,与单市场股票 ETF 保持一致。具体申购赎回规则详见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调整旗下 ETF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
1、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代码 场内简称 基金名称
512480 半导体 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5660 沪深 300E 国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170 商品 ETF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调整方案
上述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调整为每季度人民币3.5 万元;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不设下限金额。三、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2、本公告仅对调整申购赎回结算模式和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调整内容将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投资人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 021-38784766 或 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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