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内容 内容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
义务,规范建信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务,规范建信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 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一、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前言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
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
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 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建信深证基本面 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建信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无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
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二、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释义 法》
招募说明书 《建信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招募说明书 《建信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 指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网网站 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无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建信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
机构。 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 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六、 告。 站公示。
基金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份额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
的申 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 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
购与 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赎回 (以下简称“网站”)公告。 ……
……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 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
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 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
整应在实施日 2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告。
人网站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 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 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公告。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 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 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
理人网站公告。 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
述 1-7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 1-7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暂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 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 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 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
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3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3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
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 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公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 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
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网站上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 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司 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指定媒介或代网站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 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备案。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 本基金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
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
本基金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 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
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 公告。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
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
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
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 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
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
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
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 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类基金份额净值。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 3、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3、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合同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当事 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 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人及 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
权利 价格; 格;
义务 (10)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 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
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施;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
知方式 方式
八、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40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40
基金 天,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基金份额 天,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
份额 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持有 (八)生效与公告 (八)生效与公告
人大 …… ……
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至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
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九、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基金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管理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
人、 核准后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核准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托管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
人的 核准后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核准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更换
条件
和程
序
十 (二)标的指数和目标 ETF (二)标的指数和目标 ETF
二、 1、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深证基本面 60 指数。 1、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深证基本面 60 指数。
基金 ……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的,应符 ……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的,应符合
的投 合有关法定程序,并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有关法定程序,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资
(五)估值方法 (五)估值方法
十 …… ……
四、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基金 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 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因此,就资产 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 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估值 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 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十 (四)费用调整 (四)费用调整
五、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
基金 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费用 案。
与税
收
十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六、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
基金 核,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在权益登记日前 2 日于指定媒体及 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的收 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益与
分配
十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七、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基金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
的会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计与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
审计 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 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
十 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
八、 性。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
基金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 性和易得性。
的信 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息披 人、基金托管人的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 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露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
息资料。 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 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得有下列行为: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得有下列行为: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推荐性的文字;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推荐性的文字;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 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1、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 1、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 料概要
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
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发售的三日前,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 性公告、《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基金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 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 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站上。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
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
(2)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 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 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件。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 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件。 (2)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
2、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 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体和基金 件。
管理人网站上。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 件。
理人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
4、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
额净值。 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 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 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和基金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管理人网站上。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5、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 理人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 4、基金净值信息
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述信息资料。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季度报告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 计净值。
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 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5、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 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
理人网站上。 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 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 季度报告
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
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 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 计。
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金中期报告,并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
7、临时报告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
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 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备案。 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 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
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2) 终止基金合同;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4) 变更目标 ETF;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5)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临时报告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信息
更;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
(7)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和指定网站上。
(8) 基金募集期延长;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11)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4) 变更目标 ETF;
(12)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1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4)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6)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
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 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15)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7)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
(16)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更;
(17)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8)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18)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9)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五; (10)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
(19)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20) 变更、增加、减少基金份额代销机构; (11)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
(21)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22)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23)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
(24)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25)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26)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27)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 (13)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回; 或仲裁;
(28) 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15)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
(29)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30)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31)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
8、澄清公告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 (18)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 (19)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
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支付赎回款项;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20)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
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回申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 (21) 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督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 4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22)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23)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等事项。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 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理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 规定的其他事项。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8、澄清公告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 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督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 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 4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等事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
报刊。 理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站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 10、清算报告
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 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致。 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人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
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
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
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
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
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
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
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
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
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
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
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
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供社会公众查
阅、复制。
(八)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章节约定的
内容为准。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十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九、 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自该决议生效之日起在至少一家指 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自该决议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
基金 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合同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变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更、 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终止 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 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与基 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金财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产的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清算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 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 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
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
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
报刊上。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修订的一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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