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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A (97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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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A970009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0-09-07     基金规模:0.04亿份     基金经理: 王志广 
基金全称: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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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 类份
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 年 9 月 28 日
送出日期:2021 年 9 月 3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方正证券金立方 A 基金代码 970009

基金管理人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7 日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基金类型 混合型 运作方式 契约开放式

本集合计划 A 类计划份额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不设置最短持有

开放频率 期限。投资者可在本集合计划开放赎回业务后每自然月的前两个工作

日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开始担任本基金投 2020 年 9 月 7 日

廖帅 资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年 12 月 4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投 2020 年 9 月 24 日

基金经理 李道滢 资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年 9 月 24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投 2021 年 9 月 27 日

傅岳鹏 资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7 月 18 日

本集合计划由“方正金泉友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根据中国证券监

其他 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准予方正金泉友 3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变更而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目标是在充分考虑集合计划投资安全的基础上,力

争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或

注册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

投资范围 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其他品种,集合计划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集合计划股票投资占集合计划资产的

5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

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

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股指期

货投资策略;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为混合型集合计划,其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集

合计划,高于债券型基金、集合计划和货币市场型基金、集合计划。

注:

投资者可阅读《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集合计划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别 金额(M)/连续持有期限(Y)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本集合计划 A 类计

申购费(前收费) - - 划份额不开放申

购。

Y<7日 1.50% -

7日≤Y<30日 0.75% -

赎回费 30日≤Y<365日 0.70% -

365日≤Y<730日 0.50% -

730日≤Y<1095日 0.20% -

Y≥1095日 0 -

注:

A 类计划份额持有时间从登记机构确认投资人持有原方正金泉友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
额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年费率 1.2%

管理人对A类计划份额收益超过9%以上部分按照20%的比例收取管理

业绩报酬 人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日为分红确认日、赎回确认日和计划终止

日。

托管费 年费率 0.25%

其他费用 -

注:

本集合计划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合同生效后与集合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持有人大会费用,银行汇划费用、相关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及可在集合计划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集合计划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集合计划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本集合计划时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及时关注集合计划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集合计划管理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集合计划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集合计划合同中关于集合计划风险收益特征与集合计划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当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集合计划的特有风险

(1)本集合计划作为混合型集合计划,股票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为 50%-95%,具
有对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集合计划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2)本集合计划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本着谨慎
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集合计划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3)本集合计划 A 类计划份额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

(4)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集合计划登记机构可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集合计划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5)本集合计划可投资股指期货,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流动性风险。本集合计划在股指期货市场成交不活跃时,可能在建仓和平仓期货时面临交易价格或者交易数量上的风险。

2)基差风险。基差是指现货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差额。若产品运作中出现基差波动不确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等情况,则可能对本集合计划投资产生影响。

3)合约展期风险。若本集合计划所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临近交割期限需要向较远月份的合约进行展期时,展期过程中可能发生价差损失以及交易成本损失,将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4)保证金不足风险。由于股指期货价格朝不利方向变动,导致期货保证金账户的资金低于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商的最低保证金要求,如果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期货头寸将被强行平仓,导致无法规避对冲系统性风险,直接影响本集合计划投资策略的实现和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5)衍生品杠杆风险。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的投资收益与风险具有杠杆效应。若行情向不利方向剧烈变动,本集合计划可能承受超出保证金甚至计划资产本金的损失。

(6)本集合计划可投资国债期货,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流动性风险。本集合计划在国债期货市场成交不活跃时,可能在建仓和平仓期货时面临交易价格或者交易数量上的风险

2)基差风险。基差是指现货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差额。若产品运作中出现基差波动不确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等情况,则可能对本集合计划投资产生影响。

3)合约展期风险。若本集合计划所持有的国债期货合约临近交割期限需要向较远月份的合约进行展期时,展期过程中可能发生价差损失以及交易成本损失,将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4)保证金不足风险。由于国债期货价格朝不利方向变动,导致期货保证金账户的资金低于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商的最低保证金要求,如果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期货头寸将被
强行平仓,导致无法规避对冲系统性风险,直接影响本集合计划投资策略的实现和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5)衍生品杠杆风险。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的投资收益与风险具有杠杆效应。若行情向不利方向剧烈变动,本集合计划可能承受超出保证金甚至本集合计划资产本金的损失。

(7)本集合计划 A 类计划份额为原方正金泉友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换的份额,C
类计划份额为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申购的份额,两类份额合并运作,但不同份额申购/赎回规则、固定管理费、业绩报酬收取方式等不相同,此等安排可能导致两类份额的份额净值、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收益不相同。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集合计划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本集合计划的市场风险来源于集合计划持有的资产市场价格的波动。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经济周期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等。

3、本集合计划还面临开放式集合计划共有的风险,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及其他风险。

4、本集合计划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准予方正金泉友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0]1993号)准予变更。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集合计划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集合计划投资者自依集合计划合同取得集合计划份额,即成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和集合计划合同的当事人。

本资料概要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oundersc.com][客服电话:95571] 《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集合计划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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