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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航航行宝A (00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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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行宝A004133
基金类型:货币型     成立日期:2017-01-25     基金规模:0.51亿份     基金经理: 李祥源 
基金全称: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 7日年化
  • 14日年化
  • 28日年化

基金收益发放:每日发放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众禄费率:0.0% 无折扣

服务保障:

100元起购, 单日限额500万元
定投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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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以下为热门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嘉实互融精选股票A 1.1059 6.04%
诺安精选价值混合 1.0023 5.04%
平安医疗健康混合C 1.6000 5.03%
鹏华医药科技股票A 1.0379 4.65%
中信建投医药健康A 0.6945 4.44%
中信建投医药健康C 0.6749 4.44%
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混合A 1.0870 4.19%
汇添富健康生活一年持有混合A 0.9028 4.12%
汇添富健康生活一年持有混合C 0.8918 4.12%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ETF发起式联接(QDII)C 0.5457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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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中航恒宇港股通价值优… 0.8496 2.07%
中航恒宇港股通价值优… 0.8467 2.06%
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 0.776 1.84%
中航华证商飞高端制造… 0.7738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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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中航航行宝B 0.5138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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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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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1.06%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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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关于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增B类基金份额、调低管理费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增 B 类基金份额、调低管理费并
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将自 2022 年 6 月 24 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B 类基金份额、调低管理费,并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B 类基金份额方案

(一)B 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增 B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码(B 类基金份额代码:015972),与 A 类基金份额(即原有基金份额,代码:004133)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
用,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5%,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二)升降级规则

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达到 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
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
的确认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对于由 A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确认日起适用 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


(三)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限制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本公司决定同时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即原有基金份额)的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调整,A 类基金份额及新增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限制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如下: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0.01 元 300 万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0.01 元 0.01 元

基金账户最低基金

0.01 份 300 万份

份额余额

(四)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 1 号院 1 号楼 1 层 101 内 10 层 B100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 1 号的北京亚洲金融大厦 B 座 1001、
1007、1008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彦伟

联系人:杨娜

电话:010-56716116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www.avicfund.cn。

2、非直销销售机构

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代销机构如只代销中航航行宝的 A 类基金份额的,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达到 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
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仍为 A 类份额,适用 A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

二、调低管理费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由 0.33%年费率调低至 0.15%年费率。

三、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 B 类基金份额、调低管理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 B 类基金份额、调低管理费并据此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2年 6 月 24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规定网站。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合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全 指定媒介/指定报刊/指定网站 规定媒介/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第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
一 依据和原则 据和原则

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前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言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
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 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 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 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
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动性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

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第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航
二 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 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部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 概要》及其更新

分 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

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

释 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在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证券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
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 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月 1 日实施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
的修订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 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 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括颁布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 资管理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
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 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 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
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的中国境 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
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 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
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2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资者:指符合《人民币合格境外 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 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
销售服务费等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两类
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
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各类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
54、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
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达到 B 类
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
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
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55、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
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
该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
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
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
为 A 类基金份额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
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 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确定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份额 7 日年化 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
收益率的过程 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 60、规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规
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 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网站)等媒介

第 八、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三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份额分类

部 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销售服务
分 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年费率等不同,对基金份额类别进行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划分。本基金设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
基 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 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代金 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可对基金份 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的 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基 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
本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情 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


况 有人大会。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
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可对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
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
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
得互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
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
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
外。

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的金
额限制具体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
的 A 类基金份额达到 B 类基金份额的
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
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
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
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的
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
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
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
数量限制及规则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 七、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七、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
六 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部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
分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基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各类基
金 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份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
额 3、若暂停时间超过 1 日,基 3、若暂停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
的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 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申 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购 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申 定,最迟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与 购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 规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赎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 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各
回 布最近 1 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 率;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
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 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
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 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的公告。

第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七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 1
分 78、80 号 11 层 1101 内 1105 室 号院 1 号楼 1 层 101 内 10 层 B1001
法定代表人:洪正华 号

基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杨彦伟

金 联系电话:010-56793180 注册资本:人民币 3 亿元

合 联系电话:010-56716199

同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
当 务 务

事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人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及 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

权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
利 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 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价格的义 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务 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 值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 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
率; 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松 法定代表人:贺青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
与义务 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 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
率; 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
法权益。 等的合法权益。

第 一、估值日 一、估值日

十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
四 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 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部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

分 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 已实现收益及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
基 易日。 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金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净值信
产 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估 及 7 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 现收益及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
值 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
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主责任方 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
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基金托管人 主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基金托
承担复核责任。因此,就与本基 管人承担复核责任。因此,就与本基
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 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
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 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
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 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 净值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 金已实现收益及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
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
布。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 1、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
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 该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
数点后第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 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4
四舍五入。本基金的 7 日年化收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各类
益率是以最近 7 日(含节假日) 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是以该类
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 基金份额最近 7 日(含节假日)收益
确到 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
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4 位四
的,从其规定。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
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万 类别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该类基金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 4 位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
或 7 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 点后 4 位或该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
点后 3 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 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发
估值错误。 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
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 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
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 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的基金净值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 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人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
布。

第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十 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准和支付方式

五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部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分 金资产净值的 0.33%年费率计 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
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 H=E×0.33%÷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金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费 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用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销售服务费

与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
税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务费率为 0.15%,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收 0.1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 A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
式具体如下: 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确认日起适用 A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 类基金份额的
年天数 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 A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
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确认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日起适用 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
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 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
天数

H 为该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某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

第 二、收益分配原则 二、收益分配原则

十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
六 原则: 则:

部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 1、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
分 同等分配权;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本基金基金份额根据每日 4、本基金基金份额根据每日基
基 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 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金 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

的 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 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收 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 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
益 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与 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
分 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在配 直到分完为止。在进行收益支付 进行收益支付时,若基金已实现收益
时,若基金已实现收益大于零, 大于零,则增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
则增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 份额;若基金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
额;若基金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 则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不
则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 变;若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缩
不变;若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 减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

时,缩减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

额;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
分配。 配。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者赎回后,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 赎回后,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
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 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
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 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
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 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 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类基金
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 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
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
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 的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
定的,从其规定。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例行的收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益分配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例行的收益
分配不再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已实 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各类基金份额
见本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的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
同第十八部分。

第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十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
七 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 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符合《中部 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会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分 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 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
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第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十 … …

八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
部 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 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分 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 同》摘要登载在规定媒介上;基金管
基 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金 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
的 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上。

信 (四)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四)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息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
披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 年化收益率公告

露 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 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益率;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 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
日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 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额×10000 某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7 日 年 化 收 益 率 ( %) = 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已实
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
7 Ri 365/ 7

1+ 1 100% 某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
i=1 10000 (%)=

7 R 365/7

其中,Ri 为最近第 i 个自然 1+ i 1100%
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 i=1 10000

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采用四舍 其中,Ri 为最近第 i 个自然日
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4 位,七 (包括计算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每
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3 位,其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
中,当日基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 收益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
上一工作日(包括节假日)未结转 后第 4 位,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

份额。如果基金成立不足七日, 收益率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
按类似规则计算。 号内小数点后第 3 位,其中,当日基
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上一工作日(包
括节假日)未结转份额。如果基金成
立不足七日,按类似规则计算。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 日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 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 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类基金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 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 后首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各类基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的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 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

率。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 报告

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 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 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 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计。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15、任一类别基金资产净值计价
15、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 错误达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点五;

23、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调整;
(十)清算报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 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
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 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清
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 算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算报告。清算报告应当经过具有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 书。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
出具法律意见书。基金财产清算 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基金已实现收益、各类基金份额的 7
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

电子确认。

第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十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
九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部 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 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分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 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
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
基 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金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员。



同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的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
变 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 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过符更、 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终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止 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 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与 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基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金 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
财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 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产 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 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的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清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 根据基金合同正文修改一并更新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合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全 指定媒介/指定报刊/指定网站 规定媒介/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一、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

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 1
金 78、80 号 11 层 1101 内 1105 室 号院 1 号楼 1 层 101 内 10 层 B1001
托 法定代表人:洪正华 号

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杨彦伟

协 注册资本:人民币 3 亿元

议 (二) 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

当 法定代表人:王松 法定代表人:贺青




二、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基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金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托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

协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议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依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据、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目 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 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的 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简称“《监 管理办法》(简称“《监督管理办和 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 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原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 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则 问题的规定》、《中航航行宝货币 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公开募集开放式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基金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

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

行。

三、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法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法律法
基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金 定,对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及其计算、基托 限及其计算、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管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各类基金份
人 化收益率的计算、应收资金到账、 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应收资
对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金 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
管 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 (一)根据《基金法》及相 (一)根据《基金法》及相关法
基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约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 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管 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 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理 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 限于基金托管人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 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 人合法合规的投资指令、安全保管基

对 投资指令、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基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 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及投资所金 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及投资所需 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对基金财产实行托 的其他专用账户、对基金财产实 分账管理、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管 行分账管理、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人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 基金已实现收益及各类基金份额的 7
的 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 日年化收益率、保存基金托管业务记
业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记录/账册和 录/账册和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基金务 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核 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 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进查 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进 行核查。

行核查。

七、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
基 算交收安排 收安排

金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
交 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对的时间和方式

易 (1)交易记录的核对 (1)交易记录的核对

及 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交易记 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
清 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每万份 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各类基金份额
算 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 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各类基
交 率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 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之前,必须
收 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 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安 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 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排 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 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
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 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
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 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
人承担。 承担。

八、 (三)估值差错的处理 (三)估值差错的处理

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金 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产 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万 类别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该类基金
净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 4 位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
值 或 7 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 点后 4 位或该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
计 点后 3 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 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发
算 估值错误。 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和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 (四)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会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各
计 益率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
核 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算 1、计算 1、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
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每 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每万份基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指每万份 金已实现收益是指每万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的日收益,7 日年化收 的日收益,7 日年化收益率是指以最
益率是指以最近 7 日(含节假日) 近 7 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
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资产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 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日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 某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额×10000 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已实
7 日 年 化 收 益 率 ( %) = 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
7 Ri 365/7 某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
1+10000 1100% (%)=

i=1 365/ 7

7 Ri

1+10000 1100%
i=1

其中,Ri 为最近第 i 个自然

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 其中,Ri 为最近第 i 个自然日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采用四舍 (包括计算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每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4 位,七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3 位,其 收益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中,当日基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 后第 4 位,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上一工作日(包括节假日)未结转 收益率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份额。如果基金成立不足七日, 号内小数点后第 3 位,其中,当日基
按类似规则计算。 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上一工作日(包
括节假日)未结转份额。如果基金成
立不足七日,按类似规则计算。

2、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2、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 (1)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 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符合《基金合同》、《监督管理办 《基金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证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 露的基金净值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
金 7 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 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
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 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

(2)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 (2)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
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 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每万份基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予以公布。 收益及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


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予以公布。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管人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方法不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方法不一致的
一致的处理 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的会
的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 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如基金
任。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资产净
对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 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 现收益及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
算结果有差异,且双方在平等基 益率的计算结果有差异,且双方在平
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的意见,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 致的意见,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
其对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 对基金净值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各类基金份
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告,基金托 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
管人有权将该等情况报相关监管 予以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将该等情
机构备案。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 况报相关监管机构备案。由此给基金
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责
赔偿;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 任方赔偿;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
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 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
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 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直
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任 接当事人负责,不对任何第三方负
何第三方负责。 责。

(六)基金会计核算 (六)基金会计核算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
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 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
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 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 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
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 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计。

九、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
金 原则: 则:

收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 1、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
益 同等分配权;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分 4、本基金基金份额根据每日 4、本基金基金份额根据每日基
配 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 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
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 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
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 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
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


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在
直到分完为止。在进行收益支付 进行收益支付时,若基金已实现收益
时,若基金已实现收益大于零, 大于零,则增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
则增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 份额;若基金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
额;若基金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 则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不
则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 变;若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缩
不变;若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 减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

时,缩减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 (二)基金收益公告

额;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
(二)基金收益公告 配。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本基金每工作日进行收益分 回后,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
配。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者赎回后,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 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
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 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
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 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 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
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7
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
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的,从其规定。

十 (一)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一)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一、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基 产净值的 0.33%年费率计算。计 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
金 算方法如下: 如下:

费 H=E×0.33%÷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用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务费率为 0.15%,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0.1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 A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
式具体如下: 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确认日起适用 A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 类基金份额的
年天数 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两类基金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
服务费 相同,对于由 A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
升级后的确认日起适用 B 类基金份额
的费率。具体如下:

H=E× 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


天数

H 为该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某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

十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六、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
基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 金托管人、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托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 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管 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协 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议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作人员。



变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更、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
终 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 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过符止 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与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基 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 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金 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产 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
的 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 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清 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 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算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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