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
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鉴于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银行” )已和原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
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组
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银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
华基金” 或“本公司” )即日起终止与晋城银行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包括基金的认购、
申购、定投、转换等业务。
为维护基金投资者利益, 已通过晋城银行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请于2021年11
月12日15:00前自行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或赎回业务。 投资者未做处理的,山西银行将于2021
年11月15日为投资者将存量份额转托管至本公司直销平台。 后续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办理
基金份额查询、赎回等业务。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咨询电话:400-6788-533(鹏华基金)、0351-96588(山西银行)。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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