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交通银行开通
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1 年 11 月 29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交通
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并参加交通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在全国各城市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程序以交通银行相关业务规定为准。
一、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1、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基金为本公司旗下已在交通银行代销上线的基金,后续上线基金的优惠活动以届时公告为准 。
2、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进行基金申购及基金定投业务,均参加交通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固定费率不打折,具体费率优惠活动细则以交通银行公告为准。
3、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敬请投资者留意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
二、基金转换
1、参与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006436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 006437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3 007066 浦银安盛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4 007067 浦银安盛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5 007410 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A
6 007411 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C
7 009027 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8 009028 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9 009037 浦银安盛普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10 009038 浦银安盛普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11 009041 浦银安盛普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12 009042 浦银安盛普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13 009048 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 009366 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15 009367 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16 009368 浦银安盛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17 009369 浦银安盛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18 009374 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A
19 009375 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C
20 009630 浦银安盛 ESG 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1 009631 浦银安盛 ESG 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2 009943 浦银安盛稳健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3 009944 浦银安盛稳健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4 011717 浦银安盛均衡优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5 011718 浦银安盛均衡优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6 012299 浦银安盛安裕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7 012300 浦银安盛安裕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8 012302 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9 012303 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30 012304 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31 012305 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均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之间除外)。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3、适用投资人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通过交通银行渠道持有上述任一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4、适用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销售渠道。
5、基金转换业务费用
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标准收取。
2)赎回费用
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
3)申购费用补差
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申购费用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相关费率公告。从申购费用低
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
4)具体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1)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 0,则补差费用为 0;
(2)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3)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如转出基金为赎回带走未付收益的货币基金,则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
承担。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5)基金转换业务举例说明
例一:某投资者在交通银行渠道持有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 10,000 份。该投资者将这 10,000 份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 A类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先进制造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10,000 份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的未付收益为
10 元,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为:1.5%。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安盛日日
鑫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为 1.00 元、浦银安盛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为
1.3758 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安盛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0=10,000 元
申购补差费率=1.5%
申购补差费用=10,000×1.5%/(1+1.5%)=147.78 元
转换费用=147.78 元
净转入金额=10,000-147.78+10=9,862.22 元
转入份额=9,862.22/1.3758=7,168.35 份
例二:某投资者在交通银行渠道持有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有 3 个月后,该投资者将这 10,000 份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相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分别为:0.4%、0 和 1.5%。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为 1.0975 元、浦银安盛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为 1.4809 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安盛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975 =10,975.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0,975.00×0 =0 元
转入金额=10,975.00 -0 = 10,975.00 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10,975.00×1.5% / (1+1.5%)=162.19 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10,975.00×0.4% / (1+0.4%)=43.73 元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162.19-43.73 =118.46 元
净转入金额=10,975.00 - 118.46 =10,856.54 元
转入份额=10,856.54 /1.4809 =7,331.04 份
6、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出基金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0.1 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
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持有人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6)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7)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8) 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9) 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0)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 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一 定比例时,为巨额赎回,各基金巨额赎回比例以《招募说明书》为准。当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 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 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1)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 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将被处理为失败。
12)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 不变。
三、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在正式调整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披露。
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咨询方式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 www.95559.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专线:021-33079999 4008828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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