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业务规则更新的公告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135 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3
年 12 月 30 日起正式生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2009
年 12 月 23 日起对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A 级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40003)
和 B 级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41003))。
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和保持基金的平稳运行,本公司根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
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取消本基金 A 级基金份额和 B 级基金份额自动升
降级业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保留的本基金
A 级基金份额超过 500 万份(包含 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不再自
动将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持有的可用 A 级基金份额升级为 B 级份额,并于升级当日适用 B 级份额的相关费率。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单个基金交
易账户内保留的本基金 B 级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不含 500 万份)时,本基金
的注册登记机构不再自动将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持有的可用 B 级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级份额,并于降级当日适用 A 级份额的相关费率。
2、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公司有权对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升降级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50099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