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工业 4.0A 份额和富国工业 4.0B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
布《关于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类份额和 B 类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 年 12 月 29日发布《关于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工业4.0A 份额和富国工业 4.0B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金份额折
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富国工业 4.0A 份额(场内简称:工业 4A,基金代码:150315)和富国工业 4.0B 份额(场内简称:工业4B,基金代码:150316)办理向场内富国工业 4.0 份额(场内简称:工业 4,基金代码:161031)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富国工业 4.0A 份额、富国工业 4.0B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
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基金 折算前份额数量 折算后基金 折算后份额数量
折算比例
份额名称 (份) 份额名称 (份)
富国工业 4,795,758.00 0.941970871 4,517,464.00
4.0A 份额 场内富国工
富国工业 4,795,758.00 1.058029128 业 4.0 份额 5,074,051.00
4.0B 份额
2、折算完成后富国工业 4.0 份额数量如下:
折算前基金份 折算前基金份额数量 折算后基金份
折算后份额数量(份)
额名称 (份) 额名称
场内富国工业 29,039,163.00 场内富国工业 38,630,678.00
4.0 份额 4.0 份额 (注 1)
场外富国工业 1,761,369,705.60 场外富国工业 1,761,369,705.60
4.0 份额 4.0 份额
注 1:该“折算后份额”为富国工业 4.0A 份额、富国工业 4.0B
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富国工业 4.0 份额与折算前场内富国工业 4.0 份额的合计数。
二、重要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极小数量富国工业 4.0A 份额、富国工业 4.0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同时失效。
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已变更为
“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简称由“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级”变更为“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场内简称由“工业 4”变更为“工业 40”,基金代码不变,仍为 161031。
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
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3、《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在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前,富国中证
工业 4.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投资。
4、基金管理人自 2021 年 1 月 5 日起,恢复办理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 或者
拨打客服电话 95105686,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
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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