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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工银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B (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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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B150326
基金类型:封闭式、创新封闭式、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5-07-23     基金规模:0.05亿份     基金经理: 刘伟琳 
基金全称: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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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105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自 2015 年 7 月 23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或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提议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起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
规定媒介上发布的《关于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基金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3

§2 基金产品概况......4
§3 基金运作情况......5
§4 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6
§5 清盘事项说明......7

§5.1 清算费用 ...... 7

§5.2 资产处置情况...... 7

§5.3 负债清偿情况...... 7

§5.4 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8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8

§6 备查文件目录......9

§6.1 备查文件目录...... 9

§6.2 存放地点 ...... 10

§6.3 查阅方式 ...... 10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48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7 月 23 日

最后运作日(2020 年 11 月 16,491,029.44 份

3 日)基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
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通过产品分级设置,为不同份
额投资者提供具有差异化收益和风险特征的投资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
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市场流动性不足、成分股被
限制投资等)导致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
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
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
争使得基金日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日收益率偏离度的年度平均
值不超过 0.35%,偏离度年化标准差不超过 4%。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高铁产业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此外,本基金作为指数型基金,采
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表现,目标为获取指数的平均收
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的分级
设定则决定了不同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工银高铁 A
份额具有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特征;工银高铁 B 份额具有高风
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高铁母基 高铁 A 端 高铁 B 端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820 150325 150326

最后运作日(2020 年 11 月

3 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12,123,205.44 2,183,912.00 2,183,912.00

总额


§3 基金运作情况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 证 监许可
[2015]1105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至 2015 年 7 月 17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
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41,362,144.49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工银高铁 A 份额和工银高铁 B 份额终止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983 号)同意,本基金工银高铁 A 份额、工银高铁 B 份额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终止上市。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起进
入清算期。


§4 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 年 11 月 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20 年 11 月 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322,708.14

存出保证金 3,916.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771,428.04

其中:股票投资 13,771,428.04

应收证券清算款 273,239.85

应收利息 3,372.09

资产总计 15,374,664.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20 年 11 月 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473,105.9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481.56

应付托管费 5,696.31

应付交易费用 15,765.19

其他负债 184,022.09

负债合计 707,071.0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8,167,063.86

未分配利润 -23,499,470.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667,593.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374,664.86

注:1、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11 月 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0.8894 元,基
金份额总额 16,491,029.44 份。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 清盘事项说明

自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7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按照《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五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2 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投资估值金额为人民币 13,771,428.04 元,已于清算期间全部
卖出。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 273,239.85 元,已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结转至银行存款。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3,372.09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3,165.48元、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193.82 元、应收交易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12.79 元,该部分利息于每季
度 3 月、6 月、9 月、12 月 21 日(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或在账户注销时一次性结清,为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款项。
§5.3 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473, 105.92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2020
年 11 月 5 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28,481.56 元,该款项将于清算期结束之后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5,696.31 元,该款项将于清算期结束之后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5,765.19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11月11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84,022.09 元,为应付赎回费、审计费、律师费、公证
费、上市费、指数使用费。其中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543.83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
2020 年 11 月 5 日支付;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15,000 元,该款项预计将于收到会计师事务所付款
通知书及发票起五日内支付;应付律师费为人民币 35,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支
付;应付公证费 1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支付;应付上市费 55,000 元,该款项
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支付;应付指数使用费为人民币 68,478.26 元,该款项将于收到中证指数
公司付款通知书及发票起五日内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0 年 11 月 3 日基金净资产 14,667,593.79

加:清算期间(2020-11-4 至 2020-11-17)收入

利息收入(注 1) 1,763.39

变现损益(注 2) -53,931.84

减:清算期间(2020-11-4 至 2020-11-17)基金赎 1,058,276.81
回及转出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注 3)

二、2020 年 11 月 17 日(清算报告出具日)基金净资 13,557,148.53
产(注 4)

注:1、利息收入中 1,760.87 元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利息收入中 2.52 元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止清算期间的保证金利息;

2、变现损益为本次清算期间扣除交易费用、红利补税后的卖出股票投资金额与基金投资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的差额;

3、清算期间基金赎回及转出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赎回及转出确认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3,557,148.53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清偿基金债务后,分别计算工银高铁份额、工银高铁 A 份额、工银高铁 B 份额各自的应计分配比例,并据此向工银高铁份额、工银高铁 A 份额、工银高铁 B 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资产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期间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
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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