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增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07 月 22 日起增加海通证券为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龙头券商,基金代码:159993)、鹏华中证 5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证 500,基金代码:159982)、鹏华国证半 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 简 称 : 芯片, 基金代码: 159813)、 鹏华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传媒 ETF,基金代码:159805)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htsec.com、95553)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
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 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0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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