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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LOF) (16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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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LOF)164508
基金类型:指数型、股票型、LOF     成立日期:2015-03-26     基金规模:0.20亿份     基金经理: 张志强 
基金全称: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60%
  • 近一月增长率
    -0.20%
  • 近一季增长率
    8.46%
  • 近半年增长率
    -1.36%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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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1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合同 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
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30 日发布的《富兰克
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换结果公告》,本基金到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3 月 26 日,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 份额以各
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础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份额。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原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止;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期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6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6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6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7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7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9

2.4 信息披露方式 ...... 9

2.5 其他相关资料 ...... 9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10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后)...... 10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前)...... 10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11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13

3.3 其他指标(转型前)...... 15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后)...... 16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 16
§4 管理人报告...... 1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21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2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22
§5 托管人报告...... 2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3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2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2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24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2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2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27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30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30

7.2 利润表...... 3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32


7.4 报表附注...... 33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57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57

7.2 利润表...... 5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59

7.4 报表附注...... 60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9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91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9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9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9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9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9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9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9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98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8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9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10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1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10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10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10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10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10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10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10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107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10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10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10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10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109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10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109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10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11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110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11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11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11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11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113
§11 重大事件揭示......11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11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1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11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11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11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1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11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116

11.9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后)......118

11.9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前)......12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126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26
§13 备查文件目录 ......12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27

13.2 存放地点 ......127

13.3 查阅方式 ......12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LOF)

基金主代码 164508

交易代码 1645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3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649,641.0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0 年 4 月 22 日

注: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 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本基金转型日为 2020 年 3 月 26 日,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起基
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45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3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8,056,831.6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若有)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若有)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若有) 2015 年 4 月 1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中证 100 指数 国富中证 100 指 国富中证 100 指
增强分级 A 数增强分级 B 数增强分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35 150136 16450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6,223,022.00 份 6,223,023.00份 65,610,786.69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通过量化风险管理方
法,控制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的偏差,同时
采取适当的增强策略,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风险的基
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
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
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
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

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被动复制的指数化投资方法,在严格控制
跟踪误差风险的基础上,适度运用资产配置调整、行
业配置调整、指数成份股权重优化等主动增强策略,
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在资产配置
上,本基金采取指数增强策略。为控制基金的跟踪误
差风险,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保持与业绩比较基准基
本一致,只在股票、债券(主要是国债)、现金等各大
类资产间进行小幅度的主动调整,追求适度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收益目标。在股票投资上,为严格控制跟
踪误差风险,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被动复制跟踪标的
指数为主,辅以适度的增强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本
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
前提下,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也可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1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
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

注: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 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本基金转型日为 2020 年 3 月 26 日,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起基
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通过量化风险管理方
法,控制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的偏差,同时采
取适当的增强策略,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风险的基础


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
资产的长期增值。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使基
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

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被动复制的指数化投资方法,在严格控制跟
踪误差风险的基础上,适度运用资产配置调整、行业配
置调整、指数成份股权重优化等主动增强策略,力争获
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指数增强策略。为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风
险,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保持与业绩比较基准基本一
致,只在股票、债券(主要是国债)、现金等各大类资
产间进行小幅度的主动调整,追求适度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收益目标。

2、股票投资策略

为严格控制跟踪误差风险,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被动复
制跟踪标的指数为主,辅以适度

的增强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
的前提下,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主要投资
于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好的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
等。

本基金在进行债券组合管理中,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
济形势、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动向、市场资金流动性等方
面的分析,对利率、信用利差变化的趋势进行判断,综
合考察债券的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等因素,构建和调整债
券投资组合。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
则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提高投资管理效率,降低跟踪
误差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若有) 中证 1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高预期收益、高预
期风险的证券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在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从本基金所分离出来的两类基
金份额来看,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国富中证 100
A 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国富中
证 100 B 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国富中证 100A 国富中证 100B 本基金为股票指
份额将表现出低 份额则表现出高 数增强型基金,
风险、收益相对 风险、收益相对 属 于 高 预 期 收


稳定的特征。 较高的特征。 益、高预期风险
的 证 券 投 资 品
种,其预期风险
与预期收益高于
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储丽莉 许俊

人 联系电话 021-3855 5555 010-66594319

电子邮箱 service@fts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4518、9510-5680 和 021 95566

-38789555

传真 021-6888 3050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
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 大街 1 号

A-13 栋三层 306 号房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
国金中心二期 9 层 大街 1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100818

法定代表人 吴显玲 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t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
普通合伙) 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
23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669,071.22

本期利润 17,315,813.6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444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6.5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5.3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4,708,567.4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551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087,929.3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04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5.31%

注:
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 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2018 年
2020 年 3 月 26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234,807.50 16,794,000.43 5,678,330.35

本期利润 -11,133,783.37 33,050,595.97 -11,711,414.7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35 0.3337 -0.178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9.36% 31.61% -18.5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8.91% 44.28% -19.6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0 年 3 月 26 日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2,638,729.44 35,375,598.23 -5,721,143.5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619 0.2685 -0.090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0,797,971.57 152,939,645.22 52,367,608.8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5 1.161 0.83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0 年 3 月 26 日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8.47% 30.06% -9.86%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5.34% 0.94% 14.90% 0.91% 0.44% 0.03%

过去六个月 30.44% 1.28% 26.23% 1.25% 4.21% 0.03%

自基金转型 45.31% 1.14% 39.36% 1.12% 5.95% 0.02%
日起至今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已在转换基准日 2020 年 3 月 26 日日终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截止本报告期
末,本基金转型未满一年。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的比较

注:本基金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转型,故 2020 年的业绩为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以后
的业绩而非全年的业绩。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 ③ ②-④
准差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7.40% 1.81% -10.33% 1.80% 2.93% 0.01%

过去六个月 -2.44% 1.36% -7.56% 1.36% 5.12% 0.00%

过去一年 10.05% 1.28% -1.11% 1.29% 11.16% -0.01%

过去三年 34.39% 1.18% 13.95% 1.19% 20.44% -0.01%

过去五年 18.47% 1.45% 4.95% 1.44% 13.52% 0.01%

自基金合同 18.47% 1.45% 5.93% 1.43% 12.54% 0.02%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3 月 26 日。本基金在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合同生效以来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注:本基金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故 2015 年的业绩为成立日至年底的业绩而非全年的业绩。
本基金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转型,故 2020 年的业绩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
金转型日)的业绩而非全年的业绩。
3.3 其他指标(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3 月 26 日)

中证 100A 与中证 100B 基金份额配

1:1


期末中证 100A 份额参考净值 1.012

期末中证 100A 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1.257

期末中证 100B 份额参考净值 1.058

期末中证 100B 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1.058


中证 100A 的预计年收益率 5.00%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后)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 现金形式发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分红数 放总额 放总额 计

2020 - - - -

合计 - - - -

注:本基金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日终转型为 LOF 基金。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 现金形式发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分红数 放总额 放总额 计

2020 - - - -

2019 - - - -

2018 - - - -

合计 - -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
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份。目前公司注册资本 2.2 亿元人民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 A 股市场第 16 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网点遍布
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在全球市场具备超过 70 年的投资管理经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借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基金管理经验,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旗下合计管理 36 只公募基金产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

姓名 职务 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张志强先生,CFA,纽约州
公司量化 立大学(布法罗)计算机科
与指数投 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资总监、 数学专业硕士。历任美国
金融工程 Enreach Technology Inc.
部 总 经 软件工程师,海通证券股份
理、职工 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
监事,国 员,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
富 沪 深 2015 年 3 月 公司高级数量分析师,国海
张志强 300 指数 26 日 - 18 年 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增强基金 司首席数量分析师、风险控
及国富中 制部总经理、业务发展部总
证 100 指 经理。截至本报告期末任国
数 增 强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LOF)基 公司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
金的基金 金融工程部总经理、职工监
经理 事,国富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及国富中证 100 指数
增强(LOF)基金的基金经


理。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

姓名 职务 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张志强先生,CFA,纽约州
立大学(布法罗)计算机科
公司量化 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与指数投 数学专业硕士。历任美国
资总监、 Enreach Technology Inc.
金融工程 软件工程师,海通证券股份
部 总 经 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
理、职工 员,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
监事,国 2015 年 3 月 公司高级数量分析师,国海
张志强 富 沪 深 26 日 - 18 年 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300 指数 司首席数量分析师、风险控
增强基金 制部总经理、业务发展部总
及国富中 经理。截至本报告期末任国
证 100 指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数增强分 公司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
级基金的 金融工程部总经理、职工监
基金经理 事,国富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及国富中证 100 指数
增强分级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建立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旗下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避免各种投资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我们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公平交易进行控制:

1.在研究信息共享方面,投资研究等部门通过定期的例会沟通机制,就相关议题进行讨论;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研究报告信息通过研究平台进行发布。

2.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股票及债券的入库需要由研究报告支持作为依据,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建立研究报告的定期更新机制。

3.在投资决策方面,公司在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建立防火墙,确保业务隔离及人员隔离,同时各投资组合经理投资决策保持独立。

4.公司对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指令实行集中交易,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功能,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各账户所有指令;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对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分配制度,以确保相关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公司建立了《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通过事前审批来对反向交易进行事前控制。公司每季度对不同时间窗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6.公司定期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并在监察稽核定期报告中做专项说明。公司也会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目标,制订了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配。

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了三十六只公募基金及六只专户产品。统计所有投资组合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过去连续 4 个季度内在不同时间窗口(T=1、T=3 和 T=5)存在同向交易价差的样本,并对差价率均值、交易价格占优比率、t 值、贡献率等指标进行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
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系统划分了异常交易的类型、异常交易的界定标准、异常交易的识别程序,制订了异常交易的监控办法,并规范了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经公司检查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0 年一季度,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大幅震荡,A 股市场也不例外。此后,各国相继出台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上国内对疫情的有力控制,经济稳步复苏,A股市场震荡上行,全年实现较大涨幅。风格方面,2020 年上半年延续了 2019 年下半年的风格,以创业板指数为代表的科技类板块表现较好。但自三季度开始,风格有所转变,休闲服务、食品饮料、新能源板块表现较好。行业方面,休闲服务、食品饮料、电气设备、国防军工、医药生物、汽车等行业涨幅领先,而房地产、通信、建筑装饰、纺织服装、银行等行业均有一定幅度下跌。中证 100 指数全年上涨 24.09%。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保持均衡的组合配置以控制主动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量化选股模型精选个股及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同时基本取得了预期的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504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上涨 32.36%,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上涨 22.94%,基金表现跑赢业绩基准 9.42%,期间基金年化跟踪误差为 1.51%。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0 年三月以来,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力控制,以及各项经济政策逐步实施,中国采购经理人 PMI 指数稳定在荣枯线上方,经济稳步复苏。展望 2021 年,预期经济将延续目前的复苏态势。流动性方面,前期市场担忧货币政策边际收紧会不断加码,但 2020 年 12 月以来央行的公开
市场操作以及 12 月下旬央行对于货币政策稳定性的表态,基本打消了这种顾虑,有利于 A 股市场。
基于上述对经济持续复苏和流动性的乐观评估,预计未来一段时期,A 股市场将继续保持震荡上行的态势。结构方面,一些高景气板块和个股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涨幅巨大,目前估值较高,这些板块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是否达到市场预期可能是下阶段市场风格是否发生变化的关键。此外,对于可比公司而言,港股相对 A 股有较大的估值优势,或将分流部分 A 股资金。当然,一些重大风险因素,比如新冠疫情的反复,短期也可能给经济和资本市场带来负面影响,这也是需要关注的。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严格开展对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和对外宣传资料的合规审核,积极加强对各部门、各主要运作环节的风险监控,并通过定期稽核和专项稽核,及时发现需要完善的业务环节,并落实措施。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关注基金投资研究交易、市场销售以及运营的合法合规和风险控制,对保护投资者利益涉及的各业务环节以及信息技术安全开展了专项自查和采取控制措施。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开展多层次的员工合规教育和日常提示等措施,强化员工风控意识,努力营造合规经营文化。此外,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规定,及时向董事会报送监察稽核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深入分析和识别市场变化和潜在风险,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内部控制,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估值委员会(简称"估值委员会"),并已制订了《投资产品估值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值的相关事务,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其任命者负责,成员包括投研、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交易、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主管,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应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分配的利润。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积极开展持续营销,努力落实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第 21589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富兰克
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原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LO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
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
了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LOF)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富中证 100 指数
增强(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LOF)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
责任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
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富中证 100 指数
增强(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LOF)的财务报
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责任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
(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
导致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L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
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俞伟敏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1 年 3 月 25 日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第 21591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
了国富中证 100指数增强分级基金2020年 3月26日(基金转型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26日(基金转型日)
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富中证 100 指数
增强分级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
责任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富中证 100 指数
增强分级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国富
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基金的财
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责任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
分级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


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
可能导致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
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俞伟敏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1 年 3 月 25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897,979.76

结算备付金 26,394.46

存出保证金 14,250.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7,534,171.96

其中:股票投资 37,503,731.2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0,440.7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301.2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1,412.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40,494,510.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19,598.2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874.21

应付托管费 4,918.9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3,797.38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240,392.00

负债合计 406,580.8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3,273,254.22

未分配利润 7.4.7.10 16,814,675.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87,929.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494,510.14

注:

1. 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504 元,基金份额总额 26,649,641.08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0年3月27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8,229,360.75

1.利息收入 11,582.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1,578.22

债券利息收入 4.6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482,886.1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5,439,144.5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1,043,741.6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6 11,646,742.40
填列)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88,149.37

减:二、费用 913,547.1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07,765.17

2.托管费 7.4.10.2.2 54,311.48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4.7.18 199,056.95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19 352,413.5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7,315,813.6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315,813.6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8,159,242.13 12,638,729.44 80,797,971.5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 17,315,813.62 17,315,813.62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44,885,987.91 -13,139,867.98 -58,025,855.89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650,798.98 3,028,050.55 9,678,849.53

2.基金赎回款(以“-” -51,536,786.89 -16,167,918.53 -67,704,705.42
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 - -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273,254.22 16,814,675.08 40,087,929.3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勇______ ______于意______ ____肖燕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是由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原《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换结果公告》,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基金以 2020 年 3 月 26 日为基金份
额转换基准日,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将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及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础,按照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基金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并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起,更名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转型后的《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同一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91 号核准,本基金国富中证 100(LOF)
份额 10,331,397.00 份(截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
管在场外的国富中证 100(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90%-95%,其中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于中证 1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净值的 80%;债券、现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1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批准
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估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897,979.76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其他存款 -

合计: 2,897,979.76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7,856,276.08 37,503,731.20 9,647,455.1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20,700.00 30,440.76 9,740.76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20,700.00 30,440.76 9,740.76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7,876,976.08 37,534,171.96 9,657,195.88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78.34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1.90

应收债券利息 4.62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其他 6.40

合计 301.26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3,797.38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合计 13,797.38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392.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审计费用 70,000.00


指数使用费 50,000.00

合计 240,392.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78,056,830.69 68,159,242.13

本期申购 7,615,760.00 6,650,798.9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59,022,949.61 -51,536,786.89

本期末 26,649,641.08 23,273,254.22

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于深交所上市的基金份额为 5,455,384.00 份,托管在场
外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 21,194,257.08 份。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可选择按市价流通或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未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通过跨系统转登记可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系统之间的转换。
7.4.7.10 未分配利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 29,008,741.97 -16,370,012.53 12,638,729.44
作日

本期利润 5,669,071.22 11,646,742.40 17,315,813.6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19,969,245.78 6,829,377.80 -13,139,867.98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398,682.24 -370,631.69 3,028,050.55

基金赎回款 -23,367,928.02 7,200,009.49 -16,167,918.53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4,708,567.41 2,106,107.67 16,814,675.08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本期

项目 2020年3月27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0,577.01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44.24

其他 656.97

合计 11,578.22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85,418,423.73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79,979,279.23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5,439,144.50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3月27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043,741.64

合计 1,043,741.64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1,646,742.40

——股票投资 11,637,001.64

——债券投资 9,740.7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合计 11,646,742.40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88,149.37

合计 88,149.37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
7.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99,056.95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合计 199,056.95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55,196.82

信息披露费 91,803.18

银行汇划费用 4,264.21

律师费 2,500.00

指数使用费 152,747.30

上市费 45,902.02

合计 352,413.53

注:指数使用费为支付标的指数供应商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自然季度)人民币 50,000.00 元。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International, Inc.)
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银国际") 基金托管人重大影响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307,765.17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76,871.79
户维护费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8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85% / 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54,311.48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5% / 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开展转融通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 9,647,543.21

日(2020年 3 月 27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 -
份额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 -
份额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 -
份额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 9,647,543.21
出总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 -
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 -
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
1、3 月 27 日为本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 3 月 27 日为本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2.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3.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897,979.76 10,577.0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中银国际 600919 江苏银行 网上申购 8,520 39,106.80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 流通受 认购 期末估值 数量 期末 期末 说明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通日 限类型 价格 单价 (单位: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股)

江苏 2020 年 2021 配股未 -
600919 银行12 月 17年1月 上市 4.59 5.46 8,520 39,106.80 46,519.20

日 14 日

新亚 2020 年 2021 新股未 -
605277 电子12 月 25年1月 上市 16.95 16.95 266 4,508.70 4,508.70

日 6 日

祖名 2020 年 2021 新股未 -
003030 股份12 月 25年1月 上市 15.18 15.18 288 4,371.84 4,371.84

日 6 日

中瓷 2020 年 2021 新股未 -
003031 电子12 月 24年1月 上市 15.27 15.27 234 3,573.18 3,573.18

日 4 日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的新股或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配售获得的新股,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参与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开展转融通业务。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投资策略。通过量化风险管理方法,控制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的偏差,同时结合主动投资方法,在严格控制跟踪偏离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由监察稽核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由风险控制部负责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去评估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发生可能给基金资产造成的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主要是发掘各类风险的风险点,判断风险发生的频度和损失,对风险实行分级管理。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分析报告,确定基金资产的风险状态及其是否符合基金的风险特征,及时对各种风险进行监控和评估,并通过风险处置流程,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固定收益品种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08%。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
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持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估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
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债券投资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897,979.76 - - - 2,897,979.76

结算备付金 26,394.46 - - - 26,394.46

存出保证金 14,250.41 - - - 14,250.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191.50 7,249.26 37,503,731.20 37,534,171.96

应收利息 - - - 301.26 301.26

应收申购款 - - - 21,412.29 21,412.29

资产总计 2,938,624.63 23,191.50 7,249.26 37,525,444.75 40,494,510.14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119,598.27 119,598.27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7,874.21 27,874.21

应付托管费 - - - 4,918.98 4,918.98

应付交易费用 - - - 13,797.38 13,797.38


其他负债 - - - 240,392.00 240,392.00

负债总计 - - - 406,580.84 406,580.84

利率敏感度缺口 2,938,624.63 23,191.50 7,249.26 37,118,863.91 40,087,929.30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投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08%,
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90%-95%,其中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投资于中证 1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净值的 80%;债券、现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37,503,731.20 93.55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37,503,731.20 93.55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析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5% 增加约 200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5% 减少约 200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
一层次的余额为 37,475,199.04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58,972.92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型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6,097,821.97 9,814,038.00

结算备付金 - 18,704.57

存出保证金 54,961.91 78,902.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5,690,307.39 143,723,303.17

其中:股票投资 75,690,307.39 143,723,303.1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738.42 2,616.0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4,923.78 33,584.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81,888,753.47 153,671,148.51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型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779,853.45 -

应付赎回款 71,937.30 226,275.53

应付管理人报酬 65,071.91 145,787.56

应付托管费 14,315.81 32,073.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5,042.93 133,788.06


应交税费 0.06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04,560.44 193,578.85

负债合计 1,090,781.90 731,503.2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68,159,242.13 117,564,046.99

未分配利润 7.4.7.10 12,638,729.44 35,375,598.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80,797,971.57 152,939,645.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888,753.47 153,671,148.51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基金份额总额 78,056,831.69 份,其中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的份额为 65,610,786.69 份,基金份额净值 1.035 元;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
分级 A 份额为 6,223,022.00 份,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012 元;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 B 份额
为 6,223,023.00 份,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058 元。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日)

一、收入 -10,549,476.27 35,195,942.36

1.利息收入 16,090.79 62,440.2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6,071.11 61,310.21

债券利息收入 19.68 1,130.0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725,886.46 18,748,219.5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5,689,103.17 17,199,759.7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6,295.39 20,582.2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9,512.10 1,527,877.4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6 -16,368,590.87 16,256,595.54
“-”号填列)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7.4.7.17 77,137.35 128,687.06
列)

减:二、费用 584,307.10 2,145,346.39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285,971.25 1,044,619.14

2.托管费 7.4.10.2.2 62,913.67 229,816.2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8 129,244.00 460,473.9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0.06 -

7.其他费用 7.4.7.19 106,178.12 410,437.06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11,133,783.37 33,050,595.9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1,133,783.37 33,050,595.97
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117,564,046.99 35,375,598.23 152,939,645.22
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 -11,133,783.37 -11,133,783.37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49,404,804.86 -11,603,085.42 -61,007,890.28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226,773.71 1,053,818.70 5,280,592.41

2.基金赎回款 -53,631,578.57 -12,656,904.12 -66,288,482.6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 - -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68,159,242.13 12,638,729.44 80,797,971.57
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58,088,752.41 -5,721,143.56 52,367,608.85
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 33,050,595.97 33,050,595.97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59,475,294.58 8,046,145.82 67,521,440.40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4,685,149.58 29,289,742.18 183,974,891.76

2.基金赎回款 -95,209,855.00 -21,243,596.36 -116,453,451.3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 - -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117,564,046.99 35,375,598.23 152,939,645.22
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勇______ ______于意______ ____肖燕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 426 号《关于核准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75,295,672.7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 23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

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
为 675,455,568.4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59,895.6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国富中证 100 份额”),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及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国富中证 100B 份额”)。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国富中证100 份额。投资人场外认购所得的国富中证 100 份额,不进行自动分离或分拆。投资人场内认购
所得的国富中证 100 份额,将按 1∶1 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离为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 份额。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 份额的数量保持 1:1 的比例不变。基金合同生效
后,国富中证 100 份额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分别开放场外和场内申购、赎回,但是不进行上市交易。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 份额将申请上市交易但是不
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场内国富中证 100 份额与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 份额之间
可以按照规定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与合并。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其持有的每 2 份场内国富中证 100 份额按照 1∶1 的份额配比转换成 1 份国富中证 100A 份额与 1
份国富中证 100B 份额的行为。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 份国富中证 100A 份额与 1
份国富中证 100B 份额按照 1∶1 的基金份额配比转换成 2 份场内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行为。

基金份额的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国富中证 100 份额、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和国富中
证 100B 份额数量的总和。本基金每份国富中证 100A 份额与每份国富中证 100B 份额构成一对份额
组合,该份额组合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之和等于 2 份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和。国富中证 100A 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国富中证 100A 份额的份额净值每日按该约定年收益率逐日计算,计算出国富中证 1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后,根据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与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国富中证 100B 份额之间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关系,可以计算出国富中证 100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本基金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在本基金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除外)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定期份额折算后国富中证 100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富中证 100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国富中证 100 份额分配给国富中证 100A 份额持有人。国
富中证 100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国富中证 100 份额将按 1 份国富中证 100A 份额获得新增国富
中证 100 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例。国富中证 100B 份额不参与定期份额折算,每次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国富中证 100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除以上的定期份额折算外,当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2.000 元时,或
当国富中证 100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 0.250 元时,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折算基准日,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
份额的比例为 1:1,份额折算后国富中证 100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国富中证 100B 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当国富中证 100 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2.000 元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及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国富中证 100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均将
折算为国富中证 100 份额分别分配给国富中证 100 份额、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 份
额的持有人。当国富中证 100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 0.250 元时,国富中证 100
份额、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 份额的份额数将相应缩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5]第 122 号文审核同意,投资者场内认
购的全部国富中证 100 份额按 1:1 比例自动分拆成的国富中证 100 A 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 B 份额
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为五年(含五年),分级运作期满后,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 份额以各自的份额净值

为基础,按照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份额净值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本基金转型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后的《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90%-95%,其中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于中证 1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净值的 80%;债券、现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1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批准
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本基金于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转型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相应延长存续期至不定期,
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本基金分级运作期
内,本基金(包括国富中证 100 份额、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B 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年3月26日(基金转型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6,097,821.97 9,814,038.00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6,097,821.97 9,814,038.00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77,679,853.91 75,690,307.39 -1,989,546.5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77,679,853.91 75,690,307.39 -1,989,546.52

上年度末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29,344,258.82 143,723,303.17 14,379,044.35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29,344,258.82 143,723,303.17 14,379,044.35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726.07 2,572.06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8.50

应收债券利息 -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其他 12.35 35.50

合计 738.42 2,616.06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55,042.93 133,788.06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合计 55,042.93 133,788.06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209.76 578.85

审计费用 14,803.18 63,000.00

信息披露费 28,196.82 80,000.00

上市费 14,097.98 -

指数使用费 47,252.70 50,000.00

合计 104,560.44 193,578.85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31,769,455.50 117,564,046.99

本期申购 24,104.15 21,511.9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93,093.07 -172,327.02

2020 年 1 月 2 日 基金拆分/份 131,600,466.58 117,413,231.95
额折算前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2,865,862.30 -

本期申购 4,815,950.52 4,205,261.7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61,225,447.71 -53,459,251.55

本期末 78,056,831.69 68,159,242.13

注:

1.本基金在 2020 年度共发生以下 1 次折算: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富
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告》,本
基金的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2020 年 1 月 2 日为定期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进
行定期份额折算。折算前,国富中证 100 份额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分别为 117,767,045.58 份和1,064,102.00 份,份额净值为 1.173 元,根据份额折算公式,新增份额折算比例为 0.021777003,
折算后国富中证 100 份额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分别为 120,331,658.88 份和 1,365,351.00 份,份
额净值为 1.148 元。折算前,国富中证 100A 份额总额为 6,384,659.00 份,份额净值为 1.050 元,
根据份额折算公式,新增份额折算比例为 0.043554006,折算后国富中证 100A 份额总额为
6,384,659.00 份,份额净值为 1.000 元,新增份额均为国富中证 100 份额之场内份额。

2.截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止,本基金于深交所上市的国富中证 100A 份额为
6,223,022.00 份、国富中证 100B 份额为 6,223,023.00 份,托管在场内未上市交易的国富中证 100
份额为 895,836.00 份,托管在场外未上市交易的国富中证 100 份额为 64,714,950.69 份。上市的
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未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通过跨系统转登记可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系统之间的转换。国富中证 100 份额与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国富中证 100B 份额之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3,299,867.92 -7,924,269.69 35,375,598.23

本期利润 5,234,807.50 -16,368,590.87 -11,133,783.3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19,525,933.45 7,922,848.03 -11,603,085.42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691,860.32 -638,041.62 1,053,818.70


基金赎回款 -21,217,793.77 8,560,889.65 -12,656,904.1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9,008,741.97 -16,370,012.53 12,638,729.44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26 日(基金转型日)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5,874.79 54,079.8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8.22 2,577.51

其他 168.10 4,652.85

合计 16,071.11 61,310.21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年1月1日至2020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60,232,846.30 133,331,836.00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54,543,743.13 116,132,076.22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5,689,103.17 17,199,759.78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
月26日(基金转型日) 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 46,295.39 20,582.29
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 - -
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 - -
价收入

合计 46,295.39 20,582.29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
月26日(基金转型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133,315.60 719,429.68
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87,000.00 691,300.00
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20.21 7,547.39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6,295.39 20,582.29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9,512.10 1,527,877.46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9,512.10 1,527,877.46

注:本报告期内股利收益为负是由于补缴股息红利税红冲股利收益引起的。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6,368,590.87 16,256,595.54

——股票投资 -16,368,590.87 16,256,595.54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16,368,590.87 16,256,595.54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26 日(基金转型日)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77,137.35 128,687.06

合计 77,137.35 128,687.06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
7.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29,244.00 460,473.96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

合计 129,244.00 460,473.96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14,803.18 63,000.00

信息披露费 28,196.82 80,000.00

银行汇划费用 1,827.44 7,437.06

指数使用费 47,252.70 200,000.00

上市费 14,097.98 60,000.00

合计 106,178.12 410,437.06

注:指数使用费为支付标的指数供应商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自然季度)人民币 50,000.00 元。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富兰克林国海
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换结果公告》,本基金以 2020 年 3 月 26 日为基金份额转
换基准日,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将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及国富中证 100B 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础,按照国富中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并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起,更名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后的《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同一日生效。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International, Inc.)
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285,971.25 1,044,619.14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38,088.40 187,926.14
户维护费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00% / 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62,913.67 229,816.23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2% / 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开展转融通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国富中证100指数增 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
强分级 A 分级 B 分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 - -
年 3 月 26 日)持有的

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 - - 9,441,926.35
份额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 - - -
份额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 - - 205,616.86
份额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 - - -
出总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 - - 9,647,543.21
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 - - 14.70%
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国富中证 100 指数 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
增强分级 A 分级 B 分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 - -
年 3 月 26 日)持有的

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 - - -
份额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 - - 9,441,926.35
份额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 - - -
份额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 - - -
出总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 - - 9,441,926.35
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 - - 7.94%
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
1.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2.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定期折算份额。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
持有的 占基金总份额的 持有的 额

基金份额 比例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

国海富兰克林资 9,647,543.21 14.70% 9,441,926.35 7.94%
产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

邓普顿国际股份 - - - -
有限公司

(Templeton
International,

Inc.)

中国银行股份有 - - - -
限公司

注:

1.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2019 年 12 月 31 日)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 A 和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 B 基金。

2.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26日(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金转型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6,097,821.97 15,874.79 9,814,038.00 54,079.8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0 年 3 月 26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 流通 认购 期末估 数量 期末 期末 说明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通日 受限 价格 值单价 (单位: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类型 股)

2020 年 2020 新股

688228 开普 3 月 19 年 3 未上 59.26 59.26 815 48,296.90 48,296.90 -
云 日 月 27 市



2020 年 2020 新股

300825 阿尔 3 月 20 年 3 未上 6.14 6.14 1,642 10,081.88 10,081.88 -
特 日 月 27 市



601658 邮储 2019 年 2020 新股 5.50 5.18 265,5261,460,393.001,375,424.68 -


银行 12 月 2 年 6 锁定

日 月 10



2019 年 2020

601916 浙商11月18 年 5 新股 4.94 3.92 122,581 605,550.14 480,517.52 -
银行 日 月 26 锁定



2019 年 2020

601077 渝农10月16 年 4 新股 7.36 5.30 73,889 543,823.04 391,611.70 -
商行 日 月 29 锁定



2020 年 2020

688158 优刻 1 月 10 年 7 新股 33.23 52.74 4,830 160,500.90 254,734.20 -
得 日 月 20 锁定



2019 年 2020

688202 美迪10月29 年 5 新股 41.50 67.43 2,120 87,980.00 142,951.60 -
西 日 月 6 锁定



注: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科创板初期企业平稳发行行业倡导建议》,本基金获配的科创板股票如经抽签方式确定需要锁定的,锁定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基金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的新股或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配售获得的新股,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参与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开展转融通业务。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投资策略。通过量化风险管理方法,控制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的偏差,同时结合主动投资方法,在严格控制跟踪偏离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由监察稽核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由风险控制部负责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去评估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发生可能给基金资产造成的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本基金无固定收益品种投资(2019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
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估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本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经确认的当
日净赎回金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存出保证金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0 年3 月 26 日(基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金转型日)

资产

银行存款 6,097,821.97 - - - 6,097,821.97

存出保证金 54,961.91 - - - 54,961.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75,690,307.39 75,690,307.39

应收利息 - - - 738.42 738.42

应收申购款 - - - 44,923.78 44,923.78

资产总计 6,152,783.88 - - 75,735,969.59 81,888,753.47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779,853.45 779,853.45

应付赎回款 - - - 71,937.30 71,937.3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65,071.91 65,071.91

应付托管费 - - - 14,315.81 14,315.81

应付交易费用 - - - 55,042.93 55,042.93

应交税费 - - - 0.06 0.06

其他负债 - - - 104,560.44 104,560.44

负债总计 - - - 1,090,781.90 1,090,781.90

利率敏感度缺口 6,152,783.88 - - 74,645,187.69 80,797,971.57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814,038.00 - - - 9,814,038.00

结算备付金 18,704.57 - - - 18,704.57

存出保证金 78,902.11 - - - 78,902.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43,723,303.17 143,723,303.17

应收利息 - - - 2,616.06 2,616.06

应收申购款 198.81 - - 33,385.79 33,584.60

资产总计 9,911,843.49 - - 143,759,305.02 153,671,148.51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226,275.53 226,275.53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45,787.56 145,787.56

应付托管费 - - - 32,073.29 32,073.29

应付交易费用 - - - 133,788.06 133,788.06

其他负债 - - - 193,578.85 193,578.85

负债总计 - - - 731,503.29 731,503.29

利率敏感度缺口 9,911,843.49 - - 143,027,801.73 152,939,645.22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本基金未持有固定收益品种投资(2019 年 12 月 31 日:同),
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19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
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90%-95%,其中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投资于中证 1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净值的 80%;债券、现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 基金资 占基金资
公允价值 产 净值比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例(%) 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75,690,307.39 93.68 143,723,303.17 93.97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75,690,307.39 93.68 143,723,303.17 93.97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末( 2020 年 3 月 上年度末( 2019 年 12 月
26 日) 31 日)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5% 增加约 404 增加约 749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5% 减少约 404 减少约 749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72,986,688.91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2,703,618.48 元,
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9年 12 月31日:第一层次 140,286,314.33 元,第二层次 3,436,988.84
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基金转型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9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37,503,731.20 92.61

其中:股票 37,503,731.20 92.6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0,440.76 0.08

其中:债券 30,440.76 0.0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24,374.22 7.22

8 其他各项资产 35,963.96 0.09

9 合计 40,494,510.14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533,314.00 1.33

B 采矿业 921,099.00 2.30

C 制造业 17,639,228.54 44.0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427,268.00 1.07
应业

E 建筑业 607,757.80 1.52

F 批发和零售业 117,364.06 0.2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37,033.00 1.8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517,986.00 1.29


J 金融业 12,390,294.58 30.91

K 房地产业 987,968.66 2.4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78,386.96 2.6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25,715.20 1.0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84,312.00 0.21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473,304.80 1.18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6,941,032.60 92.15

8.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2,178.92 0.0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251,412.00 0.63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9,840.00 0.3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1,292.48 0.03


J 金融业 147,975.20 0.3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62,698.60 1.40

8.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1,377 2,751,246.00 6.86

2 601318 中国平安 30,300 2,635,494.00 6.57

3 000858 五 粮 液 6,021 1,757,228.85 4.38

4 000333 美的集团 15,500 1,525,820.00 3.81

5 600036 招商银行 31,400 1,380,030.00 3.44

6 601166 兴业银行 62,800 1,310,636.00 3.27

7 600276 恒瑞医药 10,520 1,172,559.20 2.92

8 600887 伊利股份 21,662 961,142.94 2.40

9 600031 三一重工 26,100 912,978.00 2.28

10 601888 中国中免 3,000 847,350.00 2.11

11 300059 东方财富 25,973 805,163.00 2.01

12 002475 立讯精密 13,219 741,850.28 1.85

13 000651 格力电器 11,800 730,892.00 1.82

14 600030 中信证券 23,900 702,660.00 1.75

15 000725 京东方A 109,100 654,600.00 1.63

16 601398 工商银行 121,500 606,285.00 1.51

17 000568 泸州老窖 2,600 588,016.00 1.47

18 000001 平安银行 29,912 578,498.08 1.44

19 002142 宁波银行 15,430 545,296.20 1.36

20 000002 万 科A 18,900 542,430.00 1.35

21 600000 浦发银行 54,030 523,010.40 1.30

22 600690 海尔智家 17,388 507,903.48 1.27

23 600309 万华化学 5,500 500,720.00 1.25

24 002594 比亚迪 2,500 485,750.00 1.21

25 603288 海天味业 2,400 481,296.00 1.20

26 300015 爱尔眼科 6,320 473,304.80 1.18

27 002304 洋河股份 2,000 471,980.00 1.18

28 601899 紫金矿业 50,000 464,500.00 1.16

29 600837 海通证券 36,101 464,258.86 1.16

30 600048 保利地产 28,163 445,538.66 1.11

31 600900 长江电力 22,300 427,268.00 1.07

32 603259 药明康德 3,160 425,715.20 1.06

33 002415 海康威视 8,725 423,249.75 1.06


34 600585 海螺水泥 7,900 407,798.00 1.02

35 002352 顺丰控股 4,200 370,566.00 0.92

36 002714 牧原股份 4,600 354,660.00 0.88

37 601668 中国建筑 65,840 327,224.80 0.82

38 601601 中国太保 8,000 307,200.00 0.77

39 600809 山西汾酒 800 300,232.00 0.75

40 601211 国泰君安 16,400 287,492.00 0.72

41 600009 上海机场 3,400 257,244.00 0.64

42 600999 招商证券 10,610 247,637.40 0.62

43 600104 上汽集团 9,971 243,691.24 0.61

44 000063 中兴通讯 7,200 242,280.00 0.60

45 002027 分众传媒 23,408 231,036.96 0.58

46 300122 智飞生物 1,500 221,865.00 0.55

47 000895 双汇发展 4,300 201,842.00 0.50

48 600016 民生银行 38,760 201,552.00 0.50

49 601328 交通银行 44,100 197,568.00 0.49

50 603501 韦尔股份 800 184,880.00 0.46

51 601012 隆基股份 2,000 184,400.00 0.46

52 601688 华泰证券 10,200 183,702.00 0.46

53 000538 云南白药 1,600 181,760.00 0.45

54 300498 温氏股份 9,800 178,654.00 0.45

55 600346 恒力石化 6,300 176,211.00 0.44

56 600588 用友网络 4,000 175,480.00 0.44

57 601628 中国人寿 4,400 168,916.00 0.42

58 601336 新华保险 2,900 168,113.00 0.42

59 601225 陕西煤业 17,900 167,186.00 0.42

60 601088 中国神华 9,200 165,692.00 0.41

61 601288 农业银行 51,100 160,454.00 0.40

62 600406 国电南瑞 5,900 156,763.00 0.39

63 000776 广发证券 9,500 154,660.00 0.39

64 600019 宝钢股份 25,300 150,535.00 0.38

65 601186 中国铁建 18,900 149,310.00 0.37

66 601169 北京银行 29,200 141,328.00 0.35

67 601319 中国人保 21,100 138,627.00 0.35

68 601229 上海银行 17,296 135,600.64 0.34

69 000661 长春高新 300 134,673.00 0.34

70 601390 中国中铁 24,900 131,223.00 0.33

71 601066 中信建投 3,000 126,000.00 0.31

72 600028 中国石化 30,700 123,721.00 0.31


73 600050 中国联通 26,500 118,190.00 0.29

74 601818 光大银行 28,700 114,513.00 0.29

75 601766 中国中车 20,880 110,872.80 0.28

76 600018 上港集团 23,900 109,223.00 0.27

77 000166 申万宏源 20,000 105,600.00 0.26

78 601138 工业富联 7,000 95,830.00 0.24

79 002607 中公教育 2,400 84,312.00 0.21

80 601989 中国重工 17,400 72,906.00 0.18

81 601360 三六零 4,300 67,553.00 0.17

82 603160 汇顶科技 400 62,220.00 0.16

83 601933 永辉超市 8,200 58,876.00 0.15

84 002024 苏宁易购 7,586 58,488.06 0.15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985 中国核电 51,100 251,412.00 0.63

2 601111 中国国航 16,000 119,840.00 0.30

3 600926 杭州银行 6,800 101,456.00 0.25

4 600919 江苏银行 8,520 46,519.20 0.12

5 003029 吉大正元 432 11,292.48 0.03

6 003028 振邦智能 256 10,672.64 0.03

7 605155 西大门 297 9,052.56 0.02

8 605277 新亚电子 266 4,508.70 0.01

9 003030 祖名股份 288 4,371.84 0.01

10 003031 中瓷电子 234 3,573.18 0.0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1,473,996.00 3.68

2 000858 五 粮 液 1,380,748.00 3.44

3 600048 保利地产 1,066,967.00 2.66

4 000333 美的集团 998,534.00 2.49


5 600690 海尔智家 916,172.00 2.29

6 601166 兴业银行 813,171.00 2.03

7 000895 双汇发展 791,856.00 1.98

8 600036 招商银行 781,124.00 1.95

9 601318 中国平安 730,964.00 1.82

10 000002 万 科A 728,251.00 1.82

11 600703 三安光电 641,581.00 1.60

12 002142 宁波银行 628,912.00 1.57

13 601319 中国人保 614,304.00 1.53

14 600926 杭州银行 591,817.00 1.48

15 601211 国泰君安 586,019.00 1.46

16 601336 新华保险 581,421.00 1.45

17 000001 平安银行 534,698.00 1.33

18 000725 京东方A 525,451.00 1.31

19 600887 伊利股份 523,774.00 1.31

20 300059 东方财富 514,660.00 1.28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5,976,748.00 14.91

2 601318 中国平安 5,418,101.00 13.52

3 000858 五 粮 液 3,074,235.00 7.67

4 600036 招商银行 2,760,662.00 6.89

5 000333 美的集团 2,532,332.53 6.32

6 600276 恒瑞医药 2,373,965.80 5.92

7 000651 格力电器 1,615,798.78 4.03

8 601166 兴业银行 1,605,153.25 4.00

9 000002 万 科A 1,563,009.00 3.90

10 600048 保利地产 1,541,980.00 3.85

11 600030 中信证券 1,455,717.00 3.63

12 600887 伊利股份 1,433,076.00 3.57

13 600016 民生银行 1,341,014.97 3.35

14 601658 邮储银行 1,280,508.84 3.19

15 000001 平安银行 1,180,108.00 2.94

16 002415 海康威视 1,167,490.00 2.91


17 600900 长江电力 1,133,595.00 2.83

18 600690 海尔智家 1,101,020.00 2.75

19 000725 京东方A 1,076,697.00 2.69

20 300059 东方财富 1,025,831.00 2.56

21 601688 华泰证券 1,005,239.00 2.51

22 601211 国泰君安 974,244.00 2.43

23 601601 中国太保 952,702.00 2.38

24 601336 新华保险 952,154.00 2.38

25 601328 交通银行 920,506.00 2.30

26 600837 海通证券 903,138.00 2.25

27 601288 农业银行 883,240.00 2.20

28 600745 闻泰科技 860,556.00 2.15

29 000895 双汇发展 854,983.76 2.13

30 603288 海天味业 849,769.00 2.12

31 300498 温氏股份 831,023.80 2.07

32 002142 宁波银行 806,649.00 2.01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0,155,701.4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85,418,423.73

注:“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0,440.76 0.08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0,440.76 0.0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3041 紫金转债 150 23,191.50 0.06

2 128136 立讯转债 57 7,249.26 0.0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8.12.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250.4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1.26

5 应收申购款 21,412.2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5,963.96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75,690,307.39 92.43

其中:股票 75,690,307.39 92.4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097,821.97 7.45

8 其他资产 100,624.11 0.12

9 合计 81,888,753.4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968,856.00 1.20

B 采矿业 2,254,724.00 2.79

C 制造业 27,125,532.08 33.5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1,948,911.20 2.41
应业

E 建筑业 2,092,120.60 2.59

F 批发和零售业 603,694.56 0.7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83,786.00 2.0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902,956.00 1.12


J 金融业 29,216,189.29 36.16

K 房地产业 3,069,076.56 3.8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83,104.56 1.2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8,179.60 0.3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434,560.00 0.5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1,541,690.45 88.54

8.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118,786.91 1.3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326,211.55 0.40
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303,031.10 0.38
服务业

J 金融业 2,247,553.90 2.7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3,033.48 0.19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148,616.94 5.13

8.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
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93,200 6,541,708.00 8.10

2 600519 贵州茅台 4,477 4,767,646.84 5.90

3 600036 招商银行 88,200 2,885,904.00 3.57

4 600276 恒瑞医药 31,767 2,867,924.76 3.55

5 000651 格力电器 41,000 2,166,030.00 2.68

6 000333 美的集团 41,400 2,028,600.00 2.51

7 000858 五 粮 液 17,221 1,961,299.69 2.43

8 601166 兴业银行 118,400 1,916,896.00 2.37

9 600030 中信证券 81,600 1,834,368.00 2.27

10 600887 伊利股份 53,462 1,517,251.56 1.88

11 600900 长江电力 82,100 1,381,743.00 1.71

12 000002 万 科A 49,700 1,302,140.00 1.61

13 600016 民生银行 202,060 1,145,680.20 1.42

14 601328 交通银行 223,700 1,145,344.00 1.42

15 002415 海康威视 40,425 1,144,836.00 1.42

16 600837 海通证券 85,201 1,094,832.85 1.36

17 601288 农业银行 311,900 1,051,103.00 1.30

18 000001 平安银行 79,012 1,031,896.72 1.28

19 000725 京东方A 260,500 1,028,975.00 1.27

20 600585 海螺水泥 18,400 999,672.00 1.24

21 600000 浦发银行 95,630 978,294.90 1.21

22 300498 温氏股份 31,600 968,856.00 1.20

23 601668 中国建筑 178,640 927,141.60 1.15

24 600048 保利地产 60,963 921,760.56 1.14

25 601398 工商银行 175,600 909,608.00 1.13

26 000063 中兴通讯 19,700 849,070.00 1.05

27 600031 三一重工 50,100 841,680.00 1.04

28 603288 海天味业 7,500 840,000.00 1.04

29 601688 华泰证券 44,600 772,472.00 0.96

30 601601 中国太保 26,800 765,944.00 0.95

31 300059 东方财富 45,644 757,233.96 0.94

32 600309 万华化学 16,600 682,592.00 0.84


33 601211 国泰君安 41,100 669,930.00 0.83

34 601888 中国国旅 8,300 605,070.00 0.75

35 600104 上汽集团 29,871 600,108.39 0.74

36 601169 北京银行 120,500 584,425.00 0.72

37 002142 宁波银行 22,930 557,886.90 0.69

38 002475 立讯精密 14,900 556,515.00 0.69

39 601766 中国中车 82,780 519,858.40 0.64

40 600028 中国石化 113,900 511,411.00 0.63

41 601006 大秦铁路 75,300 511,287.00 0.63

42 601229 上海银行 57,896 486,905.36 0.60

43 002352 顺丰控股 10,500 481,950.00 0.60

44 601818 光大银行 129,700 475,999.00 0.59

45 000568 泸州老窖 6,500 474,370.00 0.59

46 600919 江苏银行 75,200 460,224.00 0.57

47 600690 海尔智家 31,388 459,206.44 0.57

48 001979 招商蛇口 27,000 454,950.00 0.56

49 601628 中国人寿 16,700 450,566.00 0.56

50 601088 中国神华 28,100 447,914.00 0.55

51 601899 紫金矿业 117,000 441,090.00 0.55

52 002304 洋河股份 5,313 434,603.40 0.54

53 300015 爱尔眼科 11,200 434,560.00 0.54

54 600999 招商证券 26,100 434,304.00 0.54

55 600050 中国联通 79,300 418,704.00 0.52

56 002594 比亚迪 7,700 417,879.00 0.52

57 601857 中国石油 82,700 396,133.00 0.49

58 600406 国电南瑞 19,700 394,000.00 0.49

59 000538 云南白药 4,706 383,539.00 0.47

60 002027 分众传媒 87,508 378,034.56 0.47

61 601186 中国铁建 39,100 366,367.00 0.45

62 000166 申万宏源 82,000 364,900.00 0.45

63 601390 中国中铁 69,400 359,492.00 0.44

64 600019 宝钢股份 75,800 357,776.00 0.44

65 601336 新华保险 8,800 356,576.00 0.44

66 601009 南京银行 48,320 356,118.40 0.44

67 601989 中国重工 77,800 322,092.00 0.40

68 601933 永辉超市 32,900 319,788.00 0.40

69 600958 东方证券 32,600 299,920.00 0.37

70 002024 苏宁易购 31,686 283,906.56 0.35

71 600015 华夏银行 43,040 281,912.00 0.35


72 601669 中国电建 70,800 276,120.00 0.34

73 603259 药明康德 2,660 258,179.60 0.32

74 601225 陕西煤业 34,100 247,225.00 0.31

75 000895 双汇发展 7,000 246,470.00 0.31

76 600010 包钢股份 193,840 220,977.60 0.27

77 600340 华夏幸福 10,300 220,420.00 0.27

78 601985 中国核电 49,500 219,285.00 0.27

79 603993 洛阳钼业 60,100 210,951.00 0.26

80 601066 中信建投 6,600 203,346.00 0.25

81 601138 工业富联 15,100 200,679.00 0.25

82 600018 上港集团 44,700 199,809.00 0.25

83 600009 上海机场 3,100 198,400.00 0.25

84 601881 中国银河 19,800 190,872.00 0.24

85 600011 华能国际 40,100 182,856.00 0.23

86 600606 绿地控股 31,100 169,806.00 0.21

87 601800 中国交建 20,000 163,000.00 0.20

88 600115 东方航空 36,400 155,428.00 0.19

89 601998 中信银行 28,300 149,424.00 0.18

90 601727 上海电气 31,100 143,060.00 0.18

91 601111 中国国航 19,900 136,912.00 0.17

92 600023 浙能电力 31,028 105,495.20 0.13

93 601238 广汽集团 8,500 92,820.00 0.11

94 601360 三六零 4,600 90,252.00 0.11

95 601319 中国人保 9,700 61,595.00 0.08

96 600025 华能水电 16,400 59,532.00 0.07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
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658 邮储银行 265,526 1,375,424.68 1.70

2 600745 闻泰科技 8,000 866,160.00 1.07

3 601916 浙商银行 122,581 480,517.52 0.59

4 601077 渝农商行 73,889 391,611.70 0.48

5 003816 中国广核 111,335 326,211.55 0.40

6 688158 优刻得 4,830 254,734.20 0.32

7 300003 乐普医疗 6,000 235,200.00 0.29


8 688202 美迪西 2,120 142,951.60 0.18

9 688228 开普云 815 48,296.90 0.06

10 300823 建科机械 453 17,426.91 0.02

11 300825 阿尔特 1,642 10,081.88 0.0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745 闻泰科技 900,361.00 0.59

2 688169 石头科技 204,153.36 0.13

3 688158 优刻得 160,500.90 0.10

4 688177 百奥泰 146,044.08 0.10

5 688396 华润微 115,328.00 0.08

6 688200 华峰测控 108,269.28 0.07

7 688208 道通科技 98,073.36 0.06

8 688100 威胜信息 96,859.62 0.06

9 603195 公牛集团 80,792.55 0.05

10 688178 万德斯 78,674.40 0.05

11 688186 广大特材 74,817.60 0.05

12 688298 东方生物 74,120.00 0.05

13 688026 洁特生物 73,100.17 0.05

14 688278 特宝生物 71,160.64 0.05

15 688159 有方科技 67,989.35 0.04

16 688090 瑞松科技 66,395.50 0.04

17 688398 赛特新材 64,279.80 0.04

18 688080 映翰通 55,536.30 0.04

19 688189 南新制药 54,226.88 0.04

20 688051 佳华科技 49,997.04 0.03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4,742,673.22 3.10

2 600519 贵州茅台 3,233,483.00 2.11

3 600036 招商银行 2,570,925.00 1.68

4 000651 格力电器 2,240,897.00 1.47

5 601166 兴业银行 1,887,955.00 1.23

6 600276 恒瑞医药 1,863,116.00 1.22

7 000333 美的集团 1,564,389.00 1.02

8 000858 五 粮 液 1,413,259.99 0.92

9 002415 海康威视 1,193,044.00 0.78

10 600887 伊利股份 1,105,746.65 0.72

11 000725 京东方A 1,092,305.00 0.71

12 000001 平安银行 1,077,060.00 0.70

13 601328 交通银行 1,021,948.00 0.67

14 600030 中信证券 1,008,640.00 0.66

15 600000 浦发银行 987,375.00 0.65

16 601398 工商银行 977,720.00 0.64

17 600048 保利地产 834,098.00 0.55

18 000063 中兴通讯 805,805.00 0.53

19 600009 上海机场 801,578.00 0.52

20 002142 宁波银行 784,732.00 0.51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879,338.2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60,232,846.30

注:“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4,961.9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38.42

5 应收申购款 44,923.7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0,624.11

8.12.3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8.12.4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4.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4.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净值比例(%)

1 601658 邮储银行 1,375,424.68 1.70 新股锁定

2 601916 浙商银行 480,517.52 0.59 新股锁定

3 601077 渝农商行 391,611.70 0.48 新股锁定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2,158 12,349.23 1,912,103.87 7.17% 24,737,537.21 92.83%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 1,403,801.00 25.73%
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2 梁志云 844,302.00 15.48%

3 张玲 372,404.00 6.83%

4 肖华 262,711.00 4.82%

5 邓义勇 173,778.00 3.19%

6 程爱荣 163,491.00 3.00%

7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154,012.00 2.82%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44,294.00 2.64%

9 王丽辉 112,444.00 2.06%

10 洪耀林 109,991.00 2.02%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1,297.00 0.004867%
持有本基金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0~10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国富中证 66 94,288.21 1,979,797.00 31.81% 4,243,225.00 68.19%
100 指数增

强分级 A

国富中证 260 23,934.70 - - 6,223,023.00 100.00%
100 指数增

强分级 B

国富中证 2,418 27,134.32 35,990,848.99 54.86% 29,619,937.70 45.14%
100 指数增

强分级

合计 2,744 28,446.37 37,970,645.99 48.64% 40,086,185.70 51.3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梁小红 1,740,210.00 27.96%

2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 1,574,860.00 25.31%
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3 杨哲 568,706.00 9.14%

4 梁志云 325,878.00 5.24%

5 黄德俊 222,478.00 3.58%

6 陈碧珍 191,400.00 3.08%

7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 166,700.00 2.68%
保险产品-013C-CT001 深

8 方春娣 146,800.00 2.36%

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 127,937.00 2.06%
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10 邬杰 115,729.00 1.86%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 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周玉瑛 800,000.00 12.86%

2 张玲 504,200.00 8.10%


3 梁志云 482,278.00 7.75%

4 柴旭麟 470,652.00 7.56%

5 林少逸 321,706.00 5.17%

6 曾庆梅 300,000.00 4.82%

7 肖华 257,000.00 4.13%

8 邓义勇 170,000.00 2.73%

9 解俊荣 143,183.00 2.30%

10 王丽辉 110,000.00 1.7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国富中证 100 - -
指数增强分

级 A

国富中证 100 -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指数增强分

持有本基金 级 B

国富中证 100 1,355.72 0.002066%
指数增强分



合计 1,355.72 0.00173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 0
强分级 A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 0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强分级 B

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 0
强分级

合计 0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 0
强分级 A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 0
放式基金 强分级 B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 0
强分级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2020 年 3 月 27 日)基金份额总 78,056,830.69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7,615,760.00

减: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 59,022,949.61
份额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 -
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649,641.0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项目 国富中证 100 指数 国富中证 100 指 国富中证 100 指
增强分级 A 数增强分级 B 数增强分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3 月 26 日) 117,906,583.00 117,906,584.00 439,642,401.42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394,659.00 6,394,660.00 118,980,136.5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4,840,054.67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61,418,540.7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171,637.00 -171,637.00 3,209,136.30
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223,022.00 6,223,023.00 65,610,786.69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及定期折算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1、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首席信息官丁磊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公告已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在《证
券时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2、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0 年 7
月 22 日起,财务总监李赛兰女士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公告已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在《中
国证券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二)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人民币 70,000.00 元,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对其进行审计的均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未曾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二)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光大证券 2 28,617,713.80 24.97% 26,651.62 25.76% -

中信证券 1 19,711,827.02 17.20% 18,357.52 17.74% -

太平洋证券 1 16,222,182.04 14.16% 11,863.09 11.46% -

东方证券 2 15,908,221.12 13.88% 14,815.18 14.32% -

兴业证券 1 15,344,081.19 13.39% 14,289.95 13.81% -

广发证券 1 12,395,403.56 10.82% 11,543.86 11.16% -

申万宏源 2 3,493,991.00 3.05% 3,254.05 3.14% -

华创证券 1 2,896,468.00 2.53% 2,697.44 2.61% -

海通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国海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注:管理人对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券商的研究能力及其他相关因素后决定的。报告期内,本基金退租东北证券上海及深圳交易单元各 1 个。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光大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太平洋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单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佣金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成交总额的比 总量的比例




光大证券 2 21,921,887.01 35.86% 20,415.82 37.09% -

方正证券 2 9,451,071.46 15.46% 6,911.59 12.56% -

申万宏源 2 9,375,272.22 15.34% 8,731.13 15.86% -

长江证券 2 8,571,517.00 14.02% 7,982.60 14.50% -

华创证券 1 5,353,119.95 8.76% 4,985.36 9.06% -

东方证券 2 4,404,553.67 7.20% 4,101.90 7.45% -

海通证券 2 2,055,785.99 3.36% 1,914.53 3.48% -

瑞银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2 - - - - -

注:管理人对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券商的研究能力及其他相关因素后决定的。报告期内,本基金退租东北证券上海及深圳交易单元各 1 个。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光大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133,315.60 100.00% - - - -

申万宏源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太平洋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11.9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后)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3 月 27 日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恢复 刊及指定网站

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2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3 月 27 日
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年报及摘 刊及指定网站




3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3 月 27 日
司旗下全部基金 2020 年度报 刊及指定网站

告提示性公告

4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3 月 28 日
金参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刊及指定网站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定

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3 月 30 日
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换结 刊及指定网站

果公告

6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4 月 7 日
司关于中止泰诚财富基金销售 刊及指定网站

(大连)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销

售业务的公告

7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4 月 17 日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 刊及指定网站

交易公告书

8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4 月 17 日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 刊及指定网站

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9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4 月 17 日
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刊及指定网站

募说明书(2020 年 2 号)

10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4 月 17 日
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刊及指定网站

募说明书摘要(2020 年 2 号)

11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4 月 20 日
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客 刊及指定网站


户身份基本信息的公告

12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4 月 21 日
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 刊及指定网站

第 1 季度报告

13 公司旗下基金2020年第1季度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4 月 21 日
报告 刊及指定网站

14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4 月 21 日
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示 刊及指定网站

性公告

15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4 月 22 日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 刊及指定网站

交易提示性公告

16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4 月 30 日
司关于提醒直销个人投资者完 刊及指定网站

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17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6 月 4 日
司关于终止泰诚财富基金销售 刊及指定网站

(大连)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销

售业务的公告

18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6 月 20 日
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刊及指定网站

19 关于增加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6 月 22 日
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旗 刊及指定网站

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

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 关于增加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6 月 22 日
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旗下部 刊及指定网站

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


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1 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6 月 22 日
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旗 刊及指定网站

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

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7 月 2 日
司关于终止上海景谷基金销售 刊及指定网站

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

公告

23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7 月 17 日
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申万宏源 刊及指定网站

证券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24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7 月 20 日
司旗下全部基金季度报告提示 刊及指定网站

性公告

25 关于网上交易平台和微信服务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7 月 22 日
号关闭非身份证开户端口的公 刊及指定网站



26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7 月 23 日
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刊及指定网站

27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8 月 5 日
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招商银行 刊及指定网站

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及定期定额

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8 关于增加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8 月 24 日
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旗 刊及指定网站


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

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9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8 月 28 日
司旗下全部基金中期报告提示 刊及指定网站

性公告

30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8 月 31 日
司关于旗下基金披露基金产品 刊及指定网站

资料概要(更新)的提示性公



31 关于增加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9 月 17 日
售有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 刊及指定网站

金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

通转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9 月 17 日
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银行 刊及指定网站

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及定期定额

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3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10 月 19 日
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证券 刊及指定网站

有限责任公司申购及定投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34 关于增加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11 月 20 日
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旗下部 刊及指定网站

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

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5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12 月 15 日


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 刊及指定网站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及定期

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6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12 月 19 日
司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 刊及指定网站

券的公告

37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司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交通 刊及指定网站

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

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9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前)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1 月 3 日
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 刊及指定网站

理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国富100A

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2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1 月 4 日
金参加农业银行开放式证券投 刊及指定网站

资基金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3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1 月 6 日
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 刊及指定网站

期份额折算结果及其他相关事

项的公告

4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1 月 6 日
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 刊及指定网站

富中证 100a 份额办理定期份

额折算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



5 关于增加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1 月 17 日
售有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 刊及指定网站

金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

通转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1 月 17 日
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 刊及指定网站




7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1 月 17 日
司旗下全部基金季度报告提示 刊及指定网站

性公告

8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2 月 3 日
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刊及指定网站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性

公告

9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2 月 13 日
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 刊及指定网站

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

转换的公告

10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2 月 27 日
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 刊及指定网站

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

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11 公司旗下基金根据《公开募集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2 月 28 日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刊及指定网站

法》修订法律文件的公告

12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2 月 28 日
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 刊及指定网站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

订旗下 32 只公募基金法律文

件的公告

13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2 月 28 日
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刊及指定网站



14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2 月 28 日
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刊及指定网站



15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2 月 28 日
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刊及指定网站

募说明书

16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2 月 28 日
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刊及指定网站

募说明书摘要

17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3 月 12 日
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 刊及指定网站

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

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18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3 月 12 日
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场 刊及指定网站

外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公告

19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3 月 19 日


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 刊及指定网站

型期间暂停申购、赎回、定期

定额投资、转托管业务并终止

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20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3 月 23 日
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 刊及指定网站

作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

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21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20 年 3 月 24 日
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刊及指定网站

A 份额与 B 份额终止上市的公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情况

投资 持有基金份

者类 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 份额占
别 序号 或者超过 份额 份额 份额 额 比
20%的时间区



2020年1月1

机构 1 日至 2020 年 28,900,770.71 629,372.17 29,530,142.88 - -
3 月 1 日

产品特有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大额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为了实现基金资产的迅速变现,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无法实现交易价格最优;亦或导致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产生流动性风险。
一旦引发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可能出现比例赎回、延期支付赎回款等情形。
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于投资者保护原则,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
2.估值风险
投资者大额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受到尾差和部分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的影响,从而导致非市场因素的净值异常波动。

注:申购份额为本基金定期折算份额。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该基金已转型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该基金已转型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该基金已转型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tsfund.com。
13.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并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tsfund.com 查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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