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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安信中短利率债(LOF)A (167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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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中短利率债(LOF)A167504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9-06-26     基金规模:1.64亿份     基金经理: 李君 黄琬舒 
基金全称: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6%
  • 近一月增长率
    0.43%
  • 近一季增长率
    1.24%
  • 近半年增长率
    2.07%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3%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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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 (试行)》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安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 )对本公司旗下17只公募基

金增加侧袋机制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自2021年5月28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相关修改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基金列表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17只公募基金,基金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基金托管人

1 750002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

2 167501 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工商银行

3 000310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

4 003395 安信尊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证券

5 003273 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

6 005479 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证券

7 005678 安信尊享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

8 005677 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

9 006040 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10 003637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11 005271 安信恒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12 006839 安信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

13 007245 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

14 167504 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杭州银行

15 008523 安信丰泽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6 009784 安信尊享添利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

17 009605 安信永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

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在基金合同的“前言” 、“释义”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

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的投资” 、“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费用与税收” 、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信息披露” 等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2、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到上述修改的内

容进行相应更新,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补充侧袋机制相关章节。

3、根据实际情况更新部分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上述对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

明书(更新)修改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1、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自2021年5月28日起正式生效。本次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的修订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修改法

律文件事宜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全文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ssencefund.com)及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3、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咨询或查询有关详情。基金

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

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

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对照表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8日

附件: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以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例

章节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 募 集 证 券 投资基

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新增如下内容:

(七)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

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可以启用侧袋机制, 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

一、前言 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

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 并不办理侧

袋账户的申购赎回。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

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新增如下内容:

63、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

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

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

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

二、释义 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4、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资产;(三) 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资产

新增如下内容: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

与赎回 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本基金的申购和

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及权利义务 … …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 … …

及权利义务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权益。 外,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除法律法规

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新增如下内容,并更新后续编号: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 则相关基金份额

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

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

合该等比例, 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 则仅指主袋

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

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

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10%以

上(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

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

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

大会 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

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 召集人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

分之一) 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

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

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含

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通过。

新增如下内容: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

回申请时, 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

十二、基金的投资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

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

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 实施程序、 运作安

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

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

值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 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人应当暂停估值;

值;

新增如下内容: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应根据本部分的

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

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新增如下内容,并更新后续编号:

(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与侧袋账户有关

税收 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 但应待侧袋账

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不得收取管理费,其他

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新增如下内容: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侧袋账户不进行

收益分配。

新增如下内容,并更新后续编号: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 12、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

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对照表,以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为例

章节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新增如下内容: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

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

启用侧袋机制, 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

重要提示 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

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 并不办理侧袋

账户的申购赎回。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

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

风险。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书” 或 “本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书” 或 “本招募说明

书”)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书”)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管理办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第一部分 绪言 称 “《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称 “ 《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及《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试行)》以及《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新增如下内容:

63、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

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

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

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

第二部分 释义 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4、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的资产

新增如下内容:

十七、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 赎回

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本基金的申购和

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侧袋机制”部分的

规定或相关公告。

新增如下内容,并更新后续编号:

十三、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

回申请时, 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无需

资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

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

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 实施程序、 运作安

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

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本招募说明

书“ 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产的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停估值;

新增如下内容: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产的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应根据本部分的

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

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新增如下内容: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收益与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侧袋账户不进行

收益分配。

新增如下内容:并改写后续编号:

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与侧袋账户有关

费用与税收 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 但应待侧袋账

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不得收取管理费,其他

费用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或相关公告。

新增如下内容,并改写后续编号:

12、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 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

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新增如下章节,并更新后续编号: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

回申请时, 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及聘请会计

师事务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二、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1、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登记机构以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原有账户份额为基础, 确认相

应侧袋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份额。

2、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理

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同时,基金

管理人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并按照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确定申购、赎回政策,具体

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3、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

值办理主袋账户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外, 本招募

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申购、

赎回规定适用于主袋账户份额。 巨额赎回按照

单个开放日内主袋账户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

一开放日主袋账户总份额的10%认定。

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投资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

资”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

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

用于主袋账户。 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

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

产。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

20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资组合的调

整, 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

形除外。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应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 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 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

制 额净值。侧袋账户的会计核算应符合《企业会计

(新增章节) 准则》的相关要求。

五、实施侧袋账户期间的基金费用

1、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基金管理费、基

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按主袋账户基金资产净

值作为基数计提。

2、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从侧袋账户中

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但

不得收取基金管理费。

六、 侧袋账户中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



特定资产以可出售、可转让、恢复交易等方

式恢复流动性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采取将特定资产予

以处置变现等方式, 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

人支付对应变现款项。

侧袋账户资产终止侧袋机制后, 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七、侧袋机制的信息披露

1、临时公告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

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

影响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布临时公

告。

2、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信

息披露” 部分规定的基金净值信息披露方式和

频率披露主袋账户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暂停

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

3、定期报告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

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侧袋账户特定资产

处置进展情况。

八、本部分关于侧袋机制的相关规定,凡是

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 如将来

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

或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可直接对本部

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

新增如下内容,并更新后续编号:

9、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

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 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

金启用侧袋机制后, 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

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

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 因此启用侧袋

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

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

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 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

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

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 特定资产的估值,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

示 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 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

账户份额的净值, 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

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

值区间的, 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

承诺, 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

现价格, 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

确定申购政策, 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

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 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

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

户资产, 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

基准, 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

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新增如下内容,并改写后续编号: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 二、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示 (四)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

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7、实施侧袋机制;

注:以上修订内容仅为示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条款
表述及修订位置存在差异,具体请以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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