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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海富通上证周期ETF (5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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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上证周期ETF510110
基金类型:指数型、ETF、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0-09-19     基金规模:0.03亿份     基金经理: 纪君凯 陈林海 
基金全称: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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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2月23日
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上证周期 ETF 基金代码 510110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09-19 上市交易所及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市日期 2010-11-15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8-07-10

江勇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4-08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06-05

纪君凯

证券从业日期 2016-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十一节、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存托凭证、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
投资范围 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跟踪标的指数为原则,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跟踪偏离度与
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帮助投资者以较低的成本获取与标的指数同步的收益,
使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和证券市场发展的成果。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
主要投资策略 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某
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
指数时,基金经理可以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以便实现对跟踪
误差的有效控制。


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周期行业50指数。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1-09-30

0.00% 其他资产

0.09% 固定收益投资

7.39%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2.52% 权益投资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0-12-31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00%

-20.00%

-40.0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净值增长率 -16.96% 17.85% -13.39% 77.82% -9.56% -7.16% 22.53% -18.88% 32.06% 7.18%

业绩基准收益率 -18.32% 16.92% -15.14% 72.95% -10.73% -8.29% 22.85% -20.05% 29.81% 2.79%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本基金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费率 0.50%

托管费 固定费率 0.10%

标 的 指 数

许 可 使 用 年费率 0.03%



主要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
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上市费及年费;基金的
其他费用 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及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本基金终止清
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注:本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000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无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
本基金费用的种类、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投资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4、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
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收益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正的跟踪偏离度。

4)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因法律法规的限制或其他限制,本基金不能投资于部分标的指数成分股。在使用替代方法,如投资同行业中相关性较高的股票以替代上述投资受限股票时,会产生一定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6)基金有投资成本、各种费用及税收,而指数编制不考虑费用和税收,这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落后于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负的跟踪偏离度。

7)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8)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5、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6、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使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1%,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7、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8、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本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9、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故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将终止的风险。

10、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
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11、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

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参考基金份额净值(IOPV),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 与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 计算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 IOPV 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需投资者自行承担。

12、退市风险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13、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可能仅允许对部分成份股使用现金替代,且设臵现金替代比例上限,因此,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可能存在因个别成份股涨停、临时停牌等原因而无法买入申购所需的足够的成份股,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

14、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

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如基金组合中不具备足额的符合条件的赎回对价,可能导致赎回失败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15、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本基金赎回对价主要为组合证券,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投资者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1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二)其他风险

1、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2、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3、技术风险;4、不可抗力。(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本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40099)。

●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 本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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