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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交银消费新驱动股票 (51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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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消费新驱动股票519714
基金类型: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2-11-07     基金规模:12.34亿份     基金经理: 韩威俊 
基金全称: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73%
  • 近一月增长率
    -2.05%
  • 近一季增长率
    2.59%
  • 近半年增长率
    -8.65%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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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号)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

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1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由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交银施罗德
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审议通过《关于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由《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
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以及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
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
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
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
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
他风险等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
基金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2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11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2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何万金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
字[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3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于亚利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交
通银行郑州分行财务会计处处长、郑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
理、总经理,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交通银行首席财务官。
雷贤达先生,副董事长,学士学位,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
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
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阮红女士,董事,总经理,博士学位,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
管理部总经理。
陶文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历任交
通银行徐州分行副行长、行长,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行
长。
孙培基先生,董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历任交
通银行财会部副处长,交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预算财务
部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审计部副总经理。
孟方德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总裁。
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投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施罗德投资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施罗德投资管理(卢
森堡)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渠道销售业务总监。




4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香
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历任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
学家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
管中心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复旦
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
长、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
授,美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
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
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历任交
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双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
经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施罗德投资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张丽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总
经理,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交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基金会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
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
渠道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阮红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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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师、经
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长、处
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
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
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
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奋先生,督察长,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市
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公司金融
部经理、信用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乔宏军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资金部副处长、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
交通银行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
中心副总裁。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盖婷婷女士,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硕士,9 年证券基金行业经验。2006
年至 2011 年在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分析师、研究总监助理。2011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分析师。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担
任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李德亮先生,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28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蔡铮先生,2012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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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屈乐伟先生,2012 年 11 月 7 日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阮红(总经理)
乔宏军(副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张鸿羽(研究部总经理)
齐皓(跨境投资总监、投资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5 年 11 月 7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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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2015 年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2,19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8.81%;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额 101,571 亿元,增长 7.20%;客户存款总额 136,970 亿元,增长
6.19%。净利润 1,322 亿元,同比增长 0.97%;营业收入 3,110 亿元,同比增长 8.34%,
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 6.3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5.76%。成本收
入比 23.23%,同比下降 0.94 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 14.70%,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
合;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 1.44 万个,综合营销
团队达到 19,934 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4%,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
“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银行的主渠道建设,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合化
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4.32%,较上年末提高 6.29 个百
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户分别增长 8.19%、
10.78%和 11.47%;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户端“建行善融
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2015 年 6 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2,374.76 亿元,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基金
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成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代理
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银联单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
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在同业中首家按照财政部要求实
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客
户数 3,076 万户,管理资金总额 7,417.41 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 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
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40 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5 年“世
界银行 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 2;在美国《福布斯》
杂志 2015 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排名中继续位列第 2;在美国《财富》杂志 2015
年世界 500 强排名第 29 位,较上年上升 9 位;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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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2015 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度最具社会责任
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
员工 21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5 年 9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37 只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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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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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
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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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
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网上直销交
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3、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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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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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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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 弄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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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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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9)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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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22)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23)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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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www.cicc.com.cn
(25)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26)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 2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7)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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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3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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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3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33)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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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www.jjm.com.cn
(34)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21)33606736
传真:(021)33606760
联系人:陈思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3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400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36)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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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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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4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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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4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4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 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46)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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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 层 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 苏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47)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20219931
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付江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4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49)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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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5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8
传真:(010)670009888-6000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52)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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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薛长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孙睿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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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与消费服务相关的优质企业,把握经济转型背景下中
国消费升级蕴含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期票据、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资于消费服
务类行业的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中期票
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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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
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经济转型大背景下,深入研究消费服务行业的发展趋势,
积极挖掘不同子行业和子行业景气度新变化下的个股投资机会,通过团队对个股
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个股,以谋求超额收益。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不同资产市
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别资产
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
围内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股票投资


(1)消费服务行业的范畴


消费服务行业指为社会大众提供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的行业。考虑到消费服
务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本基金对于消费服务行业范畴界定为大消费服务
概念,在目前的社会和经济背景下,消费服务行业可以分类为传统的消费服务行
业和新兴消费服务行业。


传统消费服务行业是指那些产品或者服务在市场上存续时间比较长的,形成
了一定的消费基础和消费习惯的行业,主要包括食品饮料、医药生物、纺织服装、
商业零售、家电、轻工、餐饮旅游、农林牧渔、汽车、电子、传媒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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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随着人口结构、居民生活方式的变化,在经济转型、技术创新、移动互联网
兴起、消费人群结构变化的大环境下,不断涌现出新的消费产品或者服务模式,
比如可穿戴设备、消费电子、电商、体育教育产业等,这些新兴消费领域未来仍
然会不断涌现,与此相关的新兴消费行业也在本基金定义的消费服务行业范畴内。


未来,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整体经济、行业
的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对于消费服务行业范畴的定义。


(2)行业配置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消费服务各子行业的基本面、国家政策、行业整合机会、
行业市场表现、主题投资机会以及行业的估值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基于对各子行
业的发展前景和整体投资机会的分析进行子行业之间的合理配置和灵活调整。


(3)股票选择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研究团队自下而上的选股能力,基于对个股深入的基本面
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具体分以下几个层次:


1)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公司,构建备选
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


盈利能力指标(如 P/E、P/Cash Flow、P/FCF、P/S、P/EBIT 等)


经营效率指标(如 ROE、ROA、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 等)


财务状况指标(如 D/A、流动比率等)


2)价值评估


股票估值水平的高低将最终决定投资回报率的高低。由于驱动公司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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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因素不同,本基金将借鉴市场通用估值理念,针对不同类型公司以及公司发展
中所处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指标(如 PE、PB、EV/EBITDA、DCF
模型等)对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筛选出估值具有吸引力的公司作为投资目
标。


最后,本基金根据对个股价值的评估和市场机会的判断构建股票组合,其中
投资于消费服务类行业的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3、债券投资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
换债券等债券品种。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主动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
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
产的流动性。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
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
化作出预测,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
险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在具体操作中,本基金运用久
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略和换
券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4、权证投资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
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
期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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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
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
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
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基金管理人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
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
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
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其中股票投资比较基准为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债券投资比较基准为中证
综合债券指数。
本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消费服务行业股票。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从中
证 800 成份股中,选取可选消费、主要消费板块中市值最大的 50 只消费类股票
组成,主要覆盖食品饮料、交运设备、商业贸易、农林牧渔、纺织服装、医药生
物等行业,反映沪深 A 股市场中消费主题类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较为适合作为
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
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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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
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
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9,294,431.30 30.47
其中:股票 9,294,431.30 30.4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141,300.70 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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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资产 67,871.58 0.22
8 合计 30,503,603.58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1,110,634.00 4.50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041,140.30 24.5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D 44,400.33 0.18
应业
E 建筑业 20,695.50 0.08
F 批发和零售业 1,552,123.25 6.3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I 42,043.92 0.17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83,394.00 1.96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294,431.30 37.70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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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00108 亚盛集团 102,600 739,746.00 3.00
2 600276 恒瑞医药 15,800 729,802.00 2.96
3 603001 奥康国际 28,500 723,900.00 2.94
4 600694 大商股份 17,087 574,635.81 2.33
5 000596 古井贡酒 20,248 553,377.84 2.24
6 002311 海大集团 44,015 520,697.45 2.11
7 000333 美的集团 19,600 494,508.00 2.01
8 002701 奥瑞金 23,100 490,875.00 1.99
9 300190 维尔利 26,300 483,394.00 1.96
10 600697 欧亚集团 20,500 474,575.00 1.92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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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
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0,072.8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985.36
5 应收申购款 43,813.3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7,871.58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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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 较基准
净值增 较基准
阶段 长率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准差② 标准差


过去三个 -14.00% 1.66% -21.34% 2.85% 7.34% -1.19%

自基金转 -14.00% 1.66% -21.34% 2.85% 7.34% -1.19%
型日至今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注: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表列示的是基金
转型后的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85%×中证内地
消费主题指数+1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2) 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 较基准
净值增 较基准
阶段 长率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准差② 标准差


2015年1月1日
34.70% 2.16% 42.28% 2.16% -7.58% 0.00%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度 35.56% 1.07% 37.19% 1.09% -1.63% -0.02%
2013年度 1.52% 1.25% 1.33% 1.26% 0.19% -0.01%
2012年度(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至 9.60% 1.21% 4.67% 1.33% 4.93% -0.12%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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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注: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表列示的是基金
转型前的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2、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注: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基金转型日为 2015 年 7 月 1 日,基金转型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转型时间
未满一年。本基金的投资转型期为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实施日(即 2015 年 7 月 1 日)起的 6 个月。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基金尚处于投资转型期。(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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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 年 11 月 7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注: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
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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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
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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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人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
购时支付申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
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
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5%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1.2%
申购费率(前端)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8%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5%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持有期限 后端申购费率
1 年以内(含) 1.8%

申购费率(后端) 1 年—3 年(含) 1.2%

3 年—5 年(含) 0.6%

5 年以上 0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 365 个自然日。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
施特定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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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
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
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
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
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特定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6%

特定申购费率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36%
(前端)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16%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12%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
投资人留意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
费模式。
1)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
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金额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对应申购资金返还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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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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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40,000 元申购本基金(非网上交易),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申购费率为
1.5%,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 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 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 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37,893.14 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外申购,申购份额为 37,893.14 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则申购份额为 37,893 份,其余 0.14 份对应金额返回
给投资人。
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 4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 = 38,461.54 份
即:投资人投资 4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则可得到 38,461.54 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
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3)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对持
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但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
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
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
持有期大于等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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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含)—30 日 0.75%
赎回费率
30 日(含)—1 年 0.5%

1 年(含)—2 年 0.25%

2 年以上(含) 0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 365 个自然日。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
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一:某投资人赎回通过前端申购持有的 10,000 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 30
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则其可得
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5% = 50.80 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50.80 = 10,109.20 元
即:投资人赎回通过前端申购持有的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109.20 元。
2)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
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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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二:某投资人赎回通过后端申购持有的 10,000 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 30
日,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 1.8%,赎回费率为 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是 1.016 元,申购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10,160 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1.8%=181.80 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 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假设赎
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 1.8%,申购时的
基金净值为 1.0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9,927.40 元。

(5)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
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
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
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
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
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
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
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
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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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
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
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
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
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
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
以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
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
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 体 转 换 费 率 水 平 请 参 见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
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
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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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A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
(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 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持有期半
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 2.27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
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 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0 份,持有期一年半,转
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0 元,交银趋势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1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0 份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
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 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 100,000 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
增利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2.2700 元。若该
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非网
上交易),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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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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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 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该 100,000 份基金份
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
货币 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确认的
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 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
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
(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 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持有期一
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 2.27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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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 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持有期一
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
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 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持有期三
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8500 元,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
为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 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 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该 100,000 份基金份
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货
币 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 B 类基金
份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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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 份
(7)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
站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直销
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
换等业务。本公司暂不开展网上直销后端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通过转托管转入
网上直销账户的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只能办理赎回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
平台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前端
申购费率优惠,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进行基金转换,从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
的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入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出与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补
差费率将享受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网
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
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
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单笔转
换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
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
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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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
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本
基金由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
型实施日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按照《交银施
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
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九、基金的转换”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
截止到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八)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 2015 年 9 月 30
日。
(九)更新了“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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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改为主要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十)更新了“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相关内容。
(十二)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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