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同仁转债发行对象:(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公告布的权登记日 ,即2012年12月3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下发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3)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