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14青州债发行对象:(1)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 (2)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境 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