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创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指定期间相关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发布《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创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B 类基
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自 2020 年 11 月 23 日起为华夏创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 B 类基金份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在 2020 年 11 月 23 日 0 时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 15 时提出将原 C 类基金份额
转为 B 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业务申请。为使投资者充分知悉本基金在上述指定期间的相关安排并及时办理业务,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在指定期间内新增 B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并持有的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为 C 类基金份额。在基金管理人指定期间内,允许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自 C 类基金份额转入并自动赎回的基金份额为 B 类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10315,B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10675,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相同、登记机构相同,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指定期间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 0 时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 15 时,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在指定期间提出相关申请。指定期间届满后,本基金不再接受转为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请,B 类基金份额注销,未选择退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继续持有原份额,并遵循原份额的相关业务规定。B 类基金份额的存续时间与指定期间相同。
四、在指定期间内,B 类基金份额不开放申购,仅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转为 B 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指定期间工
作日(T 日)提出的将 C 类基金份额转为 B 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申请,以 T 日收市后
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指定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指定期间工作日(T 日)申请以将其持有的 C 类基金份额转为 B 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方式退出,所得的退出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C 类基金份额转出金额=C 类基金份额转出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B 类基金份额转入份额=C 类基金份额转出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退出金额=B 类基金份额转入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以上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自本基金成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期间内,本基金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指定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无需支付将 C 类基金份额转为 B 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费用,基金管理人及相关机构将保障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赎回费不会受到影响。
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指定期间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指定期间届满后,B 类基金份额注销。
八、请投资者关注指定期间相关安排并根据需要及时办理业务。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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