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慧享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慧享成长混
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28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摩根慧享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 015357
下属基金简称 摩根慧享成长混合 C 下属基金代码 015358
基金管理人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08-2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8-23
基金经理 李德辉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15
注:本基金类型:混合型(偏股混合型)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八章“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及定性研究方法,通过自上而下行业配置与自下而
投资目标 上精选个股相结合,基于严格的风险控制,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或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
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
转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
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
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坚持“成长与价值并重”的选股理念,依托基金管理人的研究
平台,自上而下形成行业配置观点,选择中长期有较大发展空间的优
势行业进行重点配置;同时自下而上形成个股配置观点,挖掘并灵活
投资于各行业中最具有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通过行业配置与个股选
择,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行业配置上,基金管理人结合投研团队的宏观策略与行业观点,自上
而下地确定本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并定期进行调整。在宏观策略方
主要投资策略 面,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的研究与分析;在行
业观点方面,基金管理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增速、估值、主题、
政策等维度对不同行业进行评估,同时从行业生命周期、行业景气度、
行业竞争格局等多角度,综合评估各个行业的投资价值,并相应确定
不同行业的配置权重。
个股选择上,基金管理人依托本公司研究平台,基于对上市公司系统、
全面、细致的基本面研究,重点投资于盈利质量较高、公司治理良好
且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公司。在具体操作上,综合运用定量分析与定
性分析的手段,获取个股的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
指数收益率*15%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本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0 天 ≤ N < 7 天 1.50%
赎回费 7 天 ≤ N < 30 天 0.50%
N ≥ 30 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60%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欲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投资本基金的风险:
(1)市场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特定风险
4.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具有对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4.2)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纪商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纪商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增加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的信息系统风险、操作风险、交易指令传输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放风险等风险。
(5)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6)股票期权的投资风险
(7)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8)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9)港股通的投资风险
(10)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11)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12)操作或技术风险
(13)合规性风险
(14)其他风险
2、声明
(1)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基金投资者自愿投资于本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基金代销机构代理销售,但是,基金资产并不是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基金代销机构担保收益,代销机构并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am.jpmorgan.com/cn 客服电话:400-889-4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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