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2023 年度第 1 次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6 月 16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601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博远利兴纯债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6 月 12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0169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收益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59,475,928.32
分配基准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日的相关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
指标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 0.154
/10 份基金份额)
注:根据《 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 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19 日
除息日 2023 年 6 月 1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6 月 2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将按 2023 年 6 月 19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
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
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23 年 6 月 21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所
在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 红,投资者可通过所在销售机构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 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 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2)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可致电基金登记机 构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 0755-29395858 人工坐席或登录公司网站 http://www.boyuanfunds.com 核对自己的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 基金登记机构记录为准。若经核对,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 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所在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 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红利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 2 元时,本基金登记机构 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4)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0755-29395858,或登
录公司网站 http://www.boyuanfunds.com 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 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基金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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