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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ETF (51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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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ETF513560
基金类型:指数型、ETF、股票型     成立日期:2023-01-31     基金规模:1.58亿份     基金经理: 刘帆 林学晨 
基金全称: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28%
  • 近一月增长率
    -6.10%
  • 近一季增长率
    2.90%
  • 近半年增长率
    -4.36%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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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03 月 28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5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
3.2 基金净值表现......7
3.3 其他指标......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9
§4 管理人报告......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2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12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3
§5 托管人报告......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审计报告...... 13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3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3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15
7.2 利润表...... 17
7.3 净资产变动表...... 18
7.4 报表附注...... 18
§8 投资组合报告 ...... 4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2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7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4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8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9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4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5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5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5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6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6
13.1 备查文件目录...... 56
13.2 存放地点...... 56
13.3 查阅方式...... 5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 ETF

场内简称 香港科技

基金主代码 51356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01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9,386,000.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3 年 02 月 13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

化。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
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
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

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
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
投资策略 (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
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
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
误差不超过 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
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
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
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收益率*100%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
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
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郑瑞健 龚小武

人 联系电话 86-21-20296277 021-52629999-212056

电子邮箱 zhengrj@hffunds.cn gongxiaowu@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6326 95561

传真 86-21-68630069 021-62159217

注册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
运中心 6 号楼 11 层 03-3 房 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5129 号陆家嘴滨江中心 N1 幢 4 楼

三层、五层

邮政编码 200120 200120

法定代表人 吴若曼 吕家进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 www.hffunds.cn
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上海市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2
通合伙) 期 26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683,368.15

本期利润 -37,182,785.0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50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6.2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6.4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6,248,727.9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64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3,137,272.0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35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3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6.4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即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报表数,下同)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②-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④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6.65% 1.81% -5.57% 1.88% -1.08% -
0.07%

过去六个月 -7.86% 1.77% -6.21% 1.86% -1.65% -
0.09%

自基金合同 -16.47% 1.73% -22.53% 1.88% 6.06% -
生效起至今 0.15%

注:1、本基金成立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2、比较基准: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
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司股东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经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289 号文批准,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成立。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东同比例增资,公
司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变更为 14,300 万元。增资后股东出资比例维持不变,华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比例为 76%,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4%。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法定名称
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共管理基金 50 只。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 证券

姓名 职务 理)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 离任日 年限

日期 期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曾任巴克莱资本利率衍生
品分析师,深圳大岩资本量化
李哲通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 - 12 投资副总裁,上海迈维资产执
01-31 年 行总经理。2020 年 10 月加入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基金经
理。

硕士研究生,金融风险管理师
(FRM),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
刘帆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 - 7 年 央交易室交易员、ETF 指数投
01-31 资中心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

理。2020 年 11 月加入兴银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指
数与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

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形,无须披露该项。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的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结合实践予以修订完
善。本基金管理人主要从研究的公平、决策的公平、交易的公平、公平交易的监控评估、公平交易的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公平交易行为进行规范,从而达到保证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经历了连续两年的大幅调整之后,2023 年港股科技板块的表现依然乏善可陈,这有分母端美债利率的影响,也有分子端国内经济基本面的影响。对港股而言,美债利率与港股走势呈强负相关关系,特别是外资占比高且成长性强的港股科技板块受美债收益率的影响更大。长期而言,美债收益率下行的趋势是确定的,虽过程具备不确定性。若美债利率继续下行,港股流动性有望改善,港股科技板块估值将逐步修复。目前港股通科技整体盈利或已进入稳定恢复趋势。美债利率下行+估值低位+盈利改善,香港科技的中长线行情依然可期。

对于产品的投资管理,我们一直恪守合同约束,牢记受托责任,未曾懈怠。我们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在此基础上,我们尽可能地为投资者获取一些确定性强的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香港科技基金份额净值为 0.8353 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6.4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5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当下的市场已进入无序、非理性下杀阶段,资金踩踏效应明显。我们从基本面、估值等角度来分析已显得苍白无力。当下的市场并不是缺钱,我们看到投资海外股票市场的 ETF 即便大幅溢价也阻挡不了投资者申购的热情,即便长端利率下行到历史低位也阻挡不了投资者继续炒作长久期国债,即便 A 股主流指数已跌至历史低位,也阻挡不了投资者因恐慌而相互踩踏。而在市场不断下跌过程中,挂钩中证 500、中证 1000 雪球产品的敲入,DMA、私募产品触及止损线、质押爆仓等进一步加剧了流动性风险,特别是小微盘股。市场正在以非常残酷的方式加速寻底,“出清”杠杆。对于闲钱投资、不加杠杆的投资者,当下比历史上大部分时候都更值得投资入局,我们难以精准踩中市场的底部,若能做到比绝大部分投资者买入的成本更低已很了不起,毕竟一个市场能存续就不会让绝大部分投资者永久性亏钱。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推动公司的合规文化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本基金管理人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如下:

(1)加强公司和基金日常运作的合规审核。做好在新基金产品开发、新投资品种、及其他创新业务中法律、合规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支持,坚持定期对投资、研究、交易、核算、销售等各项业务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合规性审核,确保基金运作的诚信和合法合规性符合监管要求。

(2)深入重点专项稽核工作。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梳理业务模式、主要监管规则、潜在风险点等,全面、深入地对关键业务领域进行专项稽核,内容涵盖相关业务领域的各个重要环节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促进制度规章及时更新,优化操作流程,提升业务线合规管理及风控意识。

(3)持续规范对投资研究交易特定岗位的通讯管理。对投资研究交易特定岗位通讯工具在交

易时间集中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其网络即时通讯记录、电话录音等进行抽查,有效地防范了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4)强化法规学习,开展内控培训,促进合规文化建设。本基金管理人及时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开展合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专题培训、律师讲座、合规期刊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内部合规培训力度,深化基金从业人员合规风险意识,提升职业道德素养,营造良好合规氛围,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地发展。

(5)完成各种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法规要求,做好旗下各支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工作水平,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为建立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成立估值小组,明确参与估值流程各方的人员分工和职责。估值小组组长由分管基金事务部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基金事务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研究发展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视会议议题内容选择相关投资方向部门)部门负责人组成。估值小组成员具备应有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分工明确,在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会计政策与基金核算以及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监督等各个方面具备专业能力。估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讨论和决策估值事项。日常估值项目由基金事务部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执行。当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针对特殊估值工作,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由公司估值小组依据行业协会提供的估值模型和行业做法选定与当时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估值方法并征求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由基金事务部做出提示,对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是否在 0.25%以上进行测算,并对确认产生影响的品种根据前述估值模型、估值流程计算,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以进行估值处理,待清算人员复核后,将估值结果反馈基金经理,并提交公司估值小组。其他特殊情形,可由基金经理主动做出提示,并由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交估值小组审议,同时按流程对外公布。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参与对估值问题的讨论,对估值结果提出反馈意见,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无。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1583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该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
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

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该
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
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该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基
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该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
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任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该基金的
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该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按照公
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任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该基金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
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
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
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黄小熠 欧梦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2 期 26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03-27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6,506,606.15

结算备付金 7,534,183.84

存出保证金 728,832.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25,306,370.68

其中:股票投资 125,306,370.6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16,085.54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5 -

资产总计 140,092,078.43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5,791,323.92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982.69

应付托管费 10,596.5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6 1,099,903.21

负债合计 6,954,806.37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159,386,000.00

未分配利润 7.4.7.8 -26,248,727.94

净资产合计 133,137,272.0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40,092,078.43


注:1、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8353 元,基金份额总额 159,386,000.00
份。

2、本基金成立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
项 目 附注号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35,685,085.36

1.利息收入 444,459.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373,348.38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1,111.4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914,276.1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18,349,477.21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405,553.94

股利收益 7.4.7.16 840,755.03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8,499,416.9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284,147.83

减:二、营业总支出 1,497,699.70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036,141.66

2.托管费 7.4.10.2.2 207,228.34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 -

7.税金及附加 133.92

8.其他费用 7.4.7.19 254,195.7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182,785.0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182,785.0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7,182,785.06

注:本基金成立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项 目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449,386,000.00 - 449,386,00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290,000,000.00 -26,248,727.94 -316,248,727.94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182,785.06 -37,182,785.06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290,000,000.00 10,934,057.12 -279,065,942.88
的净资产变动数(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0,000,000.00 -5,427,301.19 34,572,698.81

2.基金赎回款 -330,000,000.00 16,361,358.31 -313,638,641.69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 - -
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动(净
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159,386,000.00 -26,248,727.94 133,137,272.06

注:本基金成立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赵建兴 刘钊 崔可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证监许可〔2021〕1766 号注册。《兴
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生效。本基金为
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449,386,000.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的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以及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等相关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
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
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a)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投资等。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基金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基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基金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d)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
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

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初始计量金额的差额确认,处置时产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其持有期间,按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

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不包括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1、《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定期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一次评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 1%以上,方可对超额收益进行分配;5、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基金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基金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78 号
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 [2014] 81 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127 号文《关于
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投信
〔2021〕20 号《关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率有关提示的通知》、财政部公

告 2019 年第 93 号《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2 号《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告 2023 年第 23 号《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4〕81 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b)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中国内地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31 日。

d)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对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
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e) 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6,506,606.15

等于:本金 6,505,811.93

加:应计利息 794.22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6,506,606.1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43,533,131.59 - 125,306,370.68 -
18,226,760.91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 - - - -
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43,533,131.59 - 125,306,370.68 -
18,226,760.91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合同/名义金 公允价值 备注

额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 - -

货币衍生工具 - - - -

权益衍生工具 6,346,256.00 0.00 - -

--股指期货 6,346,256.00 0.00 - -

其他衍生工具 - - - -

合计 6,346,256.00 - - -

注:按照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的结算规则、《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及《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权益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与“证券清算款——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暂收暂付款”,符合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相抵销的条件,故将“权益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的期末公允价值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净额为零。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动

卖)

IH2401 IH2401 2 1,396,320.00 32,880.00

IM2403 IM2403 4 4,677,280.00 -305,536.00

合计 -272,656.00

减:可抵销期货暂 -272,656.00
收款

净额 0.00

注: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任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任何其他资产。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40,135.60

其中:交易所市场 40,135.60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224,110.78

应付替代款 835,646.83

银行汇划费 10.00

合计 1,099,903.21

7.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449,386,000.00 449,386,000.00

本期申购 40,000,000.00 40,0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30,000,000.00 -330,000,000.00

本期末 159,386,000.00 159,386,000.00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基金合同 - - -
生效日

本期利润 -18,683,368.15 -18,499,416.91 -37,182,785.06

本期基金 7,984,837.45 2,949,219.67 10,934,057.12
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
动数

其中:基 -2,110,419.33 -3,316,881.86 -5,427,301.19
金申购款

基 10,095,256.78 6,266,101.53 16,361,358.31
金赎回款

本期已分 - - -
配利润

本期末 -10,698,530.70 -15,550,197.24 -26,248,727.94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1,250.9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80,759.63

其他 241,337.77

合计 373,348.38

注:其他为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和认购款利息收入。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7.4.7.10.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8,349,477.21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合计 -18,349,477.21

7.4.7.10.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314,383,760.08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330,890,989.60

减:交易费用 1,842,247.69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8,349,477.21

7.4.7.10.3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0.4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0.5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7.4.7.11 基金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收益。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股指期货投资收益 -400,384.00

减:其他衍生工具收益应缴纳 1,339.22
增值税

减:交易费用 3,830.72

合计 -405,553.94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840,755.03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840,755.03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8,226,760.91

——股票投资 -18,226,760.91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272,656.00

——权证投资 -

——期货投资 -272,656.00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18,499,416.91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ETF 基金替代损益 284,147.83

合计 284,147.83

注:替代损益收入是指投资者采用可以现金替代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时,补入(卖出)被替代股票的实际买入成本(实际卖出成本)与申购(赎回)确认日估值的差额,或强制退款的被替代股票在强制退款计算日与申购(赎回)确认日估值的差额。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15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汇划费 85.00

IOPV 计算服务费 44,110.78

合计 254,195.78

7.4.7.20 分部报告

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与计量基础一致。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7.4.9 关联方关系
7.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未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7.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本基金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1 月 31 日,以下仅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数据,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
据。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福证券 553,863,837.53 70.22%

7.4.10.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


华福证券 878,000,000.00 96.80%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 期末应付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
比例 佣金余额 的比例

华福证券 443,091.14 69.85% 36,275.38 90.38%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根据《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华福证券证券交易专用交易单元进行股票、债券、权证及回购交易的同时,还从华福证券获得证券研究综合服务。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36,141.66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036,141.66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07,228.34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3 销售服务费
注:本基金无销售服务费。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与关联方未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注: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注: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01 月 31 日)持有的 0
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2,867,300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867,3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80%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06,606.15 51,250.9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固定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之外的基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可与发行人、承销商自主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并公开披露。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持有期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获配的科创板股票及创业板股票需要锁定的,锁定期根据相关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证券投资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在法规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得转让。证券投资基金对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减持还需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受上述规定约束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临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证券。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 0,无抵押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证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下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四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
能。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均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银行,申购交易均通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另外,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需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需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需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需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所持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
7.4.13.3.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
注:无。
7.4.13.3.2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基金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本基金赎回基金份额采用一篮子股票形式,流动性风险相对较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市场利率变化有一定的相关性,因此利率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5

2023 年 1 个月 1-3 3 个月 1-5 年 年 不计息 合计

12 月 31 以内 个月 -1 年 以

日 上

资产

货币资金 6,506,606.15 - - - - - 6,506,606.15

结算备付 7,534,183.84 - - - - - 7,534,183.84


存出保证 728,832.22 - - - - - 728,832.22


交易性金 - - - - - 125,306,370.68 125,306,370.68
融资产

应收股利 - - - - - 16,085.54 16,085.54

资产总计 14,769,622.21 - - - - 125,322,456.22 140,092,078.43

负债

应付清算 - - - - - 6,626,970.75 6,626,970.75


应付管理 - - - - - 52,982.69 52,982.69
人报酬

应付托管 - - - - - 10,596.55 10,596.55


其他负债 - - - - - 264,256.38 264,256.38

负债总计 - - - - - 6,954,806.37 6,954,806.37

利率敏感 14,769,622.21 - - - - 118,367,649.85 133,137,272.06
度缺口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除利率之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假设 该利率敏感性分析不包括在交易所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
债券。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分析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 -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 -


注:于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对利率敏感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本基金资产的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不以记账本位币人民币计价的资产,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汇头寸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末基金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本报告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7.4.13.4.2.1 外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美元折合人 港币折合人民币 其他币种折 合计

民币 合人民币

以外币计价的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5,306,370.68 - 125,306,370.68

资产合计 - 125,306,370.68 - 125,306,370.68

以外币计价的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汇风险敞口净 - 125,306,370.68 - 125,306,370.68

7.4.13.4.2.2 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汇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分析 所有外币对人民币升值 6,265,318.53
5%

所有外币对人民币贬值 -6,265,318.53
5%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系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所面临的最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分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125,306,370.68 94.12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125,306,370.68 94.12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下述市场基准发生变动,其他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风险变量

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分析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沪深 300 指数上涨 5% 9,323,580.05

沪深 300 指数下跌 5% -9,323,580.05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125,306,370.68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125,306,370.68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于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无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25,306,370.68 89.45

其中:股票 125,306,370.68 89.4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040,789.99 10.02

8 其他各项资产 744,917.76 0.53

9 合计 140,092,078.43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市值为 125,306,370.68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 94.12%。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8.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8.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41,593,187.13 31.24

日常消费品 2,366,937.89 1.78

医疗保健 26,080,578.45 19.59

工业 397,694.65 0.30

信息技术 33,743,916.39 25.35

通讯业务 21,124,056.17 15.87

合计 125,306,370.68 94.12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股) (元) 例(%)

1 01810 小米集团-W 918,400 12,983,450.19 9.75

2 03690 美团-W 161,700 12,001,279.89 9.01

3 00700 腾讯控股 44,100 11,733,519.07 8.81

4 01211 比亚迪股份 57,500 11,171,880.16 8.39

5 02015 理想汽车-W 66,500 8,864,779.97 6.66

6 01024 快手-W 159,700 7,663,100.54 5.76

7 06160 百济神州 64,900 6,475,385.95 4.86

8 02269 药明生物 223,000 5,981,776.98 4.49

9 00981 中芯国际 250,500 4,508,381.06 3.39

10 09868 小鹏汽车-W 69,100 3,550,542.77 2.67

11 01801 信达生物 84,500 3,273,606.47 2.46

12 00992 联想集团 318,000 3,146,903.32 2.36

13 02382 舜宇光学科技 40,200 2,581,068.62 1.94

14 00175 吉利汽车 317,000 2,467,664.25 1.85

15 06618 京东健康 66,800 2,366,937.89 1.78

16 00285 比亚迪电子 47,500 1,575,463.47 1.18

17 02359 药明康德 21,100 1,519,182.68 1.14

18 09863 零跑汽车 46,800 1,514,076.13 1.14

19 00268 金蝶国际 146,000 1,505,666.41 1.13

20 09926 康方生物 35,000 1,471,701.28 1.11

21 09626 哔哩哔哩-W 15,000 1,272,332.88 0.96

22 03888 金山软件 57,200 1,249,242.39 0.94


23 01548 金斯瑞生物科 66,000 1,187,836.93 0.89


24 00522 ASMPT 17,300 1,167,981.65 0.88

25 00968 信义光能 280,000 1,157,061.70 0.87

26 02333 长城汽车 121,500 1,116,472.10 0.84

27 00020 商汤-W 1,053,000 1,106,929.61 0.83

28 00241 阿里健康 284,000 1,091,233.88 0.82

29 09688 再鼎医药 51,800 1,009,257.21 0.76

30 01066 威高股份 142,000 979,279.46 0.74

31 01347 华虹半导体 41,000 701,486.78 0.53

32 01530 三生制药 102,500 698,514.38 0.52

33 01797 东方甄选 26,500 667,612.27 0.50

34 00763 中兴通讯 39,600 625,857.28 0.47

35 01302 先健科技 244,000 519,626.55 0.39

36 01357 美图公司 139,500 455,103.68 0.34

37 00853 微创医疗 57,600 439,509.45 0.33

38 06606 诺辉健康 19,000 398,600.87 0.30

39 02357 中航科工 131,000 397,694.65 0.30

40 00303 VTECH 9,300 397,372.94 0.30
HOLDINGS

41 02252 微创机器人- 20,000 377,893.74 0.28


42 09969 诺诚健华 55,000 343,412.07 0.26

43 01675 亚信科技 38,400 299,618.08 0.23

44 01415 高伟电子 13,000 271,548.82 0.20

45 00819 天能动力 40,000 238,879.59 0.18

46 03896 金山云 120,000 218,580.26 0.16

47 09966 康宁杰瑞制药 30,000 180,519.02 0.14
-B

48 06699 时代天使 2,600 133,241.53 0.10

49 02121 创新奇智 14,800 124,329.76 0.09

50 06088 FIT HON TENG 115,000 122,974.05 0.09

注:所用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700 腾讯控股 50,329,499.74 37.80

2 03690 美团-W 43,397,192.21 32.60

3 02269 药明生物 41,124,610.85 30.89

4 01810 小米集团-W 35,965,877.38 27.01

5 01211 比亚迪股份 33,705,595.75 25.32

6 06160 百济神州 29,014,054.04 21.79

7 01024 快手-W 26,187,785.58 19.67

8 02015 理想汽车-W 20,226,860.26 15.19

9 00981 中芯国际 16,562,264.52 12.44

10 02382 舜宇光学科技 12,449,940.75 9.35

11 06618 京东健康 11,982,126.85 9.00

12 01801 信达生物 10,004,494.90 7.51

13 09868 小鹏汽车-W 8,139,167.91 6.11

14 00968 信义光能 7,821,209.74 5.87

15 00268 金蝶国际 7,663,206.83 5.76

16 00992 联想集团 7,609,700.07 5.72

17 00020 商汤-W 7,493,893.12 5.63

18 02359 药明康德 5,985,923.53 4.50

19 01066 威高股份 5,521,516.78 4.15

20 03888 金山软件 5,415,129.15 4.07

21 00241 阿里健康 5,183,269.13 3.89

22 01548 金斯瑞生物科 4,810,802.89 3.61


23 00175 吉利汽车 4,704,397.29 3.53

24 09688 再鼎医药 4,698,113.23 3.53

25 09926 康方生物 4,603,038.83 3.46

26 02333 长城汽车 4,343,689.26 3.26

27 00285 比亚迪电子 3,791,775.43 2.85

28 00522 ASMPT 3,616,801.26 2.72

29 01347 华虹半导体 3,533,248.52 2.65

30 00853 微创医疗 3,512,440.28 2.64

31 00772 阅文集团 2,979,787.23 2.24

32 09863 零跑汽车 2,869,444.61 2.16

33 09626 哔哩哔哩-W 2,823,515.31 2.12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700 腾讯控股 35,491,427.46 26.66

2 01810 小米集团-W 24,574,810.58 18.46

3 03690 美团-W 23,177,011.65 17.41


4 02269 药明生物 22,920,903.13 17.22

5 01211 比亚迪股份 22,334,033.87 16.78

6 06160 百济神州 18,758,374.86 14.09

7 02015 理想汽车-W 18,083,862.84 13.58

8 01024 快手-W 16,952,340.60 12.73

9 00981 中芯国际 14,905,551.03 11.20

10 06618 京东健康 8,095,641.74 6.08

11 00992 联想集团 7,545,956.05 5.67

12 02382 舜宇光学科技 7,527,222.55 5.65

13 09868 小鹏汽车-W 7,403,610.90 5.56

14 01801 信达生物 6,141,475.59 4.61

15 00968 信义光能 5,161,648.60 3.88

16 03888 金山软件 4,310,993.93 3.24

17 00020 商汤-W 4,133,796.86 3.10

18 00268 金蝶国际 4,026,225.00 3.02

19 02359 药明康德 3,612,663.23 2.71

20 01066 威高股份 3,508,888.05 2.64

21 00241 阿里健康 3,362,989.97 2.53

22 02333 长城汽车 2,979,805.48 2.24

23 00522 ASMPT 2,912,163.56 2.19

24 09926 康方生物 2,866,254.49 2.15

25 09688 再鼎医药 2,855,504.69 2.14

26 00772 阅文集团 2,739,170.95 2.06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74,424,121.1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14,383,760.08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说明

腾讯控股(0700.HK)旗下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其决定对财付通在中国内地提供支付服务方面的过往监管不合规行为处以约 29.9 亿元的罚款(编号:银罚决字【2023】34 号)。财付通已完成自查和相应整改工作,其支付业务的合规经营能力已得到提升,该决定对集团整体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没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上述股票系标的指数成份股,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上述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无。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28,832.22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16,085.54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44,917.76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持有人结构

(户) 基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9,311 17,118.03 8,521,598.00 5.35% 150,864,402.00 94.65%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翁史鑫 5,000,000.00 3.14%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45,698.00 2.91%


3 马毓彬 3,100,000.00 1.95%

4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2,867,300.00 1.80%
公司

5 林艳华 2,000,000.00 1.25%

6 周畅 2,000,000.00 1.25%

7 苏武 1,694,800.00 1.06%

8 潘佳吟 1,598,000.00 1.00%

9 黄娟如 1,500,000.00 0.94%

10 张筱娴 1,442,200.00 0.9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注: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01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449,386,00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40,000,000.00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330,000,00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
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9,386,000.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公告,郑瑞健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总经理赵建兴先生不
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2)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公告,吴若曼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贵
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3)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告,文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自 2023 年 4 月 11
日起,陈启女士担任基金托管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全面主持资产托管部相关工作,叶文煌先生不再担任基金托管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无。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23 年 1 月 31 日)起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付审计费 6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称 元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佣金 总量的比例

比例

华福证 3 553,863,837.53 70.22% 443,091.14 69.85% -



中信建 1 218,280,301.33 27.67% 174,626.07 27.53% -



广发证 2 16,663,742.41 2.11% 16,663.67 2.63% -



中投证 2 - - - - -




海通证 2 - - - - -



中泰证 2 - - - - -



方正证 2 - - - - -



国泰君 2 - - - - -

安证券

长江证 1 - - - - -



东方财 2 - - - - -

富证券

华安证 2 - - - - -



东北证 2 - - - - -



天风证 2 - - - - -



兴业证 2 - - - - -



东方证 2 - - - - -



中金公 2 - - - - -



东吴证 2 - - - - -



粤开证 1 - - - - -



平安证 2 - - - - -



东兴证 2 - - - - -



国盛证 2 - - - - -



华宝证 2 - - - - -



招商证 1 - - - - -


注: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是: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资源,协助基金投资;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选择程序: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证券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






券商名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 成 金
称 成交金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 权证成 交 成
额 比例 额的比例 额 交总额 金 交
的比例 额 总





华福证 - - 878,000,000.00 96.80% - - - -


中信建 - - - - - - - -


广发证 - - 29,000,000.00 3.20% - - - -


中投证 - - - - - - - -


海通证 - - - - - - - -


中泰证 - - - - - - - -


方正证 - - - - - - - -


国泰君 - - - - - - - -
安证券

长江证 - - - - - - - -


东方财 - - - - - - - -
富证券

华安证 - - - - - - - -


东北证 - - - - - - - -



天风证 - - - - - - - -


兴业证 - - - - - - - -


东方证 - - - - - - - -


中金公 - - - - - - - -


东吴证 - - - - - - - -


粤开证 - - - - - - - -


平安证 - - - - - - - -


东兴证 - - - - - - - -


国盛证 - - - - - - - -


华宝证 - - - - - - - -


招商证 - -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1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网发 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 2023-01-16

售的提示性公告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2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 2023-02-01

同生效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

3 于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 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 2023-02-08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

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4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 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 2023-02-08

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5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上 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 2023-02-08

市交易公告书

6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2023-03-01


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时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

7 于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 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 2023-03-02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

8 于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 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 2023-03-18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9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 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 2023-04-06

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10 下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时报、中国证券报 2023-04-22

提示性公告

兴银基金公募兴银中证港股通

11 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指定网站 2023-04-22

资基金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

12 年香港佛诞日及后续非港股通 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 2023-05-26

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

公告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13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 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 2023-05-26

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

14 于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 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 2023-06-17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15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 指定网站 2023-07-17

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16 下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时报、中国证券报 2023-07-20

提示性公告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17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 指定网站 2023-07-20

年第 2 季度报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18 下部分基金 2023 年中期报告 日报、上海证券报 2023-08-30

提示性公告

19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指定网站 2023-08-30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中期报告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20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 指定网站 2023-09-01

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21 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指定网站、中数平台 2023-09-15

号)、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22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 指定网站 2023-10-09

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23 下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时报、中国证券报 2023-10-25

提示性公告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24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 指定网站 2023-10-25

年第 3 季度报告

关于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旗下部分基金 2024 年非港

25 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 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 2023-12-29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
资 金情况

者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期初 持有份 份额
类 号 到或者超过 20%的时 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额 占比
别 间区间

个 1 20230306~20230307; 0.00 395,431,798.00 395,431,798.00 0 0%
人 20230324~20230328

产品特有风险

(1)赎回申请延缓支付的风险

上述高占比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构成本基金巨额赎回,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 需要与该等投资者按同比例延缓支付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上述高占比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 大波动。


(3)基金规模过小导致的风险

上述高占比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过小。基金可能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 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基金托管人处。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40000-96326)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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