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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景顺长城养老2035三年持有混合(FOF)A (01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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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养老2035三年持有混合(FOF)A013904
基金类型:FOF、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2-01-25     基金规模:1.75亿份     基金经理: 薛显志 江虹 
基金全称: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21%
  • 近一月增长率
    0.21%
  • 近一季增长率
    2.98%
  • 近半年增长率
    -3.24%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1.2%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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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B 0.5199 2.09%
景顺货币B 0.5229 1.98%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B 0.5453 1.87%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A 0.4544 1.85%
景顺货币A 0.4573 1.74%

热卖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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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3 月 26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2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养老2035三年持有 基金代码 013904

混合(FOF)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养老2035三年持有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3904

混合(FOF)A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养老2035三年持有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1048

混合(FOF)Y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25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持有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 年 12 月 23 日

基金经理 江虹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4 月 1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 年 1 月 25 日

基金经理 薛显志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年 7 月 1 日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且持有期
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 3 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
其他 基金将从 2036 年 1 月 1 日起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相应变更
为“景顺长城颐祥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自 2061 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自动进
入清算程序,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注: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目标日期为 203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投资
投资目标 者目标时间期限的接近,通过调整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和其他资产
的比例,控制基金下行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商品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香港互认基
金、QDII 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
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
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
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
投资范围 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
低于本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
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 60%;其中商品基金投资占
基金资产比例不超过 10%;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
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
基金份额,包括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
股票资产的 50%。

权益类资产指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中混合型基金指根据定期报告披露情
况,最近连续四个季度季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 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3、基金组合风险控制策略;4、债券投资策
主要投资策略 略;5、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的
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目标日期 2035 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是一只养老目标日期基金,目标日期为 203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的风险与收
益水平会随着投资者目标日期期限的临近而逐步降低。在前期,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配
置比例较高,属于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较高的投资品种。随后,本基金会逐步降低
风险收益特征 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相应预期风险及收益水平将逐步降低。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收益水
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
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01 月 25 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景顺长城养老 2035 三年持有混合(FOF)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0,000 1.00%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M<2,000,000 0.80% 普通投资群体

2,000,000≤M<5,000,000 0.60% 普通投资群体

认购费 M≥5,000,000 1,000 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M<1,000,000 0.10%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2,000,000 0.08% 养老金客户

2,000,000≤M<5,000,000 0.06%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1.20%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M<2,000,000 1.00% 普通投资群体

2,000,000≤M<5,000,000 0.80% 普通投资群体

申购费 M≥5,000,000 1,000 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前收费) M<1,000,000 0.12%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2,000,000 0.10% 养老金客户

2,000,000≤M<5,000,000 0.08%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3 年 0.00% -

景顺长城养老 2035 三年持有混合(FOF)Y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0,000 1.20% 普通投资群体

申购费 1,000,000≤M<2,000,000 1.00% 普通投资群体

(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80% 普通投资群体

M≥5,000,000 1,000 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赎回费 N≥3 年 0.00% -

注:1、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和申购费率。本基金暂不开通直销柜台 Y 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上述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的申购费优惠仅适用于 A 类基金份额。

2、根据《暂行规定》要求,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申购费,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基金转型前,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A 类基金份额每笔基金份额满三年持有期后,基金份
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针对 Y 类基金份额,办理继承等事项的,应当通过份额赎回方式办理,不受“最短持有期限”限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见注 4

托管费 见注 4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管理费的计提基础为按前一日该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托管费为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8%;本
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15%;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075%。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2、本基金是一只养老目标日期基金,目标日期为 203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水平会随
着投资者目标日期期限的临近而逐步降低。本基金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投资者目标时间期限的接近,通过调整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和其他资产的比例,控制基金下行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虽然,本基金管理人采用严格的风险控制策略,但是各类资产所在市场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海外市场等的变化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和投资者长期养老目标的实现。在极端情形下,本基金可能面临本金亏损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 80%。因
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

4、在目标日期 203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含),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
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5、本基金从目标日期的次日起,即 2036 年 1 月 1 日起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本基金的基金名
称相应变更为“景顺长城颐祥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同时基金的基金类别、基金的投资、运作模式和申购赎回开放时间等相关内容也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相应修改。

6、自 2061 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自动进入清算程序,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7、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本基金运作中,收取管理费、托管费等。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ETF 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或其他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除了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该部分资产收取管理费、托管费等,所投子基金将收取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本基金承担的相关费用可能比普通开放式基金高。

8、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申购、二级市场买入或转换入的方式获得基金份额,通过赎回、二级市场卖出或转换出的方式变现基金份额。如占本基金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可替代的基金品种时,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9、投资策略的风险

包括(1)本基金的战略资产配置采用业绩比较基准的下滑曲线规划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配置,面临的风险;(2)战术资产配置量化模型的风险;(3)基金投资策略的风险;(4)权益类资产配置的风险。
10、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本基金
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11、本基金投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出现净值计算错误、净值披露延迟或间断等情形时,从而给本基金
带来估值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率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等。

12、本基金的 Y 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
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 Y 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13、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可投基金名录,导致投资者无法继续申购 Y 类基金份
额的风险,具体详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风险

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管理风险;4、信用风险;5、操作和技术风险;6、合规性风险; 7、
税负增加风险;8、政策变更风险;9、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10、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证监许可【2021】316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在向
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基金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见相关公告。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景顺长城基金官方网站[www.igwfmc.com][客服电话:400-8888-606]

1、《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景顺长城
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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