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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基金同智 (18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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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同智184702
基金类型:封闭式、股票型、传统封闭式     成立日期:1992-03-13     基金规模:--亿份     基金经理: 田荣华 肖强 
基金全称:同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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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基金同盛 1.214 6.03%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A 1.1391 5.64%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C 1.1339 5.64%
长盛中证证券公司指数… 0.8664 5.62%
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 1.104 4.15%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长盛添利60天理财发… 1.1857 4.70%
长盛添利60天理财发… 1.0378 4.38%
长盛添利30天理财债… 0.9485 4.03%
长盛添利宝货币B 0.4633 1.71%
长盛货币B 0.4018 1.47%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1.91%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0.90%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50%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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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基金同智2002年中期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已于2002年7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

一、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简介
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2000〗25号《关于同意赣中基金等原有投资基金合并规范为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并申请上市的批复》批准,于2000年3月8日由赣中基金、中盛基金、长江基金、武汉基金、开信基金、海湾基金6只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后合并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其发起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2000〗26号《关于同意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批准,基金同智于2000年5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并于2000年7月17日成功扩募到5亿份基金单位,每份基金单位面值1元,发起人认购500万份,其余49500万份由社会公众及商业保险公司持有,扩募部分于2000年8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扩募后基金存续期延长五年(至2007年3月13日)。
一 基金简称:基金同智
交易代码:184702
基金单位总份额:五亿份基金单位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存续期:十五年
基金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 基金管理人
法定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航都大厦13C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22层
邮政编码: 100028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法定代表人:王其华
总经理: 蒋月勤
负责信息管理事务人员:李燕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22层
电话:010-64689198-651
传真: 010-64689471
三 基金托管人
法定名称: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818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bank-of-china.com
法定代表人:刘明康
托管部总经理:唐棣华
负责信息管理事务人员:忻如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电子邮件:Xinruguo@ bank-of-china.com
四 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6号北海万泰大厦802-80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一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3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 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明、金馨
(五)律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信利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6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609室
法定代表人:江山
经办律师:谢思敏、丁志钢
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02年6月30日止,本基金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02年6月30日
基金本期净收益 -13,432,428.76元
单位基金本期净收益 -0.0269元
基金可分配净收益 23,044,344.18元
单位基金可分配净收益 0.0461元
期末基金资产总值 556,474,047.27元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23,633,380.19元
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1.0473元
基金资产净值收益率 -2.67%
本期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 4.00%
基金累计资产净值增长率 17.97%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经理人报告
1、 基金经理简介
闵昱,男,26岁,经济学学士。于1999年取得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从业资格,2000年取得证券、基金和期货从业资格。1999年至今,就职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担任基金同智、基金同德基金经理助理。
2、本基金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成长型基金,主要投资于业绩能够持续高速增长的成长型上市公司,所追求的投资目标是在尽可能地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增值和收益的最大化。在投资策略方面主要采取主动性投资,关注行业与公司基本情况的变化,注重证券市场时机的把握,积极主动调整投资组合的比例与结构,集中投资与分散投资相结合,努力控制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
3、基金业绩表现
截止2002年6月30日,基金同智每单位净值为1.0473元,与期初相比,净值增长率为4.00%,超过了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4、2002年上半年基金运作情况回顾
2002年上半年证券市场出现了宽幅震荡的行情。年初,由于一些不明朗的因素困扰市场,导致投资人心态不稳,市场出现了恐慌性的大幅杀跌行情。管理层在此时释放出清晰的政策信号,把保持稳定、促进发展和保护投资人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广泛倾听市场呼声,及时出台了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人按市值配售新股、降低交易佣金、停止在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提高股票增发门槛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力求重塑投资人信心,股票市场也因此出现了逐渐走高的行情。
受国内通缩状况出现加剧的趋势,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年初再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今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出现了较为可观的上扬行情,从一方面折射出目前社会资金较为充裕,却缺乏安全有效的投资途径。
上半年本基金管理小组根据市场行情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坚持顺势而为、波段操作的投资理念,在承担较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了一定的收益。今年的行情主流集中在低价大盘股上,这与我们的投资理念存在一定差异。我们在保持适中股票仓位的同时,加大了国债投资研究力度,通过在不同市场间的套利操作,在上半年的债券行情中取得了较好的收益。
5、2002年下半年展望
通过近一年来的市场波动,使得管理层对市场有了新的认识,坚定了管理层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发展市场的决心,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会重新成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可以预期未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将有利于市场长期稳定发展。今年以来中国宏观经济发展状况良好,继续维持高增长、低通胀的态势,经济发展质量逐步提高。随着外围经济的转好,特别是盯住美元的人民币在上半年被动贬值后,预期下半年的外贸出口将进一步增长,从而为缓解通缩的紧张形势和确保全年经济增长达到预计目标提供较好的支持。政策面和宏观面的持续向好,将促进市场的长期发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许多承诺将在今年逐渐履行,外资在竞争性行业中的大型并购无疑将成为今年下半年证券市场行情的一大热点。上证180指数的推出这一金融创新也将对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它有利于活跃市场交易,有利于引导市场的投资理念,有利于指数期货、股票抵押贷款等金融创新的出现,从而为逐渐解决长期困扰市场的结构性问题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因素制约行情进一步向上发展的空间。首先是在安然事件出现后,会计信息造假已经成为世界性的公害,中国证券市场也出现了一些典型案例,其结果严重影响了投资人的信心,使得投资行为变得更加短期化;其二,2000点上方积累了大量的套牢压力,上市公司的业绩下滑已成为有目共睹的事实,加之短期内违规资金不可能再次大规模入市,因此市场很难有效突破这一区域。
本基金管理小组将秉承自身的投资理念,在下半年的行情中适当加大对外资并购板块的投资,同时根据下半年新股发行较快的特点,精选次新股进行中期投资,力求在加强风险控制和保持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确保在下半年为基金持有人提供更好的回报。
(二)内部监察稽核报告
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通过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投资人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基金同智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契约的约定,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内部监察稽核工作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从防范运作风险、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制衡机制,通过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员和监察稽核部监督公司严格履行契约承诺,强化内控机制和纪律程序,保证内部风险的控制和各项制度的贯彻与实施,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内部控制的重点是确保本管理人所管理基金运作的独立性,防范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以及有损于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投资决策流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运作中的风险性。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中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保障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工作重点包括与基金投资运作有关的各个环节。由内部负责监察稽核工作的人员独立对基金投资运作各环节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以定期和临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采用各种工作方法和步骤,检查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定期作出监察稽核报告,发现违规隐患及时向管理层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管理层和监管部门报告。
日前,本基金管理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给本公司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对本基金管理人在2000年6月至7月期间运作基金资产进行股票买卖过程中的异常交易活动进行了调查。本基金管理人由于使用的交易系统存在一些技术故障,在没有使用模拟环境的情况下对该交易系统进行全方位测试时,导致在同一时间段内和同一基金的交易帐户上,对同一只股票频繁做出即买又卖的反向报单委托。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及时将实测的时间、涉及的股票等情况向证券交易所通报并公告,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干扰了其他投资者的正常判断。本基金管理人诚恳接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的监管措施,认真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本基金管理人严肃处理了事件主要责任人及相关人员,通过以下列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
1、 切实发挥风险控制委员会在防范风险中的作用,在制度上保障风险控制委员会职能的发挥,在技术上引进科学的风险控制手段,力争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实现事前防范、实时监控、事后及时补救。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严格遵纪守法,控制决策程序过程中的风险。
2、 本基金管理人要求各部门明确工作流程中的风险点,对风险提出控制的方法和出现危机的处理机制。各部门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事前提醒和实时监控。对现有交易系统进行更新,增加自动提醒功能,并将此系统连接到监察稽核部,实行实时监控。
3、 通过开展对外技术合作工作,借鉴国外基金业在管理和规范运作上的相关经验与先进技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调整和规范现有的制度,尤其是独立董事制度、基金交易制度和监察稽核制度,以保护基金投资人为宗旨,规范基金运作。
4、 在制度建设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检讨。公司参照ISO9002全面质量控制要求,结合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环境和相关要求,提升制度修订的标准,对我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重新设计,完善工作流程,杜绝管理漏洞。本基金管理人加强了对新员工的入司培训,使新员工能尽快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形成有效的事后监督和奖惩机制,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5、 本基金管理人全面检讨公司的投资运作和内部监控流程,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股票库制度和股票风格分类,并对基金持有的股票及时跟踪,保证研究的独立性和对投资工作的制约性。公司严格执行和完善集中交易室制度,将基金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程分开。在技术上改进交易系统,彻底杜绝异常交易。公司在投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授权制度,层层控制风险。
本基金按照基金契约,明确投资策略、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对投资对象限制中明确规定禁止买入的股票和限制买入的股票。禁止买入的股票包括:严重资不抵债、严重违规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和ST、PT股票。在投资行为限制中重申禁止各种形式的操纵市场行为,包括联手操作、对敲、制造虚假成交量和国家有关证券法规规定的其他操纵市场行为。在投资行为中明确禁止各种形式的内幕交易、国家有关证券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和基金契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6、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较系统、科学的具有行业特色的基金绩效评估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对基金业绩和基金经理进行科学的评价和考核。通过定义和测量系统化的基金分析指标,建立基金关键指标分析系统,以此为基准进行实时或定期测量和监控,并建立严格有效的预警和报告制度,以此为基准进行全面的自我评估,在提供改善投资业绩的思路的同时,也有利于实时控制风险。在体系设计中,合规经营和遵纪守法作为重要指标。
7、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聘请四名独立董事,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独立董事现场办公计划,安排独立董事的现场检查和审议,在公司发展战略、投资决策程序、内控制度、规范运作、财务管理、法律事务和对外合作等诸多方面等方面都安排了专人负责。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监督作用,公司董事会新设三个非常设委员会:合规控制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各委员会中均由一名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8、 本基金管理人开展了从管理层到全体员工的全面普法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树立诚实信用的行为准则,提高风险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本基金管理人倡导合规经营、理性投资的公司文化,聘请证券方面的律师就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细致的讲解。通过有效的自律,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公开。
本基金管理人将坚持规范操作,稳健经营,控制风险。通过积极推进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测系统的建设,使风险控制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得到实质性的提高。本基金管理人将提高公司员工的职业素养和守法意识,严格行为规范,加强自律。本基金管理人将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佳利益并使本基金管理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四、基金同智托管人报告
(一)内部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进一步完善了基金托管部门的组织结构和内部制衡机制,提高防范和及时化解业务风险和管理风险的能力,确保托管业务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托管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契约和管理制度对基金托管业务运作和内控流程的完善和执行情况等进行持续的监察稽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追踪改进效果;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及时呈报上级监管部门。
本基金托管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加强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性的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现场查看、专项稽核、报表审核和资料查阅等方式,加大监控力度和监察频率,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及报告报送工作的精神,加强内部的托管业务检查工作。详尽、如实地向本托管人监事会提供有关业务情况,接受、配合了监事会的检查,得到监事会的肯定。
2、本基金托管人专门设立了基金托管部合规监督员,负责抓好规章制度建设,监督本部门业务和工作的遵章守制、合规办事情况,强化内控机制和纪律程序,加强基金托管人职责的履行。
3、结合开放式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受托投资管理资产、投资连接保险、企业年金以及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托管业务的筹备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完善和细化基金托管部业务处室职能及各岗位职责,合理整合业务处理流程,修订和优化了围绕基金托管业务的各环节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为规范基金托管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提高了工作效率。
4、加强对升级的基金财务与估值系统、基金投资监督系统的运行检查和运作业务人员的培训及跟踪检查,保证了新系统的稳定、有效运行,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5、加强员工行为准则监察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持续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经常性行为监察和定期考核等,促进员工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和遵守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的自觉性。
6、加强监察稽核人员自身建设。在充实人员、改善设备的基础上,制定了科学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提高稽核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加强稽察监督处和其他业务处室的交流和沟通,促进监察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托管情况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依据1999年 9月14 日签署的《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与《同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1999年11月5日起托管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的全部资产。现对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同智基金)从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的2002年上半年度托管情况报告如下:
1、本托管人在2002年上半年度托管同智基金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契约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同智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本托管人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全部资产的职责,保证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等非基金资产严格分开,维护基金的独立帐户,与本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了严格的分帐管理。
(2)、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包括本基金在股票一级市场、股票二级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及银行间国债市场的交易等,本托管人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本基金的各项资金清算交割。本托管人对于本基金的任何资产的运用、处分和分配,均具备正当依据。
(3)、本托管人对与基金资产相关的重大合同原件、因履行托管人职责而生成或收悉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基金帐册、交易记录等有妥善的保管。
2、本托管人在2002 年上半年度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对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智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每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以及其他财务费用的计算等方面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契约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没有发现违规及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于2002年4月8日实现的基金收益分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监基金字【1999】40号文《关于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第38条及第55条第(3)项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基金契约的规定。
本托管人如实、及时、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同智基金投资运作方面的报告。
3、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2年上半年度编制和披露的公告信息包括:2001年基金年度报告一份、基金资产净值公告二十四份、基金投资组合公告二份,本基金托管人依法对该等公告信息进行了认真核对, 认为同智基金管理人在2002年上半年度内所编制和披露的该等基金信息是合法、真实和完整的。
中国银行基金托管部
2002年7月25日
五、基金财务报告
(一) 基金会计报告书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见附表)
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见附表)
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收益分配表
二零零二年一月至六月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01-1-1至 2002-1-1至
2001-6-30 2002-6-30
本期基金净收益 57,870,395.00 -13,432,428.76
加:期初基金净收益 25,590,985.24 64,878,453.71
加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9 -1,680.77
可供分配基金净收益 83,461,380.24 51,444,344.18
减:本期已分配基金净收益 23,050,000.00 28,400,000.00
期末基金净收益 60,411,380.24 23,044,344.18
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变动表
二零零二年一月至六月 单位: 元
项 目 附注 金 额
一、期初基金净值 531,520,274.80
二、本期经营活动:
基金净收益 -13,432,428.76
未实现资本利得 33,947,214.92
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20,514,786.16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80.77
三、本期向持有人分配收益:
向基金持有人分配收益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28,400,000.00
四、期末基金净值 523,633,380.19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上述报表依照2002年1月1日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编制,上年度报表项目和数字已进行了分类调整。
二 基金会计报告书附注
附注1.基金设立说明
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智″)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中基金等原有投资基金合并规范为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并申请上市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025号文 批准,由赣中基金、中盛基金、长江基金、武汉基金、开信基金、海湾基金等6只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后合并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026号文 批准,基金同智于2000年5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并于2000年7月17日成功扩募到5亿份基金单位,每份基金单位面值1元人民币,其中发起人持有500万份基金单位 占基金总规模的1% ,其余49500万份由社会公众及商业保险公司持有。基金发起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
附注2.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会计报表是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及基金契约的规定而编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主要会计政策所述的基金行业的实务操作约定而编制。
附注3.主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单位为元。
3 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
1、 每日都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2、 估值对象为运用基金资产购买的一切有价证券。
3、 上市流通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均价(市场平均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均价估值;未上市流通股票区别以下两种情况估值:
(1)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其成本价估值;
(2) 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均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均价估值。
4、 证券交易所债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不含息(净价)市均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均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的估值以不含息成本价计算。
5、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均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市均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额为零。
6、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4 收入的确认
1、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2、 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相关费用及其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证券交易所债券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买卖差价收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
3、 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提金额入帐。
4、 存款利息收入:包括银行存款与清算备付金利息,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确认。
5、 股息收入:在被投资股票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入账。
6、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与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间内逐日计提入账。
7、 其他收入: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
5 证券交易的成本计价方法
证券在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出售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A.股票
1 上交所买入股票成本 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过户费、买入经手费、买入证管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2 深交所买入股票成本 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经手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3 上海股票的佣金是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的1‰减去经手费和证管费计算。深圳股票的佣金是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的1‰减经手费计算。
B.债券
买入债券成本: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6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及2001年6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12月31日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3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资当年亏损,不进行收益分配;
5)、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附注4. 清算备付金
为证券交易的资金交割与交收而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款项。
附注5. 交易保证金
向证券交易所交存的交易保证金。
附注6. 应收证券清算款
因买卖证券、回购证券、申购新股、配售股票等业务而发生的,应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资金清算的款项。按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项目 2001-12-31 2002-6-30
应收上海证券清算款 496,436.96
附注7. 应收利息
以固定的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回的各种利息,如银行存款利息、清算备付金利息、债券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利息等。
项目 2001-12-31 2002-6-30
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34,275.88 36,894.75
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 1,037.91 338.06
应收债券利息 2,633,029.60 3,134,778.13
买入返售债券利息
合计 2,668,343.39 3,172,010.94
附注8. 其他应收款
除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
项目 2001-12-31 2002-6-30
应收券商费用 180,000.00 105,000.00
附注9. 配股权证
基金拥有的配股权的估值,余额反映尚未行使配股权的估值。
附注10. 买入返售证券
通过国家规定的场所进行融券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附注11. 待摊费用
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单位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费用,如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附注12. 应付利息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应付利息,如卖出回购证券利息等。
项目 2001-12-31 2002-6-30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 12,593.16
附注13. 应付收益
按照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载明的相关事项计算的,应付基金持有人的基金收益。
附注14. 预提费用
预计将发生的、影响基金单位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预提计入本期的费用,如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附注15.实收基金
基金单位总额
2002-6-30
基金单位份额 基金单位金额
发起人持有(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00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500,000.00
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00,000 500,000.00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1,000,000.0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39,346 1,339,346.00
小计 4,339,346 4,339,346.00
其他持有人持有(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元):
495,660,654 495,660,654.00
合计 500,000,000 500,000,000.00
附注16. 未实现利得
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估值原则,以及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载明的估值事项,对资产估值时所形成的未实现利得。
附注17. 其他收入
项目 2001-1-1至 2002-1-1至
2001-6-30 2002-6-30
新股中签手续费返还 49,330.91 43,741.64
印花税返还 5,517.39 2,976.01
其他 132,000.00 0.01
合计 186,848.30 46,717.66
附注18. 未实现资本利得
反映本期因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而产生的未实现利得。本项目应根据″未实现利得″科目所属″投资估值增值″明细科目借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附注19.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1年11月11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2002年1月8日召开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研修会议的有关精神并经相关部门认可,本基金从2002年1月1日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的成本计价及利息收入确认方法做如下会计政策变更:成本计价方法由含息成本变更为不含息成本,利息收入由债券派息日确认变更为在债券持有期内按日计提确认。上述变更不对以前各期的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按新的会计政策对调整基准日持有债券的应收利息及投资成本进行调整,此次变更影响数为2002年1月1日应收利息调增人民币262,614.51元,债券投资成本调减人民币258,295.28元,两者差额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人民币4,319.23元。
另,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关于费用明确期间的规定,将本年度1月份支付的2001年度银行间同业市场四季度债券帐户维护费6000元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附注20.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企业名称 与基金同智的关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起人
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发起人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起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起人、管理人
中国银行 托管人
2. 通过关联人的席位进行的交易
截止2002年6月30日
关联人名称 股票成交量(元) 占成交 支付佣金 占佣金
量比例 (元) 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2,400,054.75 21.36% 87,954.81 22.21%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9,560,746.09 30.32% 116,422.91 29.39%
3.管理人费用及托管人费用
1 基金管理人费
A.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人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并于次月前二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C. 2002年上半年基金管理费为人民币3,812,020.90元。
2 基金托管费
A.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并于次月前二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C. 2002年上半年基金托管费为人民币635,744.89元。
3 本基金与关联人在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情况:
本基金在正常业务中与托管行进行的交易情况如下:
截止2002年6月30日
债券买卖交易
购入交易量 50,990,000.00
卖出交易量
买入返售证券
买入交易量
期末余额
期末收入
卖出回购证券
卖出交易量 90,000,000.00
期末余额
期末支出 26,312.33
附注21.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基金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或上市公司所公告的基金获配新股的禁售期限内不能自由流通。
1、截至2002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股票名称 获配日期 上市日期 可流通日期 股票数量 股票成本 股票市值
招商银行 2002-04-01 2002-04-09 2002-08-09 331,200 2,417,760.00 3,788,928.00
安源股份 2002-06-20 2002-07-02 2002-07-02 32,000 191,680.00 191,680.00
宏智科技 2002-06-27 2002-07-09 2002-07-09 1,6000 138,880.00 138,880.00
泰豪科技 2002-06-24 2002-07-03 2002-07-03 19,000 90,440.00 90,440.00
合计 2,838,760.00 4,209,928.00
2、流通受限原因
为基金购入之新股。
3、受限期限
上述流通受限股票:
(1)根据规定,″招商银行″基金获得配售部分,自普通股股票上市流通日起4个月后上市流通。
(2)″安源股份″、″宏智科技″、″泰豪科技″为本基金通过市值配售所获得,自该股票上市日起即可流通。
4、估值办法
已上市流通受限股票估值增值为1,371,168.00元,若扣除该项估值增值,本基金资产净值为522,262,212.19元,单位基金资产净值1.0445元。
附注22.其他重要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 基金投资组合
1、 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见附表)
2、可转换债券投资合计
截止2002年6月30日,同智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可转换债券投资6,565,109.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1.25%。
3、国债、货币资金合计
截止2002年6月30日,同智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国债及货币资金为174,048,091.39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3.24%。其中国债投资128,542,985.36元,占基金资产净值24.55%。
4、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见(四)1。
5、报告附注
(1)报告项目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持有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均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
(2) 本基金持有每只股票的价值(按成本价计算)均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基金应收利息、证券清算款、应付管理费、托管费、佣金、应付收益及预提费用等应收、应付款项合计为贷方余额29,067,219.18元,与股票市值372,087,398.98元、可转换债券投资市值6,565,109.00元和国债及货币资金合计174,048,091.39元相抵后等于基金净值。
四 、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基金持仓股票、本期新增股票及清仓股票:
1、 持仓股票(见附表)
2、本期新增股票(见附表)
3、本期清仓股票(见附表)
六、基金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 、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结构为:
6月末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发起人持有 4,339,346份 0.87%
其中: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39,346份 0.27%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份 0.10%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份 0.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份 0.20%
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00,000份 0.10%
其他持有人持有 495,660,654份 99.13%
合 计 500,000,000份 100.00%
二 、截止2002年6月30日,前十名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及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8,218,287 5.64%
2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27,821,465 5.56%
3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 3.00%
4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9,705,804 1.94%
5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51,000 0.99%
6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950,000 0.99%
7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0.60%
8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0.60%
9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2,500,000 0.50%
10 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3,348 0.40%
七、重要事项揭示
1、 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在本期内未发生任何诉讼事项。
2、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在其他经营性机构兼任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严格遵循上述有关法规规定,执行董事长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事宜。
3、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2年股东会决议,确定潘金友先生、霍津义先生、丁楹先生为第二届公司监事。此项任职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张佑君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请蒋月勤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杨军鸟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杨光启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聘请邓瑞祥先生、 杨文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事项已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经证监基金字[2002]16号文批准同意。
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做出决议,同意李明先生辞去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的申请,聘请闵昱先生担任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此决议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6、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1年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人民币调增至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出资比例等额增资。各股东出资额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至2500万元人民币,各占25%。增资部分由2000年度分配利润转增形成,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增资方案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经证监基金字200214号文批复同意。本调整事项已按规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变更手续。
7、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我公司认真研究,我们选择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通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这五家券商租用交易席位。我们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一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002年1-6月各券商股票交易量及佣金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股票交易量(元) 占交易 佣金 元) 占佣金
量比例 比例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9,560,746.09 30.32% 116,422.91 29.39%
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9,047,991.58 20.72% 85,330.98 21.5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2,400,054.75 21.36% 87,954.81 22.21%
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596,989.54 10.94% 37,679.12 9.51%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87,692,626.70 16.66% 68,677.17 17.34%
合计 526,298,408.66 100.00% 396,064.99 100.00%
2002年1-6月各券商债券、回购交易量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债券交易量 元 占交易 回购交易量 元 占交易
量比例 量比例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49,766,538.00 54.55% 782,700,000.00 51.57%
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33,597.90 0.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44,998.00 0.42%
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7,864,930.40 28.36% 609,900,000.00 40.18%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197,348,530.30 16.57% 125,200,000.00 8.25%
合计 1,191,158,594.60 100.00% 1,517,800,000.00 100.00%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同意赣中基金等原有投资基金合并规范为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并申请上市的批复
2、关于同意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
3、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契约
4、同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6、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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