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作为兴证资管金麒麟现
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兴证资管
金麒麟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公告暨投资者征询意见函》,就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事项进行公告并征询投资者意见。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变更事项征询工作已全部完成。本次合同变更自 2022 年 10 月 11 日起生效。
一、《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生效
自 2022 年 10 月 11 日起,“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
式更名为“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正式生效,原《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等法律文件同时失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投资者可通过管理人网站(www.ixzzcgl.com)查询正式生效的法律文件。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生效之日起,投资者持有的原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
额(产品代码:970192)。本集合计划的销售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和办理规则详见公司相关业务公告。
2、截止 2022 年 10 月 10 日,管理人自有资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高级管
理人员、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和投资经理未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
风险提示: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产品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11 日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