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 2016 年 1 月 4 日开放时间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
知》、《关于发布<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销售业务操作问答>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
所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实施指数熔断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深圳市场实施指数熔断的公告(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
7%)》、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本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开放
时间的公告》等,我司现对旗下中原英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放时间进
行调整。
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 2016 年 1 月 4 日 13 时 33 分(具体熔断时间
以各交易所公告为准)开始实施指数熔断,当日不再恢复交易,我司旗下中原英石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到
前述指数熔断发生时止,即对该日前述熔断时点至 15:00 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申请,将无法按照当日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申
请进行处理。
重要提示:
1 、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021-38874600 ) 或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www.acfund.com.cn)了解详情。对于 2016 年 1 月 4 日所提交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
定额投资等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向销售机构查询,敬请投资者留意。
2、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
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依照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敬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
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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