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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00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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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009295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0-04-29     基金规模:2.10亿份     基金经理: 刘昊 
基金全称: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1年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35%
  • 近一月增长率
    0.24%
  • 近一季增长率
    1.70%
  • 近半年增长率
    3.25%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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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29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4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0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2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5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3
§11 重大事件揭示...... 5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8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3 备查文件目录...... 5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3.2 存放地点 ...... 59

13.3 查阅方式 ...... 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929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209,999,711.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策略

1、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及其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
能力,通过比较并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率
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

2、久期管理策略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
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做出判断,密切跟踪 CPI、PPI、汇率、

M2 等利率敏感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进

行分析与预测,并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目标久期,通过合理
的久期控制实现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运行、发行主体的发展前景和偿债能力、国
家信用支撑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量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
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信用债券池;然后基于既定的目标久
期、信用利差精选个券进行投资。

4、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
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
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为控制风险,本基金的杠杆比例在
每个封闭期内原则上保持不变,但是在回购利率过高、流动性不
足、或者市场状况不宜采用放大策略等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
调整杠杆比例或者不进行杠杆放大。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
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


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

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
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
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刘静 张姗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755-23999841 400-61-95555

人 电子邮箱 liujing@msjyfund.com.cn zhangshan_1027@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 400-61-95555

传真 0755-23999800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行大厦

邮政编码 518038 518040

法定代表人 张焕南 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msjy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办公楼 8
(特殊普通合伙) 层

注册登记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
金融大厦 13 楼 13A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指标


本期已实 3,765,737.72 4,823,039.65 4,915,410.02
现收益

本期利润 6,921,957.58 4,855,075.68 7,236,204.68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0330 0.0231 0.0345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3.22% 2.25% 3.47%
利润率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3.30% 2.28% 3.51%
增长率
3.1.2 期

末数据和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 944,730.76 7,671,619.90 2,816,544.22
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0.0045 0.0365 0.0134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211,993,318.48 217,671,119.90 212,816,044.22
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 1.0095 1.0365 1.0134
份额净值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7.07% 3.65% 1.34%
增长率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①-③ ②-④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率①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0.94% 0.04% 0.82% 0.04% 0.12% 0.00%

过去六个月 1.33% 0.06% 0.83% 0.04% 0.50% 0.02%

过去一年 3.30% 0.05% 2.06% 0.04% 1.24% 0.01%

过去三年 9.37% 0.05% 4.74% 0.05% 4.63%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 7.07% 0.08% 1.79% 0.06% 5.28% 0.02%
起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
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04 月 29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
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红数 额

2023 年 0.6000 12,599,970.00 4.22 12,599,974.22 -

2022 年 - - - --

2021 年 - - - --

合计 0.6000 12,599,970.00 4.22 12,599,974.22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 [2008]1187 号文批准,于
2008 年 11 月 3 日在深圳正式成立,2012 年注册资本增加至 3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皇家银行和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三方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63.33%、30%、6.67%。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 100 只基金,涵盖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基金中基金等多种基金类型,为投资者提供丰富的选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硕士,9 年证券从业
经历。自 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11 月,
在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三部
任信托助理;自 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2 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部任债券交易员;自 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部任债券交易员。2018 年 8 月加入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
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12 月至
今担任民生加银恒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民
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和
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民生
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刘昊 本基金的 2023 年 4 - 9 年 经理;自 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
基金经理 月 26 日 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3 年 7 月至今担
任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民
生加银恒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11 月担任
民生加银润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5 月担
任民生加银康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20 年 9 月至 2022 年 8 月担
任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担任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
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担任民
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5 月担任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新疆财经学院金融学硕士,20 年证券从
业经历。自 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从事债券交易与研究,
2006 年 3 月至 6 月在国联证券公司投资
银行部(北京)从事债券交易,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3 月,在益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基金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5
年 6 月,在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在泰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第三方投资部担任执行总监。
2017 年 6 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已离任。自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民生加银鑫泰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民生加
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3 月担任民生加银
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8 年 9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民生
胡振 已离任 2020 年 4 2023 年 4 20 年 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仓 月 29 日 月 26 日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民生加银鑫升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6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民生加银
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9 年 9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民生
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3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民生加银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由民生加银家盈理财 7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民生加银瑞夏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民生加银
瑞盈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启用了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在指令分发及指令执行阶段,均由系统强制执行公平委托;此外,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对于场外交易,公司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每季度、每年度对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 1 季度,随着疫情防控较快平稳转段,各项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政策举措靠前发力,
积极因素累积增多,国民经济企稳回升,债券市场也呈现出一定压力,本组合持仓结构较为防御。

2023 年 2 季度,经济保持修复势头,在上年同期低基数效应下,二季度 GDP 同比增速达到
6.3%,本组合逐步提升债券配置力度。

2023 年 3 季度,国内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累积增多,经济恢复向好的基础更为牢固,供需
循环更趋畅通,经济增速在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本组合继续提升债券配置力度,并适时调整持仓结构。

2023 年 4 季度,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本组合继续调整持仓结构,整体
而言组合久期有所提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95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30%,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0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4 年,随着全国上下一条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预计经济回升的势头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对于债券而言,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预计利率整体中枢将保持稳中有降,债市仍具备一定吸引力;同时,考虑到当前各期限收益率已处于历史较低位置,止盈心态较浓,预计债市波动率将有所提升。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内部对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主要针对本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由督察长领导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进行监察,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将《季度监察稽核报告》和《年度监察稽核报告》提交给公司全体董事审阅。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已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了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并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
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即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分管投研的公司领导、督察长、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运营管理部、交易部、研究各部门、投资各部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其指定的相关人员。研究各部门参加人员应包含相关行业研究员及固定收益信评人员。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任估值委员会主席。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策。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于 2023-
03-15 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3500 元,共计派发红利 7,349,982.50 元;本
基金于 2023-12-19 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500 元,共计派发红利
5,249,991.72 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时间范围为2023-05-04(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起的第一个工作日)至 2023-07-12。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1354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该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净
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
审计意见 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
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及财务报表附
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
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
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
该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该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
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该基
金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
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
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其他信息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
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
任 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
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该基金
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 ,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该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
按照公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
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
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
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
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任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
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该基金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
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
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该基金不能持续经
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
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叶云晖 宋扬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03 月 27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160,347.15 211,984.00

结算备付金 486,798.46 -

存出保证金 685.1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21,632,900.43 215,894,742.47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21,632,900.43 215,894,742.4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1,800,666.51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323,280,731.21 217,907,392.98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1,033,607.96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4,510.17 55,284.47

应付托管费 18,170.05 18,428.1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1,348.52 2,681.7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179,776.03 159,878.65

负债合计 111,287,412.73 236,273.08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209,999,711.00 209,999,500.00

未分配利润 7.4.7.12 1,993,607.48 7,671,619.90

净资产合计 211,993,318.48 217,671,119.9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23,280,731.21 217,907,392.98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95 元,基金份额总额 209,999,711.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8,913,401.30 6,048,105.62

1.利息收入 40,021.15 10,927.0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21,386.34 9,240.37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18,634.81 1,686.66
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5,717,160.29 6,005,142.56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5,717,160.29 6,005,142.56

资产支持证券投 7.4.7.16 - -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7.4.7.20 3,156,219.86 32,036.03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1 - -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991,443.72 1,193,029.9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644,385.97 646,878.89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2.托管费 7.4.10.2.2 214,795.32 215,626.38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921,878.93 136,800.2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921,878.93 136,800.22
产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3,636.65 5,371.19

8.其他费用 7.4.7.23 206,746.85 188,353.2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6,921,957.58 4,855,075.68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6,921,957.58 4,855,075.68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6,921,957.58 4,855,075.68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209,999,500.00 - 7,671,619.90 217,671,119.90
资产

二、本期期初净 209,999,500.00 - 7,671,619.90 217,671,119.90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211.00 - -5,678,012.42 -5,677,801.42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6,921,957.58 6,921,957.58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211.00 - 4.22 215.22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211.00 - 4.22 215.22
购款

2.基金赎 - - - -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12,599,974.22 -12,599,974.22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209,999,711.00 - 1,993,607.48 211,993,318.48
资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209,999,500.00 - 2,816,544.22 212,816,044.22
资产

二、本期期初净 209,999,500.00 - 2,816,544.22 212,816,044.22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 - 4,855,075.68 4,855,075.68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4,855,075.68 4,855,075.68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 - - -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 - - -
购款

2.基金赎 - - - -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 - - -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209,999,500.00 - 7,671,619.90 217,671,119.90
资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郑智军 王国栋 洪锐珠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 2789 号) 准予注册,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的规定发售,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首次设
立募集规模为 209,999,500.00 份基金份额,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为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1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 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
上述 5%的限制。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a)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基金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基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基金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c)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 / 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 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
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
金融负债)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d)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
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
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
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金融工具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在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实际发生时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初始计量金额的差额确认,处置时产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其持有期间,按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不包括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a)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b)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c)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d)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e)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基金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基金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 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根据中基协发 [2017] 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 >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用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税 [2002] 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深
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
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46 号《关于进
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7] 90 号《关
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3]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b)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
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挂牌公司”)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
个人所得税。

(d)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e) 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
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160,347.15 211,984.00

等于:本金 1,160,048.53 211,774.78

加:应计利息 298.62 209.22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 - -
以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1,160,347.15 211,984.00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52,381,353.38 539,186.06 53,029,396.06 108,856.62


债券 银行间市 263,478,981.01 4,184,504.37 268,603,504.37 940,018.99


合计 315,860,334.39 4,723,690.43 321,632,900.43 1,048,875.61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315,860,334.39 4,723,690.43 321,632,900.43 1,048,875.61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19,988,315.07 52,602.74 20,036,602.74 -4,315.07


债券 银行间市 193,683,029.18 4,278,139.73 195,858,139.73 -2,103,029.18


合计 213,671,344.25 4,330,742.47 215,894,742.47 -2,107,344.25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213,671,344.25 4,330,742.47 215,894,742.47 -2,107,344.25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任何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注:无。
7.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注: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1,800,666.51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1,800,666.51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任何债权投资。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无。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注:无。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无。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无。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无。
7.4.7.8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0,776.03 878.65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10,776.03 878.65


应付利息 - -

预提审计费 40,000.00 3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9,000.00 9,000.00

合计 179,776.03 159,878.65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09,999,500.00 209,999,500.00

本期申购 211.00 211.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09,999,711.00 209,999,711.00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资、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注:无。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9,778,964.15 -2,107,344.25 7,671,619.90

本期期初 9,778,964.15 -2,107,344.25 7,671,619.90

本期利润 3,765,737.72 3,156,219.86 6,921,957.5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3.11 1.11 4.22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11 1.11 4.22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12,599,974.22 - -12,599,974.22

本期末 944,730.76 1,048,876.72 1,993,607.48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日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5,527.63 9,202.8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5,814.67 16.35

其他 44.04 21.14

合计 21,386.34 9,240.37

注:其他为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投资收益。
7.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注:无。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31日 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 7,677,752.08 6,070,890.23
息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

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1,960,591.79 -65,747.67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


债券投资收益——赎 - -
回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

- -
购差价收入

合计 5,717,160.29 6,005,142.56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31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784,955,132.20 30,738,547.53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 777,913,867.05 30,109,696.03
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8,985,031.94 693,899.17

减:交易费用 16,825.00 700.00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960,591.79 -65,747.67

7.4.7.15.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5.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注:无。
7.4.7.1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6.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7.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7.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9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利收益。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3,156,219.86 32,036.03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3,156,219.86 32,036.0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 - -
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3,156,219.86 32,036.03

7.4.7.21 其他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收入。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40,000.00 3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9,546.85 1,153.26

债券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其他费用 1,200.00 1,200.00

合计 206,746.85 188,353.26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投资者、基金销售机构

加拿大皇家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外方投资者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投资者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投资者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根据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发布的公告,经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的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34 号核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股东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67%股权转让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10.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权证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44,385.97 646,878.89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184,101.07 184,815.53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460,284.90 462,063.3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14,795.32 215,626.38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招商银行 - - - - 63,253,0 24,906.9
00.00 6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4 月 10,000,000.00 10,000,000.00
29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0.00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0.00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00 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4.7619% 4.761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

比例(%) 例(%)

招商银行 199,999,500.00 95.2380 199,999,500.00 95.2381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1,160,347.15 15,527.63 211,984.00 9,202.88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除息日 每 10 再投

权益 份基金 现金形式 资形 本期利润分配

序号 登记 场内 场外 份额分 发放总额 式 合计 备注
日 红数 发放

总额

2023 2023

1 年 3 - 年 3 0.3500 7,349,982.50 - 7,349,982.50 -
月 15 月 15

日 日

2023 2023

2 年 12 - 年 12 0.2500 5,249,987.50 4.22 5,249,991.72 -
月 19 月 19

日 日

合计 - - - 0.6000 12,599,970.00 4.22 12,599,974.22 -

注:本基金资产负债表日之后、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前的利润分配情况,详见本报告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部分内容。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可与发行人、承销商自主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并公开披露。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持有期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获配的科创板股票及创业板股票需要锁定的,锁定期根据相关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证券投资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在法规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得转让。证券投资基金对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减持还需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受上述规定约束的流通受限
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 81,019,800.28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220210 22 国开 10 2024 年 1 月 103.82 700,000 72,672,661.20

2 日

230013 23 附息国 2024 年 1 月 100.82 164,000 16,534,954.97

债 13 2 日

合计 864,000 89,207,616.17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30,013,807.68 元,于 2024 年 01 月 03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
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注: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 信用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市场风险

本基金在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等。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辨别和分析这些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设定最高风险承受度以及审议批准防范风险和内部控制的政策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各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
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向督察长负责,并向总经理汇报日常行政事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与该货币资金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采用券款对付交割方式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12,270,194.43 -

合计 12,270,194.43 -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等无信用评级的债券。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AA 132,325,583.05 20,036,602.74

AAA 以下 - -

未评级 177,037,122.95 195,858,139.73


合计 309,362,706.00 215,894,742.47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无信用评级的债券。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人员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交易进行限制和控制,对缺乏流动性的证券投资比率事先确定最高上限,控制基金的流动性结构;加强对投资组合变现周期和冲击成本的定量分析,定期揭示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金融资产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人民币 110,999,639.50 元将在一个
月以内到期且计息外,本基金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负债无固定到期日或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 (净资产) 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投资,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末 1

202 -

3 年 1 个月以内 3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12 个

月 月

31





币 1,160,048.53 - - - - 298.62 1,160,347.15





备 486,557.56 - - - - 240.90 486,798.46





保 684.84 - - - - 0.33 685.17






性 80,400,000.0 110,509,000.0 123,900,000.0 4,723,690.4 321,632,900.4
金 2,100,210.00 - 0 0 0 3 3





产 3,747,500.93 - 80,400,000.0 110,509,000.0 123,900,000.0 4,724,230.2 323,280,731.2
总 0 0 0 8 1







理 - - - - - 54,510.17 54,510.17






托 - - - - - 18,170.05 18,170.05






购 110,999,639.5 111,033,607.9
金 0 - - - - 33,968.46 6






交 - - - - - 1,348.52 1,348.52




他 - - - - - 179,776.03 179,776.03



负 110,999,639.5 111,287,412.7
债 0 - - - - 287,773.23 3






敏 - 80,400,000.0 110,509,000.0 123,900,000.0 4,436,457.0 211,993,318.4
感 107,252,138.5 - 0 0 0 5 8
度 7






度 1

末 -

202 1 个月以内 3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 年 个

12 月


31





币 211,774.78 - - - - 209.22 211,984.00





性 49,975,000.0 161,589,000.0 4,330,742.4 215,894,742.4
金 - - 0 0 - 7 7







售 1,800,000.00 - - - - 666.51 1,800,666.51






产 2,011,774.78 - 49,975,000.0 161,589,000.0 - 4,331,618.2 217,907,392.9
总 0 0 0 8








理 - - - - - 55,284.47 55,284.47






托 - - - - - 18,428.19 18,428.19




交 - - - - - 2,681.77 2,681.77




他 - - - - - 159,878.65 159,878.65




债 - - - - - 236,273.08 236,273.08





敏 49,975,000.0 161,589,000.0 4,095,345.1 217,671,119.9
感 2,011,774.78 - 0 0 - 2 0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它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
假设 理、可能的变动时,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将对基金资产净值产
生的影响。正数表示可能增加基金资产净值,负数表示可能减少基金资产净值。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分析 日) 31 日 )

1.市场利率下降

2,557,824.28 798,269.04
25 个基点


2.市场利率上升

-2,536,986.28 -795,281.10
25 个基点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其他价格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注:无。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无。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
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321,632,900.43 215,894,742.47

第三层次 - -

合计 321,632,900.43 215,894,742.47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于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无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注:于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无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注: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 。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21,632,900.43 99.49

其中:债券 321,632,900.43 99.4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47,145.61 0.51

8 其他各项资产 685.17 0.00

9 合计 323,280,731.21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2,387,669.84 15.2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68,924,563.92 126.8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36,598,980.87 64.4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20,320,666.67 9.5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21,632,900.43 151.7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 债券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张) (%)

1 220210 22 国开 10 700,000 72,672,661.20 34.28

2 190210 19 国开 10 500,000 53,796,926.23 25.38

3 230013 23 附息国债 300,000 30,246,868.85 14.27
13


4 115064 23 浙商 01 200,000 20,633,126.58 9.73

5 2220019 22 南京银行 200,000 20,606,131.15 9.72
0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0.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处罚如下: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除上述发行主体外,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85.17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85.17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例(%) 持有份额 (%)

213 985,914.14 209,999,711.00 100.00 0.00 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份)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0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占 发起份额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 发起份额总数 基金总份额 承诺持有

份额比例 比例(%) 期限

(%)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10,000,000.00 4.76 10,000,000.00 4.76 不少于 3

金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 - - - 不少于 3

理人员 年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不少于 3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不少于 3



- - - - 不少于 3

其他 年

合计 10,000,000.00 4.76 10,000,000.00 4.76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4 月 29 日) 209,999,500.00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9,999,500.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11.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9,999,711.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发布公告,自 2023 年 4 月 10 日起于善辉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40,000.00 元人民
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 4 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财通证券 2 - - - - -

德邦证券 2 - - - - -

东吴证券 2 - - - - -

东亚前海 4 - - - - -

证券

方正证券 1 - - - - -

光大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国联证券 2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恒泰证券 2 - - - - -

华安证券 2 - - - - -

华创证券 2 - - - - -

华福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华鑫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南京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5 - - - - -

浙商证券 2 - - - - -

中金财富 2 - - - - -

证券

中信建投 1 - - - - -

中邮证券 2 - - - -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百分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ⅱ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投资组合提供高质量的资讯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数据统计及其它专门报告等,并能根据投资组合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ⅲ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ⅳ经营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ⅴ具备投资组合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基金公司投资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评估并确定选用的券商;

ⅱ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③本基金本期新增中金财富证券、华安证券、中邮证券、华福证券各两个交易单元,南京证券、民生证券、方正证券各一个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券商名 券 回购成交总 证

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的比例(%) (%) 的比例
(%)

财通证 - - - - - -


德邦证 - - - - - -


东吴证 - - - - - -


东亚前 - - - - - -
海证券

方正证 - - - - - -


光大证 - - - - - -



广发证 - - - - - -


国联证 - - - - - -


国信证 - - - - - -


恒泰证 - - - - - -


华安证 - - - - - -


华创证 - - - - - -


华福证 - - - - - -


华泰证 - - - - - -


华鑫证 - - - - - -


民生证 - - - - - -


南京证 - - - - - -


兴业证 127,936,14 100.00 902,420,000. 97.59 - -
券 9.59 00

浙商证 - - 22,300,000.0 2.41 - -
券 0

中金财 - - - - - -
富证券

中信建 - - - - - -


中邮证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

1 分基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提示性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20 日
公告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2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4 季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20 日
度报告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3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次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3 月 14 日
分红公告

4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3 月 30 日


分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5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年度报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3 月 30 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

6 分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提示性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4 月 21 日
公告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7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4 月 21 日
度报告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8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4 月 26 日
公告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9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4 月 28 日
书(2023 年第 1 号)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10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4 月 28 日
概要更新

关于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

11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6 月 14 日
持有人数量连续低于 200 人的提示

性公告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12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6 月 28 日
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关于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

13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最低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6 月 30 日
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

有份额数额限制的公告

关于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

14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1 日
持有人数量连续低于 200 人的提示

性公告

关于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

15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8 日
持有人数量连续低于 200 人的提示

性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

16 分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提示性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21 日
公告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17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21 日
度报告


18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8 月 30 日
分基金 2023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19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中期报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8 月 30 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

20 分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公告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21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度报告

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22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次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2 月 18 日
分红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 份额
类别 序号 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
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230101~20 199,999,5 0.00 0.00 199,999,500.0 95.24
231231 00.00 0

产品特有风险

1、大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如果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则面临大额 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 动性风险;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 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 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 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2)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 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 策略;
(5)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 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2、大额申购风险
若投资者大额申购,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导致净值涨幅可能会因此降低。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3.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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