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工银瑞信创新精选
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及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经与本基金
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修改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具体
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修订
工银瑞信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来的“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
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5%”修改为“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75%+恒
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由于托管协议
不包含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具体内容,因此,本次修订不涉及托管协议。本次修
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且
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规定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
应修改并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
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工银瑞信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
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
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 五、业绩比较基准
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 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财富(总
司编制,选取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 值)指数收益率×20%。
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 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选取信息技术、通信服务中
能源汽车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具 与 TMT 产业相关的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
有代表性的100家上市公司,采用自由流通股本加权方 本,以反映TMT产业公司的整体表现。
式,以反映中国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整体走势。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
第 十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 股票市场中的50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
二 部 股票市场中的50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 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
分 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 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
基 金 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的 投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责任公司编制的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走势的代表性指
资 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走势的代表 数。该指数的样本券覆盖我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
性指数。该指数的样本券覆盖我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 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券、短
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期融资券等几乎所有债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券、短期融资券等几乎所有债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 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
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中债综合财富 是以债券全价计算的指数值,考虑了付息日利息再投资
(总值)指数是以债券全价计算的指数值,考虑了付息日 因素,即在样本券付息时将利息再投资计入指数之中。
利息再投资因素,即在样本券付息时将利息再投资计入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
指数之中。 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理念和投资特性,可以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 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理念和投资特性,可以
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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