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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发起式(LOF)C (01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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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发起式(LOF)C014627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1-12-22     基金规模:1.06亿份     基金经理: 顾弘原 
基金全称: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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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4月14日公告)
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6年9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09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自2018年12月29日起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可以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和投资集中风险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产品,属于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由于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而进行相应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6月23日,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2022年4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1
二、释 义......2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5
六、基金的募集 ......6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70
八、基金的历史沿革 ......71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72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73
十一、基金的投资 ......87
十二、基金的业绩 ......101
十三、基金的财产 ......103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104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10
十六、基金费用与税收 ...... 112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15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6
十九、侧袋机制 ......124
二十、风险揭示 ......127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33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36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55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70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173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76
二十七、备查文件 ......177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系由原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本基金合同中与基金募集发售等相关的内容仅适用于原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托管协议由《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而成

6、招募说明书:指《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
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
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也可以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担任登记结算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日,原《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转型:指“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运作方式、投资等条款的一系列事项的通称

32、存续期:指《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请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场内: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
内申购、场内赎回

44、场外: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46、转指定: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对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本基金份额变更办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或场内赎回业务的会员单位所进行的转指定的行为

47、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48、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49、场外份额: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50、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5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2、元:指人民币元

5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9、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1、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募集、募集资金中发起资金不少于规定金额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开放式基金

62、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等人员的资金

63、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6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65、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6、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7、销售服务费:指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
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8、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9、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70、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7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楼

设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联系人:何亚玲

联系电话:021-2053 7888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 东

(万元人民币)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 40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 3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6,000 30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林惠,董事长。历任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机构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机构运营部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机构运营部总经理、机
构运营部总经理、机构管理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兼机构管理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兼运营中心总经理。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春庭先生,董事、总经理,武警技术学院本科。历任武警绍兴市支队司令部见习参谋、副连职参谋;武警浙江省总队后勤部财务处副连职助理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职员、经理助理,富阳营业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稽核部副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清算存管中心筹建负责人、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金融衍生品部筹建负责人、总经理,清算存管中心总经理。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陈可先生,董事,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历任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董事;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财务管理部(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部长(主任),现任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部长兼任集团职工监事、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路先非织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唐静波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EMBA)。历任诺亚(中国)财富管理中心市场总监,上海中和至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德清瀚叶科创文化园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雍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开国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应用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处处长、科研所副所长;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总经理,党组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洪超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三、四、五、六届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六届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监事长,上海市第十三、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易居(中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钜派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颖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专家库专家,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部门经理、合伙人,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及硕士生导师,东华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上海市破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副会长,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职工监事:

殷平先生,职工监事,产品战略部总监,产业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个人金融部六级产品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监。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战略部总监。

3、经营管理层人员:

徐春庭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汪海先生,副总经理,上海大学双学士,新加坡管理大学财富管理学硕士。历任建行上海市徐汇支行计划财务部科员、经理助理,个人金融部客户经理、经理;建行上海分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产品经理、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为臻先生,首席信息官兼运营总监,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南昌大
学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本科。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部系统开发与维护员,国联安基金信息技术部副总监,德邦基金运作保障部总经理。2018年10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兼运营总监。

4、督察长:

武祎先生,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云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副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市场监管处副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监管四处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综合处主任科员,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督察长、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5、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陈曦先生,南加州大学金融工程专业硕士,同济大学交通工程专业学士。历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组合基金管理部投资经理助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新投资部投资经理、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另类投资部投资经理。2021年12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量化投资一部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2019年7月12日至2022年2月15日:

夏钦先生,上海交通大学会计学硕士。2015年9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2日至2019年7月11日:

姚思劼先生,复旦大学理学学士、管理学硕士。2011年7月至2019年7月就职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汪海先生,副总经理;

金梓才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基金投资部总监;


马慧祎女士,集中交易部总监。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决议的执行中,“执行—复核”机制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
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由风险管理部和金融工程小组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
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6)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工作覆盖到全公司所有业务环节,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平台,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层面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事前风险管理主要通过风险管理部门介入公司的业务流程检查、参加业务部门专题会议和进行访谈的方式,不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风险文化教育活动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事中风险控制则是对相关业务进行全程的跟踪,以及实现业务人员风险控制、业务操作规范化、精细化来进行;事后风险管理则主要通过风险事件的分析与总结来开展。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对公司投资风险、业务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系统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的系统评估,对公司层面的风险进行详细的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解决。在投资风险环节,针对不同产品所具有的特定投资风险进行量化研究和分析,超过阀值由风险管理部门及时提醒业务部门,并根据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相关责任人;在业务风险环节,协助营销部门和产品研究部门前瞻性地对新产品的风险和结构进行规划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和了解,切实解决实际业务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操作风险环节,对公司层面的制度、流程、系统和项目等方面,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发现和解决后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评估公司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安全风险。
风险管理工作主要由督察长管辖的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进行开展,在组织结构及报告制度上均独立于公司日常的投资、运营部门。风险报告由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进行调查取证和撰写签发,能保证报告独立性与客观公正。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 人,平均年
龄 34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
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
管服务。截至 2021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215 只。自
2003 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连续十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75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
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中国工商银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资产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场外直销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电话:021-2053 7888

传真:021-2053 7999

联系人:何亚玲

客户服务电话:4008 209 888

公司网址:www.ctfund.com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服电话:95595

公司网址:www.cebbank.com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王凯

客服电话:400-830-8003

公司网址:www.cgbchina.com.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电话:021-68475888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址:http://www.bosc.cn/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cn

(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秦雨晴

联系电话:021-20315197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1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金夏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电话:023-67616310

客服电话:95355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010-6083388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9 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刘熠

联系电话:021-68761616-8076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1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 单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联系电话:021-54967552

客服电话:95323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1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9 层(福州行政总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行上海大厦 18 层、19 层、29 层
(上海业务总部)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客服电话:95547

公司网址:http://www.hfzq.com.cn/

(1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层至 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层至 26 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910

传真:021-50588876

客服电话:95531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丁香国际东塔 21 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陆家嘴商务广场)
法定代表人:祝健

联系人:庄丽珍

电话:021-32229888-33366

传真:021-68728703

客服电话:4001-962-502

公司网址:www.ajzq.com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李晓皙

电话:021-22169111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飙

电话:021-33388254

客服电话: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2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f.com/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 021-38032284

客服电话:400-8888-666 / 95521

网址:www.gtja.com


(2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56398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张晓辰

电话:010-83252184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电话:95579

公司网址:http://www.95579.com/

(27)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寿保险大厦 11 至 18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孙燕波

电话:010-85556048

客服电话:95390

公司网址:http://www.hrsec.com.cn

(2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47、48、1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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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超

电话:021-3863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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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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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樊忠亚

联系电话:0551-65161675

客服电话:953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3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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