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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01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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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016219
基金类型:FOF、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3-02-17     基金规模:3.03亿份     基金经理: 廉赵峰 
基金全称: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5%
  • 近一月增长率
    0.51%
  • 近一季增长率
    7.24%
  • 近半年增长率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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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3年年度报告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2 月 17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
§2 基金简介......3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4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4

3.2 基金净值表现......5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8
§4 管理人报告......8
§5 托管人报告......13
§6 审计报告......14
§7 年度财务报表 ......16

7.1 资产负债表......16

7.2 利润表......17

7.3 净资产变动表......19

7.4 报表附注......19
§8 投资组合报告 ......4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1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4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3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43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3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43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4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49
§11 重大事件揭示......4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2
§13 备查文件目录......5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6219

交易代码 0162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2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61,520,713.5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称 持有混合(FOF)A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016219 01622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 318,516,128.55 份 343,004,585.02 份

的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基金优选,力求基金资产稳定
增值。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基金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
品种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等。在资产配置策略上,本基金的资产配置通过结合风险预算模型与宏观基
投资策略 本面分析确定,同时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引入战术资产配置对组合进行适
时调整。在基金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在确定资产配置方案后通过定性与定量
相结合的方法对基金数据进行分析,得出适合投资目标的备选基金,并通过
最优算法得出基金配置比例,构建基金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
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还可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
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
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

注: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聚锐优
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自 2023年 7 月 21 日起调整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10%”。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李彬 姜敏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400-818-6666 400-680-0000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ChinaAMC.com jiangmin@citi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95558

传真 010-63136700 010-85230024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

院 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

泰大厦B座8层 30层、32-42层

邮政编码 100033 100020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方合英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www.ChinaAMC.com

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通合伙) 楼

注册登记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2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662,311.54 -17,528,087.88

本期利润 -38,211,225.08 -43,391,512.7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 -0.1087 -0.1123
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 -11.36% -11.75%
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10.97% -11.36%
长率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3 年末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4,938,007.03 -38,948,283.5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 -0.1097 -0.1136
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83,578,121.52 304,056,301.4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903 0.8864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3 年末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 -10.97% -11.36%
长率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④本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T+3 日内公告。

⑤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4.64% 0.66% -4.63% 0.73% -0.01% -0.07%

过去六个月 -9.16% 0.66% -9.09% 0.73% -0.07% -0.07%

自基金合同生 -10.97% 0.57% -12.96% 0.70% 1.99% -0.13%

效起至今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4.77% 0.66% -4.63% 0.73% -0.14% -0.07%

过去六个月 -9.39% 0.66% -9.09% 0.73% -0.30% -0.07%

自基金合同生 -11.36% 0.57% -12.96% 0.70% 1.60% -0.13%

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注:①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生效。

②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本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无利润分配事项。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4 月 9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
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青岛、武汉及沈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北京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
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 QDII 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 ETF 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 ETF 基
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 FOF 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中日互通 ETF 基金管理人、首批商品期货 ETF 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 MOM 基金管理人、首批纳入互联互通 ETF 基金管理人、首批北交所主题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公募 REITs 管理人,国内首家承诺“碳中和”具体目标和路径的公募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是首批 RQFII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是境内权益 ETF 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在指数基金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覆盖宽基、港股、行业主题、策略、跨境、商品等较为完整的指数产品线。

华夏基金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尽力捕捉市场机会,为投资人谋求良好的回报。根据银河
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中国基金业绩评价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夏基金旗下多只产品近
1 年同类排名领先(基金排名不作为产品未来表现的保证),其中:

主动权益产品:在北交所主题偏股型基金(A 类)中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开混合发起式排名第 1/10;在对冲策略绝对收益目标基金(A 类)中华夏安泰对冲策略 3 个月定开混合排名第 1/22;在消费行业偏股型基金(A 类)中华夏网购精选混合(A 类)排名第 2/68、华夏消费升级混合(A
类)排名第 11/68、华夏消费龙头混合(A 类)排名第 13/68、华夏新兴消费混合(A 类)排名第 21/68;在
低碳环保行业股票型基金(A 类)中华夏节能环保股票(A 类)排名第 3/10;在增强规模指数股票型基金
(A 类)中华夏中证 500 指数增强(A 类)排名第 3/145、华夏中证 500 指数智选增强(A 类)排名第 4/145、

华夏中证 1000 指数增强(A 类)排名第 20/145;在 TMT 与信息技术行业偏股型基金(A 类)中华夏数字
经济龙头混合发起式(A 类)排名第 4/30;在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基金(A 类)中华夏能源革新股票(A 类)排名第 4/14;在汽车主题行业偏股型基金(A 类)中华夏新能源车龙头混合发起式(A 类)排名第 4/13;在灵活配置型基金(基准股票比例 30%-60%)(A 类)中华夏新锦绣混合(A 类)排名第 4/421、华夏稳增混合排名第10/421;在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95%)(A类)中华夏磐锐一年定开混合(A类)排名第4/216、华夏磐利一年定开混合(A 类)排名第 21/216、华夏新兴经济一年持有混合(A 类)排名第 33/216;在标准股票型基金(A 类)中华夏智胜先锋股票(LOF)(A 类)排名第 8/326、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A 类)排名第 15/326。

固收与固收+产品:在普通偏债型基金(股票上限不高于 30%)(A 类)中华夏磐泰混合(LOF)(A类)排名第 1/349、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混合(A 类)排名第 17/349、华夏睿磐泰兴混合(A 类)排名第28/349;在长期纯债债券型基金(A 类)中华夏鼎成一年定开债券排名第 12/1340、华夏鼎航债券(A 类)
排名第 14/1340;在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A 类)中华夏稳享增利 6 个月债券(A 类)排名第 13/402、华
夏鼎源债券(A 类)排名第 14/402、华夏卓信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排名第 25/402、华夏希望债券(A 类)
排名第 32/402、华夏鼎泓债券(A 类)排名第 34/402、华夏卓享债券(A 类)排名第 38/402;在中短期纯
债债券型基金(A 类)中华夏中短债债券(A 类)排名第 34/137。

指数产品:在主题指数股票 ETF 基金中华夏中证动漫游戏 ETF 排名第 2/343、华夏中证 5G 通
信主题 ETF 排名第 10/343、华夏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 ETF 排名第 16/343、华夏中证人工智能主
题 ETF 排名第 20/343、华夏国证消费电子主题 ETF 排名第 24/343、华夏中证智能汽车主题 ETF 排
名第 25/343、华夏中证金融科技主题 ETF 排名第 28/343、华夏中证文娱传媒 ETF 排名第 31/343、华
夏中证机器人 ETF 排名第 39/343;在策略指数股票 ETF 基金中华夏中证智选 500 价值稳健策略 ETF
排名第 6/37、华夏中证智选 1000 价值稳健策略 ETF 排名第 10/37;在行业指数股票 ETF 基金中华夏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排名第10/66;在规模指数股票ETF基金中华夏中证1000ETF排名第17/146、
华夏中证 500ETF 排名第 26/146;在主题指数股票 ETF 联接基金(A 类)中华夏中证动漫游戏 ETF 发
起式联接(A 类)排名第 2/125、华夏中证 5G 通信主题 ETF 联接(A 类)排名第 6/125、华夏中证人工智
能主题 ETF 联接(A 类)排名第 9/125、华夏中证央企 ETF 联接(A 类)排名第 25/125;在行业指数股票
ETF 联接基金(A 类)中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ETF 联接(A 类)排名第 6/36;在规模指数股票 ETF 联
接基金(A 类)中华夏中证 1000ETF 发起式联接(A 类)排名第 11/106、华夏中证 500ETF 联接(A 类)排
名第 19/106;在信用债指数债券型基金(A 类)中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 类)排名第 5/16;在利率债指数
债券型基金(A 类)中华夏彭博政金债 1-5 年(A 类)排名第 13/115。

在《证券时报》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评选活动上,华夏基金将两大奖项收入
囊中:公司层面,华夏基金荣获“三年海外投资明星基金公司”;产品层面,华夏沪深 300ETF 荣获“三年持续回报指数型明星基金奖”。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二十届“金基金”奖评选活动上,华夏基金荣膺三项大奖,公司层面获得“被动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奖”,产品层面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和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分别荣获股票型基金五年期奖和偏股混合型基金五年期奖。

在客户服务方面,2023 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使用的便利性和服务体验:(1)华夏基金直销渠道优化页面显示,升级搜索及查询功能,让客户操作更加便利;(2)华夏基金管家客户端优化“忘记密码”功能及定投模块,上线亲子账户、资产诊断等功能,贴合客户投资需求,进一步提升使用体验;(3)与华润银行、贵州银行、武汉农商行等代销机构合作,拓展更加丰富的客户理财渠道;(4)开展 “帮你问了 ChatGPT”、 “指数攻防值来啦!”、“华夏基金模拟投基大赛”、“煎熬的磨底期里找机会”等活动,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者教育和关怀服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姓名 职务 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硕士。曾任招商银行北
京分行财富管理部产
品经理、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
产品经理、中信银行总
廉赵峰 本基金的基 2023-02-17 - 13 年 行零售银行部产品经
金经理 理、招商银行总行财富
管理部产品经理。2018
年 12 月加入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资
产配置部研究员、基金
经理助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公司对其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其薪酬激励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因此,基金经理个人薪酬激励与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不直接挂钩。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原则,对兼任基金经理的交易情况进行持续监测。本年度所有相关组合的交易行为均符合法规、制度和流程要求,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本年度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在邻近交易日的同向和反向交易,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均可合理解释,未发现异常。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针对同经理管理多个组合间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归因分析,本年度各组合间收益率差异均属正常情况,主要原因为业绩基准不同、投资策略不同,收益率差异可以合理解释。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255 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权益市场的走势低于预期,年初市场在对经济基本面的较高预期下,出现了一定上涨后,便开始震荡走势,中特估、TMT 等板块阶段性表现后,自 2 季度开始调整,指数层面持续调整到年底,在持续调整过程中,几乎没有出现大级别的反弹。虽然我们看到 3、4 季度连续出现了刺激经济、稳定资本市场的政策,但对市场的作用非常有限,权益市场再度下跌,多个指数创出新低,投资者情绪较为低迷。

对本组合而言,继续坚持以权益型 FOF 为目标的策略进行操作,组合波动相对较大,全年基本保持了持仓的风格和品种稳定,整体仓位维持在高仓位,对标权益基金指数仍然有一定的超额收益,目前穿透后持仓行业较为均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基金份额净值为 0.8903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97%;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基金份额净值为 0.886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3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2.9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虽然过去三年的持续下跌对投资者情绪普遍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但这个时候却不应继续悲观,全市场的估值水平持续收缩,已达到历史极低水平,海外的流动性紧缩问题已持续缓解,刺激经济和稳定资本市场的政策在不断出台……这些其实都持续呵护着资本市场。市场持续下行后的持续阴跌,造成投资者的信心持续不足,这种信心会在市场逐步好转后较短时间内得到修复,因此市场一旦逐步回暖,则信心会快速形成,且赚钱效应会带来场外资金的回流,而在 2024 年这种情形出现的概率是很高的,既有对未来基本面的预期,也有市场悲观后的回摆,这时市场的弹性往往会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场外资金的持续关注,因此在当前时点我们更应该积极一些,乐观和坚定一点。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

在合规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咨询、合规宣传与合规培训等对合规风险进行管理,确保公司合规体系高效运行,合规风险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合规制度建设,结合法律法规和业务实际,在信息披露、洗钱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新增和修订多项管理制度,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持续开展合规培训,在全员覆盖的基础上,着重加强投资研究和基金销售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合规督导培训,强化员工主动合规意识。积极优化合规管理的机制化
和系统化,完善合规考核评价机制、子公司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合规管理综合服务、制度管理、知识搜索等系统化建设,提高合规管理效能。持续做好信息披露业务,通过流程优化、系统优化及强化培训持续保障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持续规范基金销售业务,通过严格审查宣传推介材料,认真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等,确保基金销售业务依法合规。公司高度重视洗钱风险管理,深入实践风险为本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反洗钱监管要求,持续加强“风险评估+合规检查”双支柱管理框架,深入推进洗钱风险管理数智化转型,持续提升洗钱风险管理水平。

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秉承数字化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稳步夯实投资风险管理基础。在严格管控基金日常投资运作风险的同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基金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的管控水平,努力保障各项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在监察稽核方面,公司按照法规要求,做好日常合规监控,定期及不定期开展内部检查,排查业务风险隐患,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合规稳健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为准确、及时进行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制定了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估值委员会,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设有完善的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审阅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并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3年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1473 号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华夏聚锐优选三个
月持有混合(FO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 2 月 17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
(FOF)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2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的财务报告过程。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宏宇 朱寅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2024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9,857,979.62

结算备付金 117,915.24

存出保证金 79,264.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81,105,767.04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549,652,765.78

债券投资 31,453,001.2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清算款 1,800,000.0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42,302.8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5 -

资产总计 593,003,229.53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4,595,874.93

应付管理人报酬 422,447.83

应付托管费 75,352.30

应付销售服务费 130,129.69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6 145,001.78

负债合计 5,368,806.5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661,520,713.57

未分配利润 7.4.7.8 -73,886,290.57

净资产合计 587,634,423.0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93,003,229.53

注:①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基金份额净值
0.8903 元,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基金份额净值 0.8864 元;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
持有混合(FOF)基金份额总额 661,520,713.57 份(其中 A 类 318,516,128.55 份,C 类 343,004,585.02
份)。

②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生效,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报告期:2023 年 2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2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73,429,178.20

1.利息收入 495,316.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216,544.95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78,771.8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4,568,496.8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26,441,084.21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650,638.9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1,221,948.41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7 -49,412,338.41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56,340.18

减:二、营业总支出 8,173,559.63

1.管理人报酬 5,460,672.72

2.托管费 920,052.47

3.销售服务费 1,604,500.5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0 -

7.税金及附加 13,238.97

8.其他费用 7.4.7.21 175,094.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81,602,737.8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1,602,737.8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81,602,737.83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生效,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报告期:2023 年 2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2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789,131,458.32 - 789,131,458.32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127,610,744.75 -73,886,290.57 -201,497,035.32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602,737.83 -81,602,737.83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净资产变 -127,610,744.75 7,716,447.26 -119,894,297.49
动数(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412,499.93 -134,117.18 3,278,382.75

2.基金赎回款 -131,023,244.68 7,850,564.44 -123,172,680.24

(三)、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净资产变动(净 - - -
资产减少以“-”号填
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661,520,713.57 -73,886,290.57 587,634,423.00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生效,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张佑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威,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威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193 号文《关于准予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公

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自 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共募集 789,015,864.09 元(不含认购资金利息),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0739337_A0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聚锐优选
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
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789,131,458.3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15,594.2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包括 QDII 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REITs”))、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 80%,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混合型基金是指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以上,或者根据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披露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 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投资于 QDII 基金及香港互认基金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3 年 2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
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
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对于曾经实施份额拆分或折算的基金,由于基金份额拆分或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或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拆分前或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或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对于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基金,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境内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基金分红收益扣除基金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投资收益。境内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股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内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由于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与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4、对于基金投资,根据中基协发[2017]3 号《关于发布<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采用如下方法估值:

(a)对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境内上市定期开放式基金及封闭式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

(b)对于境内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其他境内非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

(c)对于境内上市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份额净值,则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万份(百份)收益,则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百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d)对于境内非上市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如遇所投资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无交易等特殊情况,本基金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估值:

(a)以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的,若所投资基金与基金中基金估值频率一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按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

(b)以所投资基金的收盘价估值的,若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c)如果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间发生分红除权、折算或拆分,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份额净值或收盘价、单位基金份额分红金额、折算拆分比例、持仓份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允价值。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4]7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 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25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3)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增值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5)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基金取得的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8)对基金在境内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基金在境内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
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
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9)基金在境内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
缴纳印花税。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10)基金在境外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或取得的源自境外证券市场的收益,其涉及的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

(11)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 7%、3%、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9,857,979.62

等于:本金 9,856,596.96

加:应计利息 1,382.66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合计 9,857,979.62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

金 交 所 黄 金 - - - -
合约

交易所 31,218,892.00 184,301.26 31,453,001.26 49,808.00
债 市场

券 银行间 - - - -
市场

合计 31,218,892.00 184,301.26 31,453,001.26 49,808.00

资 产 支 持 证 - - - -


基金 599,114,912.19 - 549,652,765.78 -49,462,146.41

其他 - - - -

合计 630,333,804.19 184,301.26 581,105,767.04 -49,412,338.41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5 其他资产

无。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1.78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145,000.00

合计 145,001.78

7.4.7.7 实收基金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373,172,777.27 373,172,777.27

本期申购 1,284,488.91 1,284,488.9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55,941,137.63 -55,941,137.63

本期末 318,516,128.55 318,516,128.55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415,958,681.05 415,958,681.05

本期申购 2,128,011.02 2,128,011.0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75,082,107.05 -75,082,107.05

本期末 343,004,585.02 343,004,585.02

注:本基金在募集期间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 789,015,864.09 元,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115,594.23 元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 115,594.23 份基金份额,计入基金份额持有者账户。
7.4.7.8 未分配利润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4,662,311.54 -23,548,913.54 -38,211,225.0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732,623.48 2,540,594.57 3,273,218.05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1,910.43 -35,305.85 -47,216.28

基金赎回款 744,533.91 2,575,900.42 3,320,434.33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3,929,688.06 -21,008,318.97 -34,938,007.03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7,528,087.88 -25,863,424.87 -43,391,512.7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1,155,340.48 3,287,888.73 4,443,229.21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1,887.83 -65,013.07 -86,900.90

基金赎回款 1,177,228.31 3,352,901.80 4,530,130.1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6,372,747.40 -22,575,536.14 -38,948,283.54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2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95,122.60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9,955.59

其他 1,466.76

合计 216,544.95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无。
7.4.7.11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2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1,053,553,678.72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1,079,015,292.50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值税额 110,324.61

减:交易费用 869,145.82


基金投资收益 -26,441,084.21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
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529,816.99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 120,822.00
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650,638.99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
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39,527,547.97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 38,778,019.00


减:应计利息总额 628,706.97

减:交易费用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20,822.00

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无。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无。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
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221,948.41

合计 1,221,948.41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
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49,412,338.41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49,808.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49,462,146.41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

值税 -

合计 -49,412,338.41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
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56,340.18

合计 56,340.18

7.4.7.19 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期

项目 2023 年 2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服务费(元) 1,156,969.13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理费(元) 5,854,866.84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管费(元) 994,268.95

7.4.7.20 信用减值损失


无。
7.4.7.21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35,000.00

信息披露费 11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费用 20,694.94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9,000.00

其他 400.00

合计 175,094.94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MACKENZIE FINANCIALCORPORATION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夏资本”)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China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中文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名: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夏财富”)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无。
7.4.10.1.2 权证交易

无。

7.4.10.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31,218,892.00 41.41%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10.1.5 基金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61,011,691.76 7.53%

7.4.10.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460,672.72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721,706.48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2,738,966.24

注: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按本基金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 1.00%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1.00%/当年天数。

③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按照代销机构所代销基金的份额保有量作为基数进行计算,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920,052.47

注: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中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 0.15%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中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0.15%/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

月持有混合(FOF)月持有混合(FOF) 合计

A C

中信银行 - 1,546,654.82 1,546,654.82

华夏基金管理有 - 700.31 700.31
限公司

中信证券 - 53.95 53.95

合计 - 1,547,409.08 1,547,409.08

注:①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50%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②基金销售服务费计算公式为:C 类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0.50%/当年
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活期存款 9,857,979.62 195,122.60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基金合计 98,581,049.13 元,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16.78%。
7.4.10.8.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期

项目 2023 年 2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申购费 1,000.00
(元)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赎回费 18,960.51
(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 174.41
售服务费(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 636,021.57
理费(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 117,515.54
管费(元)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交易费 9,037.58
(元)

注: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服务费、应支付管理费、应支付托管费按照被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已作为费用计入被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上表列示金额为按照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实际持仓情况根据被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相应费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得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收取基金中基金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基金
部分收取基金中基金的托管费。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的(ETF 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其中申购费、赎回费在实际申购、赎回时按上述规定执行,销售服务费由本基金管理人从被投资基金收取后返还至本基金基金资产。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事项。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风险管理政策是使基金投资风险可测、可控、可承担。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法律部、合规部、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多层次风险管理架构体系。风险管理团队在识别、衡量投资风险后,通过正式报告的方式,将分析结果及时传达给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制定风险控制决策,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估测各种金融工具风险可能产生的损失。本基金管理人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性;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的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和日常的量化报告,参考压力测试结果,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债券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或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可能性。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信用分析团队建立了内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在市场或持有资产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限制投资集中度来管理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除在“7.4.12 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的情况外,本基金所投资的证券均能及时变现。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在日常运作中,本基金的流动性安排能够与基金合同约定的申购赎回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规律相匹配。

在资产端,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持续监测本基金持有资产的市场交易量、交易集中度等涉及资产流动性水平的风险指标,并定期开展压力测试,详细评估在不同的压力情景下资产变现情况的变化。

在负债端,基金管理人持续监测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历史申赎、投资者类型和结构变化等数据,审慎评估不同市场环境可能带来的投资者潜在赎回需求,当市场环境或投资者结构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组合资产结构及比例,预留充足现金头寸,保持基金资产可变现规模和期限与负债赎回规模和期限的匹配。

如遭遇极端市场情形或投资者非预期巨额赎回情形,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本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处理方式及其他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控制极端情况下的潜在流动性风险。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变化或波动所引起的资产损失的可能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监测组合敏感性指标来衡量市场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变动引起组合中资产特别是债券投资的市场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基金投资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组合中债券投资部分面临的利率风险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
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截至本期末,综合考虑利率债、信用债、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等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利率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为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因素(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证券市场整体波动)发生变动时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风险。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进行风险度量和分析,以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549,652,765.78 93.54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549,652,765.78 93.54

注:①本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科目仅包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等。

②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 80%中证 800 指数+20%中债综合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5% -28,415,244.40

+5% 28,415,244.40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549,652,765.78

第二层次 31,453,001.26

第三层次 -

合计 581,105,767.04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基金等投资,若出现交易不活跃(包括重大事项停牌、境内证券涨跌停、基金属于封闭期等导致的交易不活跃)和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策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549,652,765.78 92.69

3 固定收益投资 31,453,001.26 5.30

其中:债券 31,453,001.26 5.3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9,975,894.86 1.68

8 其他各项资产 1,921,567.63 0.32

9 合计 593,003,229.53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1,453,001.26 5.3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1,453,001.26 5.3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019685 22 国债 20 313,000 31,453,001.26 5.35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8.12.1 投资政策及风险说明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 80%,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在确定资产配置方案后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基金数据进行分析,得出适合投资目标的备选基金,并通过最优算法得出基金配置比例,构建基金组合。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其长期
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政策、投资限制等要求。
8.12.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细

占资金 是否属于基
基金代 基金名 运作 资产净 金管理人及
序号 码 称 方式 持有份额(份)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管理人关联
(%) 方所管理的
基金

淳厚信 契约

1 008187 睿 C 型开 20,579,129.48 34,597,632.48 5.89 否

放式

大成睿 契约

2 008270 享混合 型开 23,578,889.79 30,888,345.62 5.26 否

C 放式

圆信永 契约

3 008246 丰致优 型开 16,373,928.37 29,566,402.46 5.03 否

C 放式

银华鑫

盛灵活 契约

4 014048 配置混 型开 13,113,504.08 27,171,180.45 4.62 否

合 放式

(LOF)

C

工银灵 契约

5 487016 活配置 型开 10,690,641.48 25,775,136.61 4.39 否

混合 A 放式

富国中 契约

6 100032 证红利 型开 23,048,466.82 22,380,061.28 3.81 否

指数增 放式

强 A/B

中泰星 契约

7 012940 元灵活 型开 10,020,090.04 22,257,626.01 3.79 否

配置混 放式

合 C

交银国

企改革 契约

8 519756 灵活配 型开 14,322,610.87 22,149,917.71 3.77 否

置混合 放式

A

南方转 契约

9 014499 型增长 型开 12,948,476.79 21,999,462.07 3.74 否

灵活配 放式

置混合


C

华夏创 契约

10 002980 新前沿 型开 10,463,348.34 21,732,374.50 3.70 是

股票 放式

华夏智

胜先锋 契约

11 501219 股票 型开 19,284,636.95 21,712,572.74 3.69 是

(LOF) 放式

A

华夏价 契约

12 007592 值精选 型开 14,654,142.90 18,317,678.63 3.12 是

混合 放式

易方达 契约

13 003293 科瑞混 型开 10,104,628.18 18,259,063.12 3.11 否

合 放式

大成高 契约

14 011066 新技术 型开 5,055,255.73 17,496,240.08 2.98 否

产业股 放式

票 C

国投瑞

银港股 契约

15 011081 通价值 型开 21,636,236.51 17,391,206.91 2.96 否

发现混 放式

合 C

宏利行 契约

16 015601 业精选 型开 2,540,489.01 17,241,028.67 2.93 否

混合 C 放式

博道成 契约

17 013642 长智航 型开 18,824,498.38 16,670,975.77 2.84 否

股票 C 放式

兴全中

证 800 契约

18 010673 六个月 型开 17,097,364.55 15,852,676.41 2.70 否

持有指 放式

数 A

大成高 契约

19 000628 新技术 型开 4,061,996.22 14,229,172.76 2.42 否

产业股 放式

票 A

诺安先 契约

20 012621 锋混合 型开 5,535,619.17 13,773,727.62 2.34 否

C 放式

汇丰晋 契约

21 015364 信价值 型开 7,266,879.08 12,713,404.95 2.16 否

先锋股 放式


票 C

华夏中 契约

22 014125 证 1000 型开 13,801,892.64 12,014,547.54 2.04 是

指数增 放式

强 A

金元顺

安优质 契约

23 620007 精选灵 型开 6,413,883.42 11,437,878.30 1.95 否

活配置 放式

混合 A



富国新 契约

24 001510 动力灵 型开 3,905,826.39 10,686,341.00 1.82 否

活配置 放式

混合 C

融通健

康产业 契约

25 009274 灵活配 型开 3,501,110.43 10,555,847.95 1.80 否

置混合 放式

C

中欧丰

泓沪港 契约

26 002685 深灵活 型开 9,797,823.36 10,026,112.64 1.71 否

配置混 放式

合 A

景顺长 契约

27 017090 城能源 型开 3,883,469.61 8,345,576.19 1.42 否

基建混 放式

合 C

中欧养 契约

28 001955 老混合 型开 2,619,721.00 6,910,562.03 1.18 否

A 放式

华夏上 交易

29 588000 证科创 型开 7,034,176.00 6,309,655.87 1.07 是

板 50 成 放式

份 ETF

华夏恒 交易

30 159920 生 ETF 型开 6,022,580.00 6,004,512.26 1.02 是

放式

华夏上 交易

31 510050 证 型开 2,505,200.00 5,899,746.00 1.00 是

50ETF 放式

交银消 契约

32 519714 费新驱 型开 2,738,881.34 4,037,111.10 0.69 否

动股票 放式


华夏可 契约

33 012887 转债增 型开 3,202,049.31 4,030,099.26 0.69 是

强债券 放式

C

富国中

证 1000 契约

34 013331 指数增 型开 1,946,579.93 3,532,069.28 0.60 否

强 放式

(LOF)

C

银华鑫

锐灵活 契约

35 014349 配置混 型开 2,341,434.50 3,479,371.67 0.59 否

合 放式

(LOF)

C

华夏新 契约

36 004047 锦顺混 型开 3,005,826.08 2,559,761.49 0.44 是

合 C 放式

国泰中 交易

37 512720 证计算 型开 1,749,400.00 1,646,185.40 0.28 否

机主题 放式

ETF

华宝添 契约

38 511990 益 型开 14.00 1,400.11 0.00 否

放式

华夏鼎 契约

39 009922 富债券 型开 95.02 100.84 0.00 是

A 放式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8.13.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9,264.75

2 应收清算款 1,8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42,302.8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21,567.63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3.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户均持有 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的基金份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额 持有份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额 例 例

华夏聚锐优

选三个月持 5,455 58,389.76 - - 318,516,128.55 100.00%
有 混 合

(FOF)A
华夏聚锐优

选三个月持 7,810 43,918.64 - - 343,004,585.02 100.00%
有 混 合

(FOF)C

合计 13,265 49,869.64 - - 661,520,713.57 10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 -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有混合(FOF)A

员持有本基金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 - -
有混合(FOF)C

合计 -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万份)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FOF)A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 0
放式基金 (FOF)C

合计 0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 (FOF)A

基金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 0
(FOF)C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
项目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月持有混合

(FOF)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2 月 373,172,777.27 415,958,681.05
17 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1,284,488.91 2,128,011.02
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 55,941,137.63 75,082,107.05
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 -
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8,516,128.55 343,004,585.02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生效。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张佑君先生担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杨明辉先生离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未发生影响基金管理人经营或基金运营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中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自 2023 年 12 月 13 日起,本基金投资范围中明确了经中
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包括“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并新增“公募REITs 投资策略”。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无。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35,000 元人民币。本基金本报告期内选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首年审计服务。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未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招商证券 2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英大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

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能积极为公司投资
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评估并确定选用的券商。

ⅱ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证券经纪服务协议。

③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生效,除本表列示外,本基金还选择了长江证券、东方财富
证券、国信证券、华林证券、华泰证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本报告期无股票交易及应付佣金。
11.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 基金交易









占当期 权

券商 占当期 债券回 成 证 占当期
名称 成交金额 债券成 成交金额 购成交 交 成 成交金额 基金成
交总额 总额的 金 交 交总额
的比例 比例 额 总 的比例








招商 38,778,019.00 51.43% 2,223,451,000.00 99.31% - - 338,414,040.80 41.75%
证券

中信 31,218,892.00 41.41% - - - - 61,011,691.76 7.53%
证券

英大 5,398,841.00 7.16% 15,515,000.00 0.69% - - 283,047,725.60 34.92%
证券

广发 - - - - - - 128,195,394.30 15.81%
证券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02-18

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网站

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 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 网站 2023-02-24

申购业务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聚锐优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3 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网站 2023-07-18

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武汉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07-20

的公告 网站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沈阳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07-26

的公告 网站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09-22

网站

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分公司营业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09-27

场所变更的公告 网站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华夏股权投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10-12

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公告 网站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中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9 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网站 2023-12-08

金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3、《华夏聚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3.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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