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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鑫元璟丰债券 (01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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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璟丰债券017180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2-12-14     基金规模:9.85亿份     基金经理: 赵慧 
基金全称:鑫元璟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6%
  • 近一月增长率
    0.19%
  • 近一季增长率
    1.23%
  • 近半年增长率
    2.50%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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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璟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鑫元璟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璟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璟丰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718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2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依据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鑫元璟丰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璟丰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2月5日

基准日份额净值(单 位:人 民币 1.0187

元)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 20,675,231.97

标 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一

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第1次分红

注:按照《鑫元璟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
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
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2月11日

除息日 2023年12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2月1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23年12月1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2023年12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2

月13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

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
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
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修改所持有基金份
额的分红方式。

3.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
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
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
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2)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投资者也可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
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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