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基金)、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交易分离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但可投资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因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为主的分析模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跟踪宏观经济数据(GDP增长率、PPI、CPI、工业增加值、进出口贸易数据等)、宏观政策导向、市场趋势和资金流向等多方面因素,评估固定收益类资产、商品类资产及现金类资产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下行风险前提下,制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基金投资策略
基于上述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充足流动性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力求降低投资组合的波动性,达成较高的风险收益比,从而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基金的配置与选择策略
在具体基金的选择方面,首先根据公司对基金分析评价成果,定期甄选基金进入基金备选池。
(1)基金公司的综合评价
对基金公司的综合评价侧重定性分析,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基金公司的股东背景、公司治理、核心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和稳定性、基金经理与投研团队的综合素质和稳定性、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管理层的管理风格、投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执行度、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执行力度、公司基金交叉持股情况、公司产品多样性、产品创新能力及客户服务水平等。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将基金公司分为三个类别:重点投资类、可选投资类、暂不关注类。
(2)基金的综合评价
根据基金品种的分类,以每类基金的具体品种为对象进行评价,并对各基金进行评级和排序。考虑因素主要包括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定量的分析因素包括基金的获利能力(绝对的和风险调整后的)、基金的风险度量、基金业绩的持续性分析、基金风格分析、基金组合分析及收益分解(主要分析基金的仓位变动、重仓特点及变动、重仓集中度、换手率特点等);定性的分析因素包括基金经理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投资理念、投资能力、职业道德、违规记录等。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之后,对基金进行综合评价。
在指数基金和ETF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关注市场长期趋势与市场风格,通过研究指数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考虑到标的指数在波动性、流动性方面的特征差异,进行被动型指数基金产品配置。同时关注ETF标的指数基金规模、场内流动性、市场折(溢)价情况、基金费率水平,选择市场表现良好、投资管理能力强、跟踪误差小、流动性好、综合费率便宜的ETF进行投资。
在其他基金的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定量分析基金的净值增长率、波动率、风险收益比、基金的资产配置能力和择时能力等指标,综合考察基金的市场表现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准。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2、基金组合的构建
组合的构建通过“核心-卫星”模式实施。“核心”策略是根据配置策略,选取优秀、均衡的主动管理产品,对基金从持仓维度、因子维度、收益维度及基金经理投资策略维度等多方面开展研究,进行分散投资,力求达到控制组合整体风险的目的;“卫星”策略是为实现配置需求,选取的主题或工具型基金产品,增强投资回报。
3、动态再平衡与策略组合调整
动态跟踪组合表现,关注底层基金表现及相关基金管理人动态,对组合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出相应动态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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