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定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
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2 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9 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博时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72,基金简称:主要消费 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博时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78,基金简称:中证 500 增强 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博时中证湖北新旧动能转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43,基金简称:湖北 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博时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24,基金简称:新能车 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博时中证医药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38,基金简称:医药 50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博时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08,基金简称:创业板 ETF 博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01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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