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22 日
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宏利聚利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221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5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宏利聚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3 月 18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134
截止收益分配基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 365,128,505.68
准日的相关指标 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73,025,701.14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95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 1 次分
红
注:1、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为“宏利聚利债券 LOF”。
2、根据《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 4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3 月 26 日
除息日 2024 年 3 月 27 日 2024 年 3 月 26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3 月 2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场外基金份额将以
2024 年 3 月 26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份额,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24 年 3 月 28 日
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
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场外除息日为2024 年 3 月 26 日;
2、本次向场内、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4 年 3 月 28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 2024 年 3 月22 日上午开市至 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24 年 3 月 22 日10:
30 起复牌。
2)权益分派期间(2024 年 3 月 22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本基金场外认购或申购并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方式,场内认购、申购或上市交易并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
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4 年3 月 26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
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6)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4 年 3 月 26 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申请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
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7)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自红利再投资份额确认日起计算。
8)咨询办法
(1)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 010-66555662。
(2)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manulife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 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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